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鍾濬自白書 審訊人李仁甫
關於個人之出身及經歷已詳見第一次自白書
現在謹就我與朱芳春(即于非)所發生之函件往還及約晤等關係,
再分陳如後:
一、 我與朱芳春兩度同學
1民十六年至廿年在河北省立第七中學(地點在正定)初中同學四年
(該時為四二制之最後一班)
2民廿五年十月至廿六年六月在北平國立北平師範大學與他同學一年
他在教育系我在體育系。(因為中間我有三年在本縣做事,及到
南京中央黨部廣播事業管理處受訓『收音質訓練班』故上大學遲他三年)
二、 我與朱芳春兩度在同一城市工作,
1民卅二年至卅三年我和他同在重慶工作,當時我在重慶兩路口
大田灣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工作,他在青木關國立音樂院工作,
2民卅五年春至卅六年十月我們同在北平市工作,
我任北平市教育局第五科科長,他任河北省立北平高級中學校校長。
三、 我與朱芳春之政治思想
1我與朱均是中國國民黨員,我是民十九年入黨,他是那年入黨我不清楚,
2朱芳春是黨內小組織誠社社員,當時張厲生先生領導,我是復興社社員,當時
直接領導我的是楊立奎先生(師大物理系系主任)
3當時據我知道的兩個小組織的政見不太融洽,對青年運動領導權相爭甚烈!
四、 我與朱芳春之私人友誼
1在初中時二人友誼相當不錯。
2到師大時以彼此不同系,又相差三個年級,且小組活動不同組,故見面極少,
但仍較其他大學同學為近。
3至重慶見面時以他兩度與我太太發生破裂,他太太對他之行為一再分析,我當表不滿
但以彼此見面少,未行爭執。
4在北平時常見面,但以彼此工作均忙,很少長談,多為普通之應酬,有時到
他學校裡看看學生活動及學校設施。
五、 我與朱芳春在台灣所發生之關係,
1朱芳春先我來台灣
我於民國卅六年十月來台後,在鳳山陸軍訓練司令部工作,
任體育處第三科科長,後以在南京成立陸軍第一訓練處,孫立人將軍兼任處長,
我於卅七年四月奉調(原先調李國堂,李以在京眷屬宿舍未住,乃改調我),
赴京任該處體育組組長,至卅七年九十月之間接朱芳春自台北來信,告訴我他
已經到了台灣,因為離北平時沒有帶多路費來(好像有句話說錢都留給他太太吳乃筠了),
好像生活都成了問題,從台北朋友處借的錢維持不了幾天,同時工作一時還沒有希望,
盼我見信後設法籌措一部份錢,來維持一下青黃不接的生活,最後告訴我,寄錢時寫台北台灣大學
文學院廖某(名子我已忘記)收轉于非,說明他從今以後要用這個名子,我的辦公地點是在南京中華門外,
岔路口,平時無事很少進城,以交通工具甚少,行動困難,我當時接到他這封
自台北突然寫出的信後,心裡很奇怪,一來因為事前他沒有寫信和我談他離開北平,二來是竟然連名
帶姓都改了,同時我自從台灣到南京後他很少與我寫信,我悶了兩天沒得解決,
等到禮拜日我進城時,我才去找張光濤同學研商,(張與朱為師大同班同學,且為誠社同志關係很好)
當時我倆推測,他不是鬧婚姻問題,就是鬧思想問題,不然為什麼連名帶姓都改了呢?
