聯合報╱毛志民/藥師(高雄市)】
今年春節假期計九天,健保局於去年底發函,跳脫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讓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領藥時段落於一月十六日至卅一日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患者,得提前於春節起九天前(十二日)起領取,真是便民的好消息。
然而春節期間何時可以提前領藥,是所有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患者和家屬都關切的大事,倘以一張慢箋可以領取三次來推估,健保局可提早一至兩個月前發函讓醫院、診所及藥局配合,讓患者能更早些知道好安心。
【2012/01/03 聯合報】
全文網址: 春節提前領藥 讓患者早知道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820628.shtml#ixzz1iKSVk3aK
※ 轉載自聯合報民意論壇。201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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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標題與內容:
提早函告慢箋領藥更親民
101年春節假期計9天,中央健保局於去年底發函(健保醫字第1000074077號),將民眾或特約院所、藥局可能因為春節提前放假、休診或延長假期納入考量,跳脫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9條「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領藥者,需俟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7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規定,讓領藥時段落於1/16~1/31之持慢箋患者,得提前於春節起九天起(1/12)起領取,真是便民的好消息。
然而春節期間何時可以提前領藥,是所有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簡稱慢箋)患者和家屬都關切的大事,倘以一張慢箋可以領取三次(84天藥量)來推估,健保局可提早一至兩個月前發函讓所轄區特約醫院、診所及藥局配合,反正每年都要發函,讓患者能更早些知道好安心,會是個更親民的貼心舉措。
登稿感想:
看到今年第一篇登上媒體的文章,心裡其實很感概,因為這兩年來,每年春節前都向健保局相關人員詢問卻老得不到答案,或是以法條回覆,所以去年12月時便先行宣導可自1月16日提前領,結果昨日又接獲該局函知可以提前9天,這提議也是我所提過的(詳見"提前九天領藥 更便民"),如今被採納頗感欣慰,但是已經一月份了,先前領過慢箋的患者只能從報紙得知提前領的消息,相關宣傳與資訊系統程式也要重新修正。真的不懂,電話講的都不接受,一定要上報才行是啥道理;然而還是要謝謝這位執事先生如果作法一次到位,我可就沒有稿費貼補學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