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粟第四次談話錄
時間: 卅九年五月十四日十九時四十分
地點:本站
被訊人: 周一粟
問: 你將你所有同黨關係交出來
答: 當時我來花蓮時是趙光鄰寫了一個條子給我,介紹我與這裏的孫玉林經理
認識,在廣益行工作,孫經理是這裏組長,四月十四日孫玉林告訴我,我們這個
組織是屬於中共社會部的,他聯絡的地點是天津,我在這裏是一個組員,
趙光鄰在介紹我來花的一個條子上說明囑孫玉林設法建立在花蓮方面的民眾武裝,
我也曾問過孫玉林如何建立武裝,孫說,要建立民眾武裝,必須依簡桂生和林振成,
因為他倆過去被日本人征調到南洋方面去工作,抗戰勝利後他倆被送入台胞集中營,
在集中營中分了十餘組,他倆都是組長,回台後就做生意,在二二八事件發生時他倆
都去參加,林振成是宜蘭人就担任宜蘭方面的任務,簡桂生是台北市人就負責台北的任務,
他倆在事後畏罪逃往琉球去,等到政府不抓他們的時候才回來,因上述經過情形
在過去海外回來的人,他們都拉得攏,所以孫玉林就利用他們,請他們在孫所經營
的廣益行工作,藉資掩護,他倆拉攏的人,除一些流氓外,致有些已經成家的人,
未能聽他們的話,簡桂生和林振成二人,都沒有什麼政治意識,他們只是痛恨政府,
有時在酒家喝醉酒時還大聲痛罵政府,說共產黨來了他們可做官。
致於我知道的同黨關係有劉維杰、朱建華,還有與孫玉林拜把子的七個兄弟,一、孫玉林
二、張建武 ,三、劉維杰 ,四、徐清淮五、朱建華六、楊昇庭,七是在台糖公司花蓮糖廠
做職員姓名不詳,他們七兄弟都是山東人,據孫玉林經理說劉維杰曾經寫過一張字據在他手裏,
這張字據必須擺在水裏,才能現出字來,中除劉維杰朱建華是同黨關係,餘不敢說。
問: 孫玉林拜把子的六個兄弟住址和啥職業 ?
答: (一) 張建武在鐵路局做事,什麼部我不詳,住址也不詳 (二) 劉維杰 住花蓮大同街廿七號卅一二歲
在廣益行做事,
(三) 徐慶淮住花蓮廣東街卅八號,卅歲左右,也在廣益行做事情,家有妻一子二,岳父等同住,過去在
陳誠下面做過事情, 他本來在花蓮地方法院做人事管理員,嗣因人事摩擦就不做了,到廣益行來,
(四) 朱建華住楊昇庭家裏 (地院公共宿舍) 地址不詳約廿七八歲,也在廣益行做事情,
(五) 楊昇庭在花蓮地方法院做職員,約廿三四歲,住地院宿舍。老七我不知道也沒有見過面。
另外還有一個拜把兄弟是林振成孫玉林簡桂生李順昌四個,他們四人合資經營太豐米廠和廣益行,
這四個人都在廣益行做事,李順昌頭城人也是海外回來,鄭耀東以任敦崧化名辦身份証,就是李辦的,
問: 你們的組織情形 ?
答: 孫玉林領導的組是叫學運組屬台北于飛(即趙光鄰在台北女師附小設的心理學班) 領導,
他們是屬中共社會部領導的,這裏與于飛聯繫,于飛與天津聯絡,這個台北女師附小的心理學班
的學生大部被于飛所吸收,于飛現已離開台灣。
問: 于飛在什麼時候走的,怎樣走法?
答: 由孫玉林送他新台幣二千元做旅費,于飛是在本年二月十五日來台,在花蓮住了四天,
由劉維杰轉托五十四軍參謀白靜寅弄了一張特務證(期限一月),由高雄離開台灣。
問: 于飛走後由誰領導你們這個組 ?
答: 于走後事情交給一個姓蕭的女的(大概是于飛的老婆) 蕭被捕後我就不知道了。
問: 任東樓與孫玉林的關係是否同黨 ?
答: 任東樓過去在台北救濟院與孫玉林同事,後來又在花蓮救濟院工作,後與一姓呂的叫
春沂的吵嘴就離開了救濟院,到孫經理玉林這邊來幫忙。
問: 你還有別的同黨關係嗎 ?
答: 于凱年齡籍貫不詳,在台灣大學讀書住台大宿舍,他是我們的同黨關係,他可以替我
做假國民身份証。
問: 與孫玉林往返甚密的人,有經濟來往的人有那些?
答: 喻如萍(台東軍糧倉庫組長,山東人) 朱光華(花蓮空軍倉庫庫長)管瑛(兵工學校教官
孫玉林曾經向他借過五千元現在還了三千還欠二千)王德惠(花蓮總庫職員經手
借給孫玉林約有萬元新台幣,還了一點多少不詳,李房惠(花蓮地方法院會計主任
借給孫玉林大概也約有萬把塊錢,還過一部份)王志錦(花蓮三光米店老闆也借過
錢給孫玉林),以上都是大數量的借款,他們當中情感可想而知了。
問: 以上說的話都實在嗎?
答: 實在的
周一粟
審訊人: 葉芳霖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