由於這兩項推斷的可能,決定不寄錢給他,同時尚有張光濤太太房作梅在座,她也堅主不接濟他錢,
(張太太與朱芳春太太吳乃筠為河北第八師範女生部同學) ,過了兩天因為同事約好進城,
去聽重慶安樂廳的歌女清唱,我又去張光濤家,見到他太太,當時他太太告訴我她昨天
接到朱芳春太太的信,向她訴說這次朱芳春遺棄她一家大小的情形,
意思是希望在南京的朋友們接濟她一下,同時好像信內說朱臨行時
告訴他太太,他要去上海大公報工作,並且說大公報的工作是我介紹的,
實際上他是到了台灣,當時張光濤太太甚氣,罵朱芳春不是人,同時發動朋友們
集錢匯平,接濟朱芳春的太太,我當時表示願支持她,救濟朱芳春的太太,同時還增加我的
決心不給朱芳春寄錢,記得是我回岔路口的第二天,就草草的給朱芳春寫了一封回信,告訴他
我現時經濟甚窘,沒法籌措錢接濟他,請他還是就近在台北設法,同時為了幫忙他工作,
我寫了一張介紹片給台灣大學的朱季明先生,如果他願意在台大工作,可以去試試看,
這是朱芳春到台灣後,我第一次和他發生的書信關係。
我自從給他覆了那封信後,他一直沒有再向南京給我信,同時我也沒有再寫信給他。
2我二次來台灣,
第二次我回台灣,主要是為了陪送我的女朋友馬艷芳回台灣,
不然我就廣州或樟州去了,因為孫處長時代之參謀長葛南杉將軍調廣東保安司令部
幹部訓練班主任,他邀我同往,為了我好遊逛,我當然願意去廣州,可是馬小姐
剛生小孩需人護伴回台灣,因為她的要求,我才電請陸訓部門調我回台灣,
(同我一塊簽請回台灣還有周王二科長,王科長漢超以他太太在台灣生產,先我動身)
待孫司令官電調核准後,我於卅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去蘇州,以馬小姐住蘇博吾醫院生產,
在蘇州她家裡,(馬為蘇州人住元和路五號) 住到廿六日她滿月後,方一同赴滬,
在上海住她朋友家,以當時中興輪之特等艙極難買,故後至卅八年一月五日始成行,
當時同行人,除馬小姐周科長中勛外尚有耿太太(同事袁琮之岳母),姜龍昭(馬小姐之外甥)
及我的傳令兵何滿船,六日下午四時左右,船靠基隆碼頭,我等下船後,即搬至一小旅館,
於七日乘夜快車直返鳳山,
我自卅八年一月八日(也許七號記不太清) 到達鳳山後,除忙於辦公外即幫忙馬小姐
照顧小孩,故於友人間急少往還。
3朱芳春第一次與我約晤
我二次來台灣後,以原先在台灣從未去過一次台北,
( 這次自基隆來鳳山,雖然過台北並未下車,卅六年十月我第一次來台灣係搭
海辰號,在高雄登陸,我卅七年十月奉調赴京,係搭美軍顧問團便機,
由屏東市機場起飛,故我第一次來台灣時,在鳳山住了六個月,沒有去過一次台北),
故很想找機會來台北玩,這自然是要藉公差的方便,不然我自己沒有那麼多閒錢
化在遊逛上,也因之曾與處長談及如有公差機會時我可替你跑跑(因為他不喜歡坐辦公室
最愛出公差) ,後來等到卅八年四月左右,台灣省體育會及教育廳為了籌備第四屆全省運動會,
曾函邀魏處長來台北開會,我因為早想逛逛台北,就討到這份差了,
我來台北前就由同學史麟生處聽說,原來在南京內政部的朋友都來了,
所以到了台北於公餘之暇,即偕張光濤、宋志斌二人
(張為主任委員,宋為國大代表同為我之師大同學) 去看張澤仁夫婦,
(張為張光濤之族叔,清華大學畢業,在南京時任內政部人口局處長),
因為張氏夫婦住在國語推行委員會,常務委員邱某家裡,他們都不知祁家在什麼街道,
便一同先至國語推行委員會找邱先生,再相偕前往,待我們找到張澤仁後,即相偕
到處在台北遊逛,並去看張伯謹先生,記得當午在張伯謹先生處吃的午飯,
下午我又同去看張厲生先生,晚飯是我們幾個人聚餐,餐後各返寓所(我住在長沙街
本部辦事處),
第二天我們又相約在宋志斌處見面,一同再去找澤仁他們玩,等我們到了祁家(當時祁未在家)
見到張澤仁,當時張曾告訴我們,據邱先生說朱芳春現在就在他們國語推行委員會,
附設的國語日報工作,朱於祁處得知我們這些舊朋友都來台灣,但目前不願都見面,
僅指出願意與宋志斌及梁鍾濬見面,我們當時都打趣的說
他還挑挑揀揀, 並且說要見他還必需經過祁先生轉約時間及地點,我當時因為公務已完,
早已決定夜快車返鳳山,故未應約前往,當時我不多留一天,等著見他是因為我
對他已不太滿意,覺著沒有為他再留一天的必要,
由這一點,可見到我對他的友誼是什麼程度。
4 朱芳春第二次約我見面
我回到鳳山後,過了有一個禮拜左右,宋志斌張澤仁等南下遊逛,他們先到屏東市張光濤處(張住
