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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清朝的劍,斬漢朝的官
2026/02/02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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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審判有違失 糾正國防部

內政部調查局、國防部保密局、台灣省保安司令部保安處共同在1950

1 8日偵破于非、蘇藝林共諜案,審訊被告高達116人,

但當中發生刑求逼供、未依法釋放、不當裁罰等行動,造成40年後促轉會

花費公帑賠償各該被告及其後代家屬共計新台幣241133000餘元,

2020724日監察院通過監委高鳳仙、楊美鈴所提調查報告,

糾正國防部當年的錯誤。對此,國防部表示,尊重監察院的意見,將持續

配合國家政策落實人權教育,貫徹依法行政作為。

高鳳仙、楊美鈴2020724日上午在監察院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高鳳仙表示,于非早在19488月間奉中共中央社會部指示來台,

由周恩來指導,在台灣省政府社會處主辦的社會科學研究會附設

「實用心理學補習班」授課,組織「中共中央社會部台灣工作隊」,

秘密蒐集軍政情報。

國防部第三廳中校參謀蘇藝林經台大學生于凱介紹加入組織,負責蒐集

軍事情報及策反官員,危害國安甚鉅。

高鳳仙指出,調查局及保安司令部保安處自19502月起陸續逮捕

傳訊涉案相關人員,于非經蘇藝林協助離台,蘇藝林則在1950524

被逮捕。而被移送保安司令部審判者計有116人,顯見接觸或殃及者

為數眾多。調查局及保安司令部當時積極循線追查,破獲共黨組織

避免持續危害國家安全,對於政府遷台初期的穩定有其重要貢獻。

高鳳仙表示,本案緣於2017年底舉行鹿窟村民見面會時,已故導演

洪維健提出陳情,希望監察院也針對其父母洪世鼎、朱瑜所涉入的

于非共諜案進行調查,歷經2年多調查始提出長達500餘頁的調查報告

及糾正案文,可惜未能趕在洪維健生前提出。

高鳳仙指出,洪世鼎及朱瑜僅與于非談過一次話,對於首謀于非共黨

身分並無所悉,但保安司令部判決認定構成「參加叛亂組織」而分別

判處洪世鼎有期徒刑13年、朱瑜有期徒刑10年,核有違失。朱瑜

被逮捕時已懷孕5個月,於保外就醫產下洪維健,由朱瑜短暫哺乳後

送外婆撫養,洪維健在4歲半時被送去土城生教所與母親同住至

小學3年級,被稱為「台灣最小政治犯」。

高鳳仙表示,116名被告中,蘇爾挺等11位被告在調查局或保安處有

受到刑求拷打、深夜訊問、疲勞訊問等不人道待遇,偵審方式嚴重

侵害人權。又有6位被告在徒刑或感訓期屆滿後,保安司令部卻

未立即依法釋放。

高鳳仙指出,甚至方雪漁、呂松濤、賴傑三、羅漢祥、陳可立、

劉寄塵、甘可鵬等7人雖獲判無罪,保安司令部卻對7人進行感訓,

使7人未經審理即遭限制人身自由長達1年半,嚴重侵害人身自由,

並造成後續冤獄賠償。保安司令部因不當裁判而造成國家補、賠償

被裁判者或其家屬共241133000餘元,核有嚴重違失。

高鳳仙表示,實用心理學班負責人鹿宏勛及孫清河、任東樓、廖金蘭、

滕溯文等5人因在羈押期間,擔任秘密監視工作尚有表現,而獲得

調查局自新運用機會而無須移送審判,不僅於法無據,且對其他

被移送審判的當事人不公平,也有不當。故對國防部提出糾正案

這一份四平八穩的糾正案,表面上安撫了所有被告及其家屬的心情,

實際上卻驗證了一句俗話:「拿清朝的劍,斬漢朝的官」。

其時空之錯置無以復加 !

1949101日中共建政,在其志得意滿之時,對於攻佔台灣充滿

信心,同年美國國務院發表政策白皮書,宣布放棄國民政府及國民黨,

在此國家風雨飄搖之際,國安單位猶奮力出擊,破獲間諜案,對於

穩定當時人心貢獻良多,試問如果當年派往台灣的1500位間諜

完成任務,攻下台灣,實踐中共「血洗台灣」的誓言,這把

「清朝的劍」還拿得出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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