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獨只能做不能說」
這是美國人給李登輝開綠燈 !
李登輝當政時,曾經邀請在野黨黃信介主席進入總統府共商國是,
這是國民黨主政五十年的創舉,因此所有媒體記者都等在總統府
出口處,黃信介主席一出現,記者們蜂擁而上,問黃信介主席
有什麼感想? 黃主席說: 「總統英明 !」
後來有記者問黃信介主席為何如此說? 黃主席說: 「李總統告訴我
臺灣獨立運動只能做不能說 !」
「統一只能說不能做」
這是美國人給蔣介石畫紅線 !
《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英語:Sino-American Mutual Defense Treaty),
正式名稱《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間共同防禦條約》(Mutual Defense Trea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又稱《中美互防條約》[1],是中華民國與美國曾經締結的國際條約,
1954年12月2日由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葉公超與美國國務卿杜勒斯,
代表雙方於美國華府國務院簽訂;1955年3月3日同樣由葉、杜勒斯
二人代表雙方於臺北中山堂完成換約,正式生效。本條約維持24年,
是艾森豪政府在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關係中最大遺產。
該條約以軍事為基礎,
包含政治、經濟、社會等合作條約。根據條約第10條規定,該條約無限期有效,
但若一國向對方提出終止通告,則該條約會在該通告發出時刻的
整1年後失效。1979年1月1日,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建交、
同時與中華民國斷交;依條約第10條規定,美國國務院正式通知中華民國,
該條約將於台灣時間1980年1月1日終止[2]:398。隨後,美國國會通過
《臺灣關係法》取代及沿用該條約的部份內容。
表面上看,美軍進駐台灣,建立軍事安全保障台灣發展,使台灣轉危為安。
本條約規定,除自衛外,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對中國大陸採取軍事行動
須受徵求於美國同意的限制,雖然國軍不斷小規模反攻,但人少武器落後,因此敗多勝少。
蔣介石因而認為錯失三個重大時機(1958年的「大躍進」、1962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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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樓. 安歐門2025/10/03 10:57
事實卻是,台獨一向只說不做,因為做不到。
說是政客必備口水,騙權位,騙愚民,
做是不可能,美國還沒準備縱狗咬人。
許多台獨人士離開民進黨,因為失望透頂,
明智人都已知道,即使台海戰爭,台獨還是不可能,
戰敗,全部逃亡,戰勝,等著下一場戰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