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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Naomi S. Baron的《讀屏時代:數字世界裡我們閱讀的意義》
2026/04/07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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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Naomi S. Baron的《讀屏時代:數字世界裡我們閱讀的意義》

儘管是十年前出版的一本書(原作是2015年出版),但相關內容還是很有意思,而對於數位閱讀這項改變,迄今也依然讓自己難以習慣,甚至成為一種莫名的抗拒。

以下摘要分享其中一個章節〈閱讀的社交性〉。


書名:讀屏時代:數字世界裡我們閱讀的意義
Words Onscreen: The Fate of Reading in a Digital World
作者:Naomi S. Baron
譯者:龐洋、周凱
出版社:電子工業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6/7

內容簡介
書中作者探討了技術如何重塑人們對閱讀的定義。數位閱讀越來越受歡迎,更便利、節約成本、並把免費書籍提供給全世界的讀者。但是,作者也指出其弊處在于讀者很容易被設備上的其他誘惑分心、經常走馬觀花而非深入閱讀。更重要的是,人們閱讀方式的變化會影響了作者的寫作方式。為了迎合人們閱讀習慣的轉變,許多作家和出版商的作品越來越短小和碎片化,或者更青睞無需思考和細讀的作品。作者比較了紙質閱讀和線上閱讀的重要性,包括人們過分追求電子閱讀會導致固有閱讀價值的丟失。

Excerpt
〈閱讀的社交性〉(HOW SOCIAL IS READING?)

互聯網真正的問題可能是它漸漸地侵蝕了一個人的自我意識,一個人從閱讀中享受孤獨的能力,而這些正是紙質書流行以來閱讀所賦予我們的。
(The real issue with the internet may be that it erodes, slowly, one’s sense of self, one’s capacity for the kind of pleasure in isolation that reading has, since printed books became common, been standard.)
——
亨利.希欽斯 (Henry Hitchings)

書籍是現存最強的社交利器之一。
(Books are one of the strongest social objects that exist.)
——
奧的斯.錢德勒 (Otis Chandler)

希欽斯說得對嗎?錢德勒呢?前者是位作家,後者是Goodreads的創始人。和許多其他問題一樣,答案取決於你怎樣定義它和你的個人行為,還取決於你問這個問題的時代。
先看中世紀的英格蘭,就說1250年吧。你識字,家庭比較富有,屬於少數的貴族家庭。你有一些書,大部分是宗教書籍。讀書(默讀或者只是默念)時,你會在私底下讀。
看下一個場景(現在來到1400年),仍然是中世紀,但這個時候你正坐在理查德二世的官廷上,聽喬叟給眾人大聲朗讀《特羅拉斯與克來西得)。這個場景顯然是真實的,這是現收藏於劍橋大學基督聖體學院的一幅手繪圖所描述的場景。喬叟的聽眾應該是識字的,但宮牆外,很少有人識字。接下去的幾百年里,還是沒有多少人識字,所以給不識字的人大聲朗讀是普遍現象。羅伯特.達恩頓認為,對於歷史上的大部分人而言,他們是聽書而不是看書。這是一種社會活動嗎?是的,但基本上是單向的。
如今,我們既會獨自看書(有時會大聲朗讀)又會當眾看書。有時候我們為了避免與他人社交會選擇一個人看書。例如,在飛機上為了不和鄰座說話,人們就拿書來看。日本人簡直把這項藝術發展得登峰造極,東京地鐵上隨處可見人們捧著本小書或者手機,把自己關在虛擬的——雖然日本文化已經百分之百限制了鄰座張口對自己講話的可能性。
現代技術給個人閱讀和社交閱讀帶來了更多選擇。可以卡到書上的微型讀書燈(還有帶背光的電子閱讀器和平板電腦)讓我們能夠躺在床上看書而且還不會打擾伴侶或室友。如雨後春筍一般蓬勃發展的在線社交閱讀工具鼓勵用戶與其他讀者,甚至是作者進行對話
如果你有Kindle閱讀器,你就知道亞馬遜流行高亮” (Popular Highlights) 功能可以讓你看到其他讀者做的標記。亞馬遜的常見問題解答裡這樣說,我們將Kindle該者的標注集合在一起,並判斷哪些段落最常被標注。流行高亮這一功能使讀者將注意力集中在了大部分人都認為有意義的地方。
媒體專家史蒂芬.約翰遜抓住了數字社交閱讀的本質:即使我們關掉了微博、電視,坐下來看書,還是會有一群讀者和我們一起翻閱書本,標出其中的精華部分。
依靠其他讀者的判斷來指出書籍的精華所在,我們依靠群眾的力量來構建自己對於書籍內容的解讀。我們真的在乎哪些段落讓大多數人都覺得有意義嗎?莫蒂默.阿德勒不會。他會敦促我們自己判斷哪些的章振奮人心、意義重大、難以忘懷。

