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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歡迎的對象
2008/01/23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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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3) :
3樓. LGNC
2009/07/21 17:22
毀謗罪
可以容忍一次。毀謗罪已成立,隱姓埋名還是可以查出來的,等著上法庭吧
2樓. 反省
2009/07/13 17:36
不歡迎的對象就是你
我舉雙腳贊成

閣下吃上毀謗罪官司,我會公告大家

LGNC2009/07/21 17:25回覆
1樓. 阿齁
2009/03/06 15:52
看不下去
你就是那最不歡迎的人
可容忍一次 LGNC2009/07/21 17:23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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