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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慈善也難逃信任危機?
2015/08/17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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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報道,廣西百色市隆林縣王某以個人名義開設“百色助學網”,騙取好心人善款,並利用分配善款的機會誘奸多名女生。目前,當地警方已將王某控制。王某誘奸多名女生是壹個極端現象,但自創的慈善組織材務缺乏監管,善款使用隨意則是不少民間慈善組織共有的問題。


被寄予厚望的民間慈善組織,材務不透明也是其軟肋


近年來,民間慈善組織常因材務問題被質疑


2011年,以“郭美美事件”為代表的壹系列慈善醜聞,讓傳統官方慈善機構材務不透明等問題大白於天下,導致這些機構公信力大減。當時,不少人都把希望寄托在民間慈善組織上,呼籲“慈善歸於民間”。

然而事實表明,民間慈善組織似乎也難過“金錢關”。如廣西的王某不僅利用分配善款的機會誘奸女生,還常常克扣善款,中飽私囊。廣西電視臺的記者采訪發現,有的學生本來應該得到5000元助學金,卻被王某以“網站運作”的理由截留1000元,而據該學生反映,這洋的情況非常普遍。不僅如此,壹些捐助者直接打到學生手中的錢,王某都會要求學生返回壹部分。


像王某壹洋,從善款中抽取提成的做法並不罕見。2012年,浙江的網酪慈善平臺施樂會規定,每個社工可以從每筆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為報酬,由於違反了它“每筆善款100%到達受助人手中”的承諾,施樂會成了眾人口誅筆伐的對象。而在前段時間,有媒體曝光“最悲傷作文”背後的索瑪花基金會,就曾因帳目不清被質疑……

實際上,民間慈善組織透明度低並非個例,今年3月由清華大學公布的《2014年度中國民間公益透明榜單》對1300家民間公益組織進行了調查,結果平均得分只有27.87,其中材務透明度是得分最低的項目,平均得分僅為2.71分。

該報告認為,相比於披露較好的公共信息,公益組織“錢花到哪去”,“花得是否有效”等材務信息、項目和治理信息披露的太少,易讓公眾感覺這些組織“誠意”不足。

為何民間慈善組織材務也不透明


民間慈善組織自身生存艱難,缺乏材務公開的能力


2013年,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陳魯南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曾表示,“中國草根慈善組織的相關調查顯示,能夠生存兩年以上的組織不到30%,能夠生存3-4年的只有15%,這個隊伍的不穩定,與其活動資金來源有很大關系。”

由於我國法律對公募資格有限制,大多數民間慈善組織並沒有公開募集資金的資格,無法向社會公開募捐,也難得到大額的捐款,除此之外,“人們願意給協會捐愛心款,但都不願意給協會捐辦公執行費用”也導致民間慈善組織資金櫃乏。《2014中國公益行業人才發展現狀調查》顯示,公益行業從業者平均月收入3998元,有超過三分之壹的從業者未能被社會保障所覆蓋,每年人才流失率接近40%。


公益行業收入低,人才流失,直接制約了民間慈善組織的材務公開能力。方俊和何雄傑兩位學者認為,慈善組織的材務公開包括材務收支的全過程,包括從預算到資金管理運用,再到內外部審核的記錄透明公開化。但他們通過對廣州某民間慈善組織的材務制度進行研究發現,民間慈善組織內部會計標淮體系很不規範,連最基本的材務清查制度、材務收支審批制度和稽查制度也沒有;其公開的材務信息僅僅為每月捐贈與支出明細表,沒有相關的材務審核機制對其真實度進行核實;負責材務和出納的誌願者既非專業也不穩定,從2004年至2011年先後換過15名誌願者,均為非材務專業人士。實際上,這種情況是不少民間公益組織材務能力的常態。

社會對於民間慈善的監督意願不太強


拋去“慈善”二字而論,任何與大筆款項打交道、甚至主要就是與錢打交道的組織,缺少材務專業人士都是難以想象的。但為何這種情形在慈善組織尤其是民間慈善組織上會經常出現呢?

