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休暑假,妳呢?
2015/08/04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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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帶薪休假又壹次引發大討論。此時,日本、韓國和歐洲的不少國家,人們不是在休假就是在休假的路上。可是,多數中國人還在為被戲稱為“紙上權利”的帶薪休假而傷神。

年假全球領先的法國在休暑假,勤勞上班的日韓人也在休
三張圖看法日韓的上班族們“躲酷暑”——

圖壹和圖二如上,壹張是老牌的“度假國家”法國,另壹張則是員工很勤勞,同時也不怎麽敢休假的韓國。
實景圖也許會讓人覺得有“以偏概全”的嫌疑,那麽下面這幅圖換個“畫風”,這是日本最大國際機場——成田國際機場的中文公告。

人們紮堆出遊的時候,客流量非常大,機場會發出預警信息。這樣的預警信息成田機場今年壹共發出了三次,壹次是歲末年初的元旦休假,壹次是5月黃金周,剩下壹次則是即將到來的夏季高峰了,夏季客流甚至要蓋過其它兩次。
總之,歐洲的“休假之星”法國也好,我們的鄰居日韓也好,大家都在休暑假,這樣的休假還都是大規模的。法國人7月份和8月份休假,往往壹休便是半個月以上;韓國人則在8月的第壹周迎來休假高峰,韓國國土交通部把這段時間給定為“夏季休假交通特別應對時期”;日本人是在8月中旬的盂蘭盆節(該節日和我國的“中元節”類似)前後。各國人民如此傾情夏日休假的主要原因不外乎酷暑中工作很煩人,可是出遊卻很方便、愜意,當了爸媽的人還可以和孩子壹起度假。
可是很多中國人卻只能望暑假興嘆
公眾假期是零,帶薪休假無望
端午以後,下壹個常規的公眾假期要到9月份了。酷暑的7、8月都沒有公眾假期。可是翻看壹些報道會發現,中國人暑期休假的意願非常高。近年來,湖北、江蘇、河南等地的媒體都分別做過相關的報道。
那麽,帶薪休假呢?落實率太低,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總工會分別做的調查數據顯示,直到2013年,帶薪休假的落實僅在50%左右。這還是在說落實率,如果要說休多少,估計數字更難看。暑期休假尤其難,倘若請假的話,很多人不會獲得批準,老板也很是為難,員工紮堆請假了,工作怎麽辦呢?

總之,歸結起來,人們遭遇了“不讓休、不敢休、不願休”這“三不”。不讓休很好理解,企業害怕負擔所以設置很多門檻不準員工的假。不敢休和不願休則很值得玩味。其壹,人們面臨著少拿工資的風險,壹些要休假的人只能得到基本工資;其二,休假會給公司和同事“添麻煩”,不少人就不太想休了;其三,還有人害怕休假讓自己在單位“邊緣化”,最有代表性的壹句話是“領導沒休假,妳敢去?”這裏引用壹位叫“老呂飛刀”的網友的現身說法:“去年我才休了壹天,今年的情況也不容樂觀。主要是沒有時間,單位事特別多,哪怕在家休息,也經常有電話打來。還有,就是像上面提到的原因,領導都沒休,我休了,會不會留下不好的影響。其實,說句實話,妳自己覺得在單位挺重要的,但離開妳,單位照樣轉,且可能還轉得更好。”最後的結果是全民皆怕休假,如人民網最近對各階層的壹個調查——“公務員、事業單位及國企員工不壹定都能休,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落實更難。”
如此大的落差根源在於休息權在我國是軟權利,在法國等國卻很硬
休暑假的權利屬於休息權的壹種,在中國等許多國家都寫入憲法
暑期休不了假,許多人都把板子打在了單位的身上,認為後者逐利而黑心,阻止了休假。還有的人認為是中國人的集體意識作祟,勤勞的國人不好意思休假,怕耽誤工作,也怕給別人增添負擔。誠然,這些說辭不無道理,可難道國外那些企業“覺悟”那麽高嗎?國外的勞動者們就不怕休假給自己平添麻煩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差別來源於對休息權的認識和保障是不同的。帶薪休假也好,公眾假期也好,都屬於“休息權”的壹種實現方式。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國家,休息權都是寫入憲法的權利。所謂休息權,指的是勞動者在職業之外自由安排活動的權利,和自由、尊嚴、公平休戚相關。盡管說得都差不多,不過在具體實施中體現了認識的不同。
然而,這在中國卻是壹項“軟權利”,休不休看單位“良心”
人民法院報上壹篇叫作《休息休假落實難是否為軟法之殤》的評論把休息權稱之為“軟法”,該文是這麽說的,“軟法亦法,軟法因不具有相應懲罰性法律後果導致無法在社會生活中保障實施,客觀上造成了有法不依的社會問題,導致軟法並未獲得公眾應有的尊重。”是的,任憑說得再天花亂墜,卻動不起真格來,這還怎麽保障休息權呢?休不休,自然全看單位的想法了。勞動者沒有任何的主動權,甚至壹些人也被“洗腦”了,認為休假是單位的“恩賜”。

