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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0教育論壇:報告蘇縣長,教育不是這樣搞的
2008/08/2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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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長蘇煥智日前在縣內國中小學校長行政會議中宣布,97學年度起,台南縣所屬國小一、二年級取消定期考試,三、四年級除主要科目(國語、數學)外,也將以「多元評量」方式評估學業成績,希望達到「多元發展、快樂學習」的教育目標。

這無疑是繼強制台南縣中小學教師成績考核設限,以及不顧親師生家長一致反對執意裁併總爺國小後,蘇煥智縣長又一項充滿爭議甚至違反教育專業的措施。茲從以下幾個面向進行討論:

首先,現行國中小學生成績如何評量?就法制面而言,「國民教育法」第13條第1項明訂:「學生之成績應予評量,其評量內容、方式、原則、處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定之;直轄市、縣 () 政府應依準則,訂定學生成績評量相關補充規定。」依國教法之授權,教育部訂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部分縣市政府亦訂有「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目前各縣市國民中小學之學生成績評量悉依前揭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定期評量大抵以每學期兩次為原則,實施方式則多採紙筆測驗。

在此,必須進一步討論的是,由縣市首長逕行宣布取消定期考試有無適法性之疑義?查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5條明訂:「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分定期評量及平時評量二種;定期評量之次數,由直轄市、縣 ()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依此,縱然縣市教育局處決議完全取消「定期考試」,亦應明訂於該縣市「學生成績評量相關補充規定」為宜,由縣市長在行政會議中逕行宣布「取消小一、小二定期考試」顯有不妥。

回歸教育層面考量,即便縣市教育局處有訂定學生定期評量次數之權,亦應充分考量教育專業,並尊重學校本位精神與教師專業自主權。台南縣政府聲稱取消國小低年級定期考試係為落實「多元評量」,殊不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6條明訂:「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應視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依各學習領域內容及活動性質,採取筆試、口試、表演、實作、作業、報告、資料蒐集整理、鑑賞、晤談、實踐等適當之多元評量方式,並得視實際需要,參酌學生自評、同儕互評辦理之。」易言之,被蘇縣長認定會帶給學生壓力的「紙筆測驗」本來就是所謂「多元評量」的一環,強制將紙筆測驗排除在多元評量之外,恰恰是對「多元評量」的曲解與誤用,決策過程毫無教育專業可言。

退一步言,或許蘇縣長的原意是「定期評量不應以紙筆測驗的方式進行」,即便如此,也不應下令強制各校改變,而應尊重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考量各自情況後自行調整,事實上,自九年一貫課程實施迄今,無論平時評量或定期評量,多的是以學年或學習領域落實多元評量的例子,而最荒謬的不就是如此?當多數學校早就依專業考量決定評量方式的今天,台南縣竟然在蘇縣長一聲令下取消全縣低年級的「定期評量」,這樣粗暴又違反專業的決策,難道不是對國中小課程改革的最大諷刺?

教育事務經緯萬端,身為一縣之長,總有比小學生如何評量更重要的事需要做,懸崖勒馬吧,蘇縣長!(20080820台灣立報教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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