屏東市中山北路勝利新村卅四號(或係卅三號,記不清)),隨後到過四重溪,回台北前
刻意到鳳山看我們在體育處工作的同學,如處長魏振武,副處長張煥龍,
科長袁琮,李國堂,史麟生等,當時宋志斌張澤仁都曾告訴我們,關於朱芳春在台北的情形,
宋志斌告訴我,他曾經在那次由祁先生的轉約中和朱芳春見了面,朱當時曾坦白的告訴他
他已經加入共黨現在台灣活動,如果朋友們願意檢舉他的話,由大家做好了,
宋除了簡單說明他們談話的內容,並告訴我們,他既已投匪,我們今後都不要理,
宋等返台北後,約五月初我忽接朱芳春自台北國語日報來一信,說上次約晤未成等情,
現在仍希望我能見面談談,並於最近來台北一行,到台北後可找國語日報祁先生聯絡
見面時間及地點,我因為知道他已投匪,故當即決定不赴約亦不覆信,
不過曾想檢舉他,又怕因此而惹出麻煩,故是念亦做罷,這件事情到現在才知道當時不舉發
是錯了,不過現在我回想起當時為什麼沒有堅定的意志去檢舉他呢?實在由於偏安的錯誤思想,
當時沒有想到利害關係,這樣嚴明,那時候,僅僅想到不檢舉他,也會是什麼樣子,
可是都被因我不理他,他不一定偏要害我,這個意念打消了,此外大的環境和個人的生活
也有關係,我自經內地到台灣來之後,即抱定過悠閒日子的態度,下了班就往住地跑,說句
沒出息的話,當時做工作,只是混飯吃,主要的工作還是看護女朋友,第二次回台灣後,
情形更不同了,除了和女朋友談笑之外,又加上為她看護小孩子的責,因為她身體弱,
帶小孩沒氣力,同時又沒有經驗,所以白天下了班和夜晚都是我替她照顧孩子,
同時她對我要求甚緊,除了我白天八小時上班,我的身體歸公家外,剩餘的時間都應該屬於她,
要我時時刻守著她,在這種私生活下,革命意志自然就消沉了,那裏還願意去找麻煩呢?
同時我們陸訓部的大環境也有關係,在我們司令部裡根本沒有黨的空氣,也沒有黨的活動,
比如我這個黨員經南京陸軍第一訓練處返回陸訓部,一直沒有地方去報到,我不是推責任,
檢舉匪諜的公文我還是今年第一次在批閱公文時看見的,所以說當時並沒有感覺匪諜
以及檢舉匪諜的嚴重。
5朱芳春自從碰下我兩次釘子後,永遠沒有再找過我
朱芳春自從在 我身上碰了兩次釘子後,一直沒有再給我寫信,和找過我,
我自然更不會去找著給他寫信,可是對於他的活動情形,我卻是遇過熟人就談,
遇到任是他的人就問,可是除了彼此都知道他已經幹共黨,在台灣活動外,
再也沒有聽到過具體的消息,比較具體的好像他給中學同學曹旭東(卅八年春
在台北任上海新聞報特派員後又至民族報工作,中間並曾與一趙某籌辦一什麼報
(名子記不清)) 去過一封信,要他替他介紹在他們籌辦的報紙中工作,這事也沒有成,
可是當我問及曹是否見過朱芳春時,好像當時他提過這麼一回事。
6我曾經先後把朱芳春投匪的事,告訴過我所見過的同學和師長,在卅八年裡
我曾經把朱芳春投匪這件事,告訴過張伯謹先生(現在台北任行政院顧問)
李覲高同學(現任台灣省政府教育廳秘書) 任知亭同學(現任花蓮師範校長)
曹彬然先生(現任台南蔴織廠施工段段長) 張敬原先生(現在鳳山任第四軍訓班
訓導組組長) 王夢月同學(現在鳳山任輜汽一團第三營營長) 以及在體育處工作的同學。
在卅九年這個初春裡我曾經告訴過黃金鰲同學(字冠宇現任台中師範校長)
張明文同學(現任台中師範實習主任) 曹培璋同學(現任左營海軍總部政治部副主任) 。
7我於在卅八年十月後所聽到的關於朱芳春之活動
a據卅八年十月間我問宋志斌關於朱的消息,
他說聽說政府要捕他,他已離台北了,這件事好像張澤仁也和我這樣講過,
b據同學袁琮告訴我,他有一次(十月間) 去看吳老師 (即吳治民,為朱芳春之岳姑丈)
現在台北建國中學教書,住在該校) 見吳老師同房住的朱先生講(朱亦係朱芳春之
七年前後同學,同為吳治民之學生)
朱芳春有一次去看過吳老師,他告訴吳老師他前次去北平,曾經看到吳乃筠他們
(吳乃筠為朱芳春之妻,吳治民之姪女,現生有一女二子,母子均遺棄北平),
說為她們安置了一下,一切都好,請吳老師不必結計,那位朱先生(建國中學教員)
告訴袁琮說,朱芳春講了一片假話,吳老師倒信以為真,真是太老實,太相信朱芳春了!
除上述消息外,我就沒有聽到過關於朱芳春在台灣的活動了,
據我知道的在這些舊同學中,他都有見過面 (除宋志斌外)。
鍾濬 卅九年六月五日夜深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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