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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2教育論壇:反教師法惡修進入最後關頭
2014/03/12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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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次談到,備受關注的教師法修正草案本會期將有激烈攻防,此一攸關台灣教育發展的修法,殊值全體教育人員持續關注。

修法態勢分析

    一般而言,法律案的制定與修正,固然受主政部門意志影響,但也取決於法案本身的必要性、急迫性與正當性,行政部門與國會,或國會朝野黨團間所角力者,也每每在各方壓力與法案的正當性間擺盪,而最終三讀通過的法案,或許反映當下國民意志角力的結果,惟純就立法品質而言,瑕疵立法、倒退修法的例子,卻也屢見不鮮,這幾乎已成為資產階級民主體制揮之不去的夢饜。

    就歷來教師法修法過程觀察,大抵呈現行政部門力推、朝野黨團意見分歧;家長、校長團體支持、教師組織反對,修正條文存有高度爭議、各方難有一致共識的局面。

    為確保教育品質,必須不厭其煩的指出,教育部不能為了修法而修法,國會應該回到法案的正當性與必要性審議,官方不能硬要教師組織接受有違教育專業的修法方向,更不該將法案延宕歸咎於教師的反對,唯有提出真正符合專業性與正當性的修正條文,才能有效化解分歧、獲致共識。

    準此,教師法修法的成敗,只能回到修法品質本身評價,為了搶快而葬送教育品質,實本末倒置、得不償失。

揚棄民粹修法

    毫無疑問,夾處在不同意見的教育團體間,尤其當支持修法的一方,不時威脅要讓反對修法者落選時,立委們的難為可想而知。

    然而,應該詳加考察的是,所謂的民意支持修法,是否為真?校長協會支持修法的理由,真能禁得起專業檢驗?輿論又是在什麼樣的資訊基礎上理解教師法修法?

    就筆者參與國會遊說的經驗,多數委員及其助理多能理解教師法修法的爭議所在,但對於現行不適任教師處理程序則相對生疏,我們以為,立委辦公室如能強化對現有制度的理解,諸如:教育評鑑在國內外的實施情形、中小學教師聘任、解聘制度、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等,勢必更能掌握修法的正當性與必要性,面對不同團體的遊說壓力,進退之間也才能有一個符合專業的說法。

    是以,真正應該被社會唾棄、真正應該落選的,不是嚴肅提出反對修法理由的立委,而是不分青紅皂白、人云亦云、受民粹裹脅的委員。

    因應現階段修法態勢,教師組織必須加強遊說品質與力道,茲提出以下建議:

    一、全面加強國會遊說:教師法修法一案,目前仍在教育文化委員會審議,委員會審查與未來可能進行的黨團協商,將是全案是否進入二、三讀程序的關鍵,各級教師組織必須加強對教育文化委員的遊說工作,務使委員充分掌握教師法修法脈絡與現行制度,教師組織有義務提供完整而正確的資訊,以支撐委員理性問政,這是全案能否回歸專業,能否擺脫民粹修法的關鍵,我們必須全力以赴。

    二、教師是引領輿情的宣傳者:要改變教師評鑑有助提升教育品質的輿論,不能單憑教師組織的遊說與宣傳,會員教師不能只是組織的支持者,更應該成為改變偏見的宣傳者,學校教師應加強與家長的直接對話,讓支持親師合作的絕大多數家長理解教師評鑑可能帶來的嚴重副作用,這是改變教育輿情的最有效作法,教師們與其擔心教師評鑑入法影響正常教學,不如加強對家長的溝通,爭取家長與教師站在同一陣線,從而化解教師法惡修的壓力。

    三、教師組織應自訂專業規準:無論是教育部研議中的教師評鑑制度,或曾經委託其他團體訂定的「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教師倫理守則」,在在凸顯官方由上而下的管理思維,更暴露官員視中小學教師為非專業人員的意圖,教育做為一門專業,其從業人員的專業倫理無疑只能由教師自訂,教師組織自訂專業倫理與專業規準,絕不只是反對教師法惡修的戰術工具,而該視之為深化教師專業的根本戰略。

    如何經由社群專業對話研訂教師專業規準,進而開展專業行動,既有助於反對教師法惡修的鬥爭,更是確立教師專業尊嚴的具體實踐。(20140312台灣立報教育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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