小說家辛西婭.奧茲克總結了個人閱讀和社交閱讀之間的關係。

紙質書使人們可以獨自與文本發生親密接觸。古登堡時代使人們的意識從集體意識轉向個人的反思意識。而電子設備推動了這種集體性的發展,標榜所謂的全球社區”——也就是群眾。

在即刷文化的鼎盛時期,也就是1700年到互聯網誕生初期,西方識字的人(富有的人)越來越多,他們大部分都是進行私人閱讀。今天,十多億的人們都在用臉書(faeebook),讀書已經成為公共行為。
……

[
讀者與作者]

在馬塞爾.普魯斯特的文章《論閱讀》中,他對讀者和作者之間的關係進行了有力的討論。普魯斯特認為,只有獨自閱讀時,讀者才能與作者進行談話。當我們允許其他人參與討論時,與作者的會話就立即消失了。
(In his essay “On Reading” (“Sur la lecture”), Marcel Proust has an eloquent discussion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uthor and reader. For Proust, the reader’s conversation with the author is conducted in solitude. When we allow another person into the discussion, our dialogue with the author “dissipates immediately.”)
普魯斯特認為閱讀是積極主動的:任何人都不會給予我們真理……我們必須自己去創造。他勸告我們不要成為消極被動的讀者,同時,不要認為作者無所不知。閱讀是為了與作者進行有意義的交流,而交流中可能會產生分歧。普魯斯特說,閱讀是建立友誼的過程,只不過對象是一個可能已經離世或者並不在場的人。這樣我們就可以坦陳自己的回應。我們不必像面對現實生活中的書友那樣面對作者,想知道他們是怎麼看我們的?我們是不是不夠機智?我們討人喜歡嗎?
(Proust’s notion of reading is highly active: “We can receive the truth from nobody . . . we must create it ourselves.”6 He warns against the temptation to be a passive reader. What is more, we should not assume authors know all. Instead, to read is to have meaningful conversations with them, which might result in disagreements. Reading, says Proust, entails a friendship, but with a person either dead or otherwise absent. We can be bluntly honest in our responses. We never need ask of our authors, as we might of real-life friends with whom we discuss a book, “What did they think of us? Didn’t we lack tact? Did we please?”)

[
注釋即對話]

社交閱讀的另一種形式來源於我們閱讀時做的標記。有時參與對話的人只有我們自己。十年前我們讀了一本書,還在空白處做滿了標注。今天重讀這本書時,你就是在和年輕時候的自己交談。正如帕特里夏.斯帕克斯所說,重讀的一個作用就是見證一個人的成長變化。
任何看到我們做的注的人都可以與我們展開討論,哪怕一方已經離場。舊書有時就有這種功能。19世紀的許多出版物本身就有旁注,本質上是為了突出作者認為文本中最重要的那些內容。正如我們前面提到的,
如今,有些學生更喜歡購買二手書,最重要的原因並不是價錢低,而是因為這樣他們就不用再浪費時間去找出精華部分。

[
展示書籍]