法國海邊休假的人群,對於法國的勞動者來說,休假是義務
反觀休假全球領先的法國,通過壹系列的工人運動,早在1936年帶薪年假便已經寫入了勞動法律。而比較中法兩國的相關法律,法國細節清晰,懲罰分明,可實施性強,中國則相反。比如說,中國的相關條例裏有這樣壹條——“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這相當於把休假給可有可無化了。而在法國,休年假不僅僅是企業的義務,同時也是每壹個員工的義務。
要像外國人壹樣“避暑”,需要引導與強制
首先應該考慮基礎的公眾假期,這能起到很好的引導作用
今年,湖南、甘肅蘭州、黑龍江哈爾濱等地先後出臺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休假的實施細則,意在公家先帶頭來休,從而起到示範作用。然而,工資福利都相對穩定的公務員群體,自然要比其他人都適合帶薪休假得多。能不能起到帶頭作用,實在值得懷疑。很可能又變成壹個“福利鴻溝”。而既然考慮“公家”的作用,不妨學學日本的公眾假期效應。
曾經,日本和中國壹樣,夏季是沒有公眾假期的,從5月的黃金周以後壹直要到9月的敬老節才有假。然而,這個“勞動過度”的國家想要改變。於是,在1995年,日本把7月的海洋節列為了公眾假日。幾年之後,日本的公共假期制度又進行了壹次升級,全面履行“快樂的星期壹”制度。這是壹個西方舶來品,意思是公眾假日放在周壹,方便和周末連在壹起,讓人們有個快樂的小長假,這便不會發生上班7天休假3天的狀況了。海洋節也從固定的7月20日變為了7月的第3個星期壹。
公眾假期除了給人們在夏日擁有小長假的機會外,也對休假制度起到了很好的引導作用。日本經濟新聞上的說法是,“根據日本的企業文化和國民性,即使擁有公司的帶薪休假,也很難堂堂正正地請假。而日本政府之所以推行上述舉措,就是考慮到了這種情況,為的是讓勞動者易於享受連休,易於去遠方旅行,以便刺激經濟。”
這些政府措施的確帶動了企業的發展。現在在日本,許多單位都會在8月中旬的盂蘭盆節前後進行“夏季休假”,這不是法定節日,卻成為了約定俗成的規矩。許多人把自己的年假放在這個時期來休,甚至會形成連休十幾天的大休假。
其次,“休不責眾”,休息權的實行需要壹定的集體強制性
日本人在8月盂蘭盆節的大休假並非法定假日,卻又實行得非常徹底,看上去很不可思議。企業哪裏來這麽大的動力讓大家休假呢?答案是集體的力量。本身盂蘭盆節是個返鄉祭祖的節日,民間有強烈的需求。而壹旦有部分企業在政策的引導和支持下選擇夏季放假,其它企業就會受到影響,他們的業務往來對象放假了,員工也蠢蠢欲動甚至想要跳槽了,休便是自然的選擇。此外,東亞文化圈中,很講究尊卑,而破除“領導不休我不敢休”的壹個訣竅正是讓領導帶頭休,比如日本的壹些地方政府就推進企業領導層率先休假。最後的結果是大家壹起休。盡管沒有法律約束,卻在壹個集體中形成了壹種強制力。韓國也是如此,很多員工平時謹小慎微,可是夏日休假卻成為大家都會主張的權利,總統樸槿惠都會帶頭休假,普通民眾自然有榜樣可依。

韓國在夏季順應休假潮組織不少休閑娛樂活動,圖為壹個超大型的國際搖滾音樂節
當然,若論學習,法國的制度最為完善周到。根據鄭愛青博士的論文《法國帶薪年休假制度及啟示》,法國的雇主們具有很多操作性強的義務:“壹是雇主必須至少提前2個月告訴雇員年休假的具體時間;二是雇主必須至少提前1個月在企業的公共場所公布所有雇員年休假的次序和時間表;三是雇主必須在雇員休年休假當月的工資單中明確列出該雇員帶薪年休假的日期以及支付給他的帶薪年休假津貼數額。”當然,這些義務其實也保障了雇主們的權利,由於前置地“告知”流程,人力和業務部門會提前規劃好生產,以免影響到公司的業務。
在多數人眼中適合休假的夏季,中國人沒有休假,而是在討論著休假的可能性。倡導性也好,可能性也好,都不如強制性。什麽時候中國的勞動者們才能完整地享有休息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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