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鍾濬談話筆錄 卅九年五月卅日下午十時
問:姓名年籍職業
答: 梁鍾濬 卅七歲 河北無極人,現任陸軍總司令部體育處
上校副處長,北師大體育系畢業。
問: 你知道為什麼到這裏來的嗎 ?
答: 我推想是受朋友李保謙和朱芳春二人的牽連而來的。
問: 你怎樣知道是受朋友李保謙、朱芳春二人的牽累呢? 李朱二人的情形如何?
答: 李保謙是陸總部的前身防衛司令部的上校參議,在本年一二月初因匪諜
李朋案被捕,朱芳春於卅七年九月間由北平到台灣,更名于非,
卅八年五月間我與好友張澤仁、宋志斌在台北國語推行委員會
祁常務委員家中相見時,張澤仁告以據祁常務委員說: 朱芳春在國語日報工作,
在舊友中願與宋志斌和我見面,當時我以公畢須返鳳山,未與其邀,在五月底
六月初復接朱函告,願與我晤談,促來台北找國語推行委員會祁先生聯絡,
此函未到前宋志斌曾來鳳山,告以在台北與朱芳春在中山堂晤談一次,
據說朱見宋時即坦率告宋,渠已參加共黨組織,并說如果宋要檢舉的話,只好
任宋去做云云,我知朱已投匪,故不願與往還,未去亦未函覆,
李保謙因李朋案被捕,朱又已投匪,故推想恐為其所累。
問: 朱芳春投匪、李保謙因匪諜案入獄何以會累及於你?
答: 朱芳春負有匪諜任務,想爭取陸總部工作據點,故曾一再邀我晤談,
我因知其有匪諜任務,拒不置理,我恐因未被其利用致遭忌恨而加陷害,
李保謙在未入獄前,我曾至其家二次找張光濤,聽說曾與其晤談,此均須傳問,
因此設想是受朱李二人所累,
問: 朱芳春是否想爭取你和宋志斌參加匪黨組織,你們參加了沒有?
答: 朱找我們二人當然想爭取我們,但宋志斌已拒絕他,我根本沒有和他見面。
問: 你如何知道宋已拒朱芳春的要求呢??
答: 宋志斌在台北中山堂與朱芳春晤談後,曾來鳳山,和我們幾個好友張光濤、
史麟生、袁琮、魏振武、李國堂等談及朱已投匪,要我們勿和他往來,
所以知其已拒絕朱之要求,
問: 李保謙入獄後,他的友好有何被傳問過?
答: 他的女友杜小姐(名不詳) 和郝侃曾(前河北唐山市市長)
被傳訊 ,在一月前聽說尚未釋放。
問: 杜郝二人被傳訊的內幕如何?
答: 不知道。
問: 你與朱芳春李保謙假如真無政治關係,朋友畢竟是朋友,
朱,李的問題當然不會累及你的,你們彼此之間情感亦無裂痕,
他們二人雖然發生問題,照理你應自信不會受什麼影響的,
人不做虧心事,決不作非非想,你一來就想到是他二人所累,
這足証你們之間必有隱情。
答: 我和他二人沒有什麼隱情,李保謙方面聽說他的朋友都要被傳訊,
朱芳春因我未受其利用,他必由恨而加害,故想到此來是受他二人所累,
問: 你既想到未受朱芳春(即于非)利用,他必由恨而加害你,
你為什麼想不到解除自己的危險,而向政府舉發他的匪諜活動呢?
答: 當時我沒有想到國家民族方面,我只想到個人的危險,而有檢舉他的意念,
嗣又想到爾為爾我為我,我既不受其利用,彼此不相干,檢舉他倒是一件
自找麻煩的事,所以沒有向政府舉發他,現在實在後悔莫及,但機會已成過去,
關於朱案願接受黨命盡力而為
問: 你既想到個人的危險,就不是彼此可以不相干的事,
如確認為彼此不相干,就無危險,這就証明你言不由衷,
不能自圓其說,你說因你未受朱利用,朱必由恨而加害你一說,
完全是布定棋勢,準備否認事實。
答: 我自信毫無違法事實,用不著預佈棋局,當時所以未檢舉他,
是由於判斷錯誤。
鍾濬 卅九年五月卅日
談話人 曾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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