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愛人自由 現代婚姻啟示錄(此標題是筆者所擬)
冷靜代替指責 高凌風有智慧(此標題為聯合報編輯所改)http://udn.com/NEWS/OPINION/X1/6521946.shtml
【聯合報╱黃連忠/大學助理教授(桃園市)】2011.08.1203:
日來,金友莊和高凌風婚變風波,六十一歲高凌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出「如果她要自由,我會給她自由」的感觸。筆者以為,這一句顯示其閱歷塵世的人生哲學,可以給離婚或分手前後的人,一個參考或啟示。
事非經過不知難,唯有經過離婚風暴的當事人,才能真正明白,那種椎心刺骨的痛楚,回想結婚時的甜蜜與親友的祝福,離婚後羞愧見人的挫折感,成為一種強烈對比。
給愛人自由,願意犧牲自我的尊嚴與立場,選擇尊重與包容,這是高貴的情操。最高明與有智慧的人,可能會選擇不聞不問另一半蜚短流長的流言,也會尊重對方提出離婚的訴求,因為夫妻之間的忠誠,必須是百分之百的信任。
一旦誠信基礎被外遇破壞,和諧離婚也是一種冷靜處理的智慧,畢竟人都不是完美的,對簿公堂或互相砍殺,都已無法改變殘酷的事實。因此,給愛人自由,也是給自己自由。
離婚的原因,未必都是外遇因素,雙方的互相指責,並不能改善夫妻之間的相處情況。
近廿年來,台灣缺乏一種真正反省自我,與謙虛退讓改過的社會風氣,動不動就任意指責批評別人,缺乏互相體諒包容善解的心胸。因此,高凌風一句「我要反省」,這是值得肯定的態度。
相對的,台灣還是有一種如總統大選一般的「贏者全拿」的心態,為了達到全勝而無所不用其極的負面心理,這對婚姻之間的協調,並不能帶來一點點正面的幫助。
離婚,並不代表人生的失敗,若能從離婚的過程中,找回對自我生命觀照的智慧,將危機化為向上奮鬥與自我教育的轉機,也是一種難得的成功。
真正的失敗,是為自己欺騙與背叛愛人,找尋各種藉口,最後卻永遠失去對自己真誠愛護的另一半,那才是最可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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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原文之標題與內容為: 給愛人自由 現代婚姻啟示錄
近日來,61歲高凌風登上社會新聞頭版,疑似綠帽風雲,他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出「如果她要自由,我會給她自由」的感觸,筆者以為這一句心酸而動人的話,顯示其閱歷塵世的人生哲學,可以給離婚或分手前後的社會大眾,一個參考或啟示。
據內政部公告的數據,國人離婚統計,去年99年全年離婚對數5萬8037對,近10年離婚對數,91至95年間平均每年高達6萬3230對,96至99年間則降為平均每年5萬7443對。相對的,統計顯示,89年台灣人結婚對數為18萬1000多對,為近10年最高峰,98年更直探37年來的歷史新低,僅剩11萬7000多對,99至今年已有回升。如果以10年時間交叉比對,台灣離婚率據聯合國近年統計,僅次於美國而居世界第二與亞洲之冠。顯然,這是一項台灣社會嚴重的警訊,已經離婚與瀕臨離婚的民眾,可見其身心的壓迫與憂苦,更不去談雙方之間的恩怨情仇,或是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權等複雜問題。如何真誠的面對婚姻感情問題,如何理性與適切的處理善後問題,如何重建信心與走出心理的陰霾,這是人生的挑戰,也是一種危機與轉機,端看如何智慧化解與超越解脫。
事非經過不知難,唯有經過離婚風暴的當事人,才能真正明白那種椎心刺骨的痛楚,回想結婚時的甜蜜與親友的祝福,離婚後不見天日或羞愧見人的挫折感,成為強烈的對比。其中,因外遇或背叛的那一方,或許在離婚初期有擺脫舊愛的快感,但是小三明知對方有家庭而與其交往,兩者只能算是貪淫的苟合,古人用姦夫淫婦來形容,日後必定也會親嘗果報及受良心永遠的折磨。因此,在韓劇「火花」中女性衝撞傳統體制,合理化了某些情欲訴求,便成為外遇男女失落良心的避風港。不過,現代社會男女平權眾生平等,對於不適合婚姻生活或是不適合固定伴侶的人,婚姻反而成為枷鎖;相對的,婚姻的形式,未必是保障情感或財產的基石,如果男女雙方爾虞我詐與貌合神離,彼此互攻心計,互揭瘡疤或互相傷害,那又何苦來哉?在婚姻生活中,雙方的「忠誠」與「信任」,才是婚姻的基礎。任何一方,如果不去觸犯婚姻的根本大戒(通姦),都有謙虛反省與挽回愛情的機會。然而,不幸的是,現代社會中,男女外遇的比率已經不相上下,不是只有男生才會劈腿,女生外遇的情況也很嚴重。諸如找尋或遇到「靈魂伴侶」或「知心知己」的藉口,最終都脫離不了上床的事實。更不幸的是,另一方當事人卻幾乎是最後一位知曉的人,真是情何以堪!
給愛人自由,願意犧牲自我的尊嚴與立場,願意放下仇恨與埋怨,能夠選擇尊重與包容自己愛人的心,這是人間高貴的情操。最高明與有智慧的人,可能會選擇不聞不問自己另外一半蜚短流長的流言,也會尊重對方提出離婚的訴求,因為夫妻之間的忠誠必須是百分之百的信任。一旦誠信基礎被外遇所破壞,和諧離婚也是一種冷靜處理的智慧,就不必再戳破對方醜陋的真實面目,畢竟人都不是完美的,對簿公堂或互相砍殺,都已無法改變殘酷的事實。因此,給愛人自由,也是給自己自由,高尚而遵守婚姻根本大戒的人,保有其良心與生命高貴的品質,真正該悲憫的是一時在貪愛中迷失靈魂的痴人。
離婚的原因未必都是外遇,雙方的互相指責,並不能改善夫妻之間的相處情況。近二十年來,台灣缺乏一種真正反省自我與謙虛退讓改過的社會風氣,動不動就任意指責批評別人,缺乏互相體諒包容善解的心胸。因此,高凌風一句「我要反省」,這是值得肯定的態度。相對的,台灣還有一種如總統大選一般的「贏者全拿」,為了達到全勝而無所不用其極的負面心理,這對婚姻之間的協調並不能帶來正面的幫助。
慈濟證嚴法師曾有「知足感恩善解包容」的勸諭,聖經也有以盟約形式所訂立的婚姻,意味著共用不變的愛情、美善、忠貞與永遠承諾的啟示。如果可以,真正的尊重與體諒對方的感受及立場,在互相毀滅之前,靜下心來,想一想曾經共同擁有的美好,感恩對方真誠的付出,即使離婚,也能幫助自己快速的走出失婚的苦楚。
離婚,並不代表人生的失敗,若能從離婚的過程中,找回對自我生命觀照的智慧,將危機化為向上奮鬥與自我教育的轉機,也是一種難得的成功。真正的失敗,則是以敵對的仇恨或暴力,傷害對方或自我的人。真正的失敗,則是為自己欺騙與背叛愛人找尋各種藉口,最後卻永遠失去了對自己真誠愛護的另外一半,那真的是最為可悲的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