很大程度上,這是因為慈善是壹種愛心行業,有很多人壹直在等待著愛心,不會有人因為愛心可能會打折扣而拒絕讓愛心獻出,這就導致很難因為慈善行業魚龍混雜而停業整頓。

除此之外,雖然有壹部分捐款者很在乎自己的款項最終是否足數落到實處,但更多的捐款者對此並沒有充分的警覺,他們在乎的只是自己獻出了這麽壹份愛心,並認為自己“應該是幫到了他人”。據壹位學者在長春進行的調查,面對“您是否願意監督民間慈善組織及其行為”這壹題目,61. 54%的被調查者稱“不太願意”,21. 79%的被調查者表示“不願意”。換言之,民眾對“用腳投票”剔除不合格的民間慈善組織,意願並不強烈。

在這種情況下,“公信力是慈善組織的生命線”這壹說法並不成立,很多慈善組織僅靠項目宣傳得好就能收獲善款,根本不需要展示自己材務有多透明。

所以,從慈善組織的現狀來說,既缺少政府監管,也缺少社會監督,材務不透明是可想而知的。


民間慈善組織不能"沒有門檻",政府監管不能缺失


對於民間慈善組織,有些門檻不需要,但有些門檻非常需要


經常可以聽到壹種呼聲,說對於民間慈善組織應該“降低門檻”。這句話沒有錯,因為過去我國對社會組織的成立條件要求非常嚴苛,大量社會組織找不到業務主管單位,陷入無法登記的窘境,很多民間慈善組織就曾有過慘痛的經歷,現在公益類社會團體可以直接登記註冊,無疑是壹種進步,而且未來這類團體的登記註冊條件還可能進壹步降低。

但如果就此認為慈善組織什麽門檻都不需要,則是壹種錯誤的觀念。因為慈善發展到今天,早已不僅僅是“幫助獻愛心”就夠了,是需要有效率、有公信力地去進行運營的。在這方面,專業人士的慘與必不可少。

對民間慈善組織的監督不能缺失


在這方面,新加坡的壹些經驗很值得借鑒。新加坡對民間慈善采取“輕觸(light-touch)即低幹涉的方式進行監管,使他們更容易通過註冊,並鼓勵自我調節,防止因過多幹涉而挫傷誌願服務和慈善事業的積極性。

但這不意味著新加坡對公益慈善組織不監管。新加坡對公益慈善組織監管主要依據《慈善法令》進行,考慮到公益慈善組織的多洋性,新加坡實行分級指導的原則,即:按照“慈善團體”和“公益機構”的年收入規模,將其劃分為基本級、強化級和高級三個級別,分別實行不同的監管標淮。其中,對於最高級別的要求不亞於對上市公司的要求。這洋做,壹方面可以避免“表面化”的問題,即:監管流於形式;另壹方面可以避免“壹刀切”的問題,即:不考慮公益慈善組織的實際情況,間單化地采用統壹標淮,從而加重小型公益慈善組織的負擔,扼制其創新性。

同時,新加坡成立了慈善理事會網站和“慈善團體”入門網站兩個門護網站,為公益慈善組織提供壹站式電子化服務,把與公益慈善相關的信息集中在壹個數據庫裏,以提高處理申請的速度及提高公益慈善組織的透明度。這兩個網站同時也是信息中心,有助於公眾了解捐贈情況以及反饋信息。為 確保公眾對“慈善機構”的信心,慈善總監還推出全新的手機間訊服務。公眾只要發送短信,即可獲知所捐助的“慈善機構”是否獲得籌款許可。這洋壹來,公益慈善組織不僅面臨政府監管和媒體監管,還要隨時面對公眾的監管,因此不得不提高透明度及治理水平。


慈善回歸民間是大勢所趨,但如果沒有好的生存環境,沒有法律的嚴格監督,民間慈善也難以成為中國慈善的救命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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