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藥務必問藥師 正確使用才安全
2015/10/27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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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報載《看攏嘸!藥品說明像教科書》這篇新聞,針對醫改會比較國內外藥品外盒標示,發現國外藥盒標示採單面且統一格式,說明淺顯易懂,台灣的藥盒資訊和警語,卻要民眾自己左右翻找,用語艱深難懂,無法辨識哪類族群適用或不適用,呼籲食藥署提供合適範本讓藥廠遵循。
醫改會此次以「指示藥」為例,立意良善,不但突顯行政機關長期忽視藥物公開資訊,更顯現缺乏維護更新藥物個別化資訊的規範,然而,食藥署官員僅表示將研議不適用族群及諮詢電話,必須放在藥盒外包裝,說明書文字也持續修正成簡單易懂的內容,對必須全數符合新規範訂出日出條款並未回應,想要在短期間追英趕美,根本是緩不濟急。
早在2014年12月19日,食藥署曾在官方網頁發布「推動負責任的自我藥療政策說明」(網址),完整的配套措施綜括:(一)藥品管理、(二)強化藥事人員執業能力、(三)提升民眾用藥知識、(四)藥物安全監控機制,以期順利推動民眾負責任的自我藥療,更合理分配且有效運用醫療資源,讓全民能得到適切且妥善的照顧。
「制訂民眾易於閱讀的非處方藥仿單,以消費者語言呈現其內容」便列入其中,如果報載藥品說明像教科書,遣詞用句讓民眾看得霧煞煞,抑或是有朝一日,藥品的外盒格式統一,簡明易懂,針對患者個別的疑惑,仍是無法百分百滿足的;此時此刻,民眾真正需要的是藥師,藥師也有責任解惑,滿足民眾知藥的權利。
如果為您服務的藥師,主動提供藥物資訊,請您務必清楚弄懂;如果您有任何問題,也請直接詢問藥師,藥師有充分說明的義務,讓您在正確用藥下,既安全又有效。
※ 轉載自中時健康。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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