還記得那些想往上流社會爬的人為了給到訪者留下好印象大量而訂購的那些書嗎?或者是現今海灘上放在毛巾上的那些頗為顯眼的書嗎?哈佛英語教授利亞.普萊斯,坦率地描述了她早期的一些閱讀習慣:在大學宿舍,當有人來訪時,我就會把薩特的作品胡亂地扔在我的床上。頗具諷刺意味的是,洋蔥新聞(虛假)宣佈了新一代電子閱讀器Kindle Flare的誕生,稱其解決了人們在使用電子閱讀器閱讀時無法炫耀自己博學的難題。這款新設備的內置揚聲器,能夠大聲地重復你此刻正在閱讀的高雅書籍的名字
書架本身就為社交閱讀創造了條件。當你瀏覽某人家裡或辦公室的書架時,你在腦海中就刻畫出了書籍主人的心智形象,甚至為接下來的交談埋下了種子。要是你向他/她借一本書,還回來時你就可以進行更多的討論。一直以來,從朋友那裡借書——或僅僅讓他們給推薦書——都是一種通過閱讀進行社交的方式。有時分享確實要進行對話(比如你認為結局可信嗎?),而還有一些時候,彼此雖沒有對話,但卻在分享雙方曾有著共同的閱讀體驗這一事實。
數字技術優化了用書架進行分享的功能。亞馬遜或巴諾書店的網站可能知道你有哪些實體書和電子書(他們有你的消費記錄),撇開這一點不說,像LibraryThing這樣的一些網站誠邀用戶給自己的藏書建立書目並與其他網友分享。
在博客和 YouTube上你能找到成百上千的在線書架之旅活動,書友通過照片或視頻展示自己的藏書。

……

[
接著Goodreads誕生了]

很快到了20071月,奧的斯和伊麗莎白.錢德勒也在尋找一種能夠幫助人們發現書籍並進行討論的方式。像他們的前輩一樣,他們希望能夠開發一種工具,讓讀者可以在線分享他們共同喜歡的書。Goodreads就這樣誕生了。截至201211月,Goodreads1200萬用戶,其中55%是美國用戶,其他英語國家的用戶佔15%~20%。一年後,用戶數量達到2000萬,而且這個數字仍在繼續增長。
Goodreads
可以說是將下面三種要素集合在了一個網站上:讀者,他們讀的書,以及他們組建的讀書俱樂部。讀者可以撰寫書評,為他們的書架編寫目錄(真實的或虛擬的),形成虛擬的讀書小組。從劍和激光小組(擁有超過18000名成員)到南非浪漫作家小組(成員寥寥),Goodreads擁有成千上萬的讀書小組。因為這些讀者,書籍往往會有許多評論——事實上是非常多。《暮光之城》、《飢餓遊戲》、《哈利.波特和魔法石》的書評都有兩百萬條左右。
作者也可以參與進來。作者(如果他們的書籍不是自行出版的話,還有他們的出版商)會免費贈送一些書籍。他們這麼做了之後,通常會有人在Goodreads上貼出書評,還會有人在站外的博客上提到這本書。作者可通過博客與Goodreads成員交流,這樣聲勢就造起來了,由於網站上還有購書地址,因而銷售量也很可能飆升。現在已有超過十萬名作家加入了Goodreads的作者項目。
Goodreads
不賣書,但亞馬遜賣。20033月,亞馬遜一舉收購了Goodreads。錢德勒立即向他的成員們保證,此次收購是明智之舉。

[
實際情況是什麼?]

那麼,閱讀的社交性到底有多強?如果互聯網的社交性越來越強,會是好事嗎?答案需要考慮到個人的閱讀興趣、時間、文體,進行社交閱讀的動機和習俗。
鮑勃·斯坦稱獨自閱讀必將被拋棄,我們看到,在人們對這種說法的評論中,還是有人喜歡一個人看書,謝謝他們。作家茱蒂絲.史拉維茲在刊載於《紐約時報書評》的一篇文章的結尾處,簡潔有力地概括了這一觀點:你讀你的書,我讀我的。
許多作家都贊成讀者看完書之後與別人討論。想想普魯斯特的警告,當我們和一個朋友談論一本書時,我們與作者之間的私人對話(儘管作者缺席)就立即消失了我確信普魯斯特肯定和朋友討論過某些書,但應該是在他和作者已經結束了他們的首次對話之後。
就連在線社交閱讀網站的建立者也承認需要區分個人閱讀和社交閱讀。正如社交閱讀網站BookGluton的創建者所說:

我們的目標是建立一種可以應對兩種閱讀模式的閱讀系統,一種是需要集中精神,沒有干擾的獨立模式,一種是與文本和他人互動的社交模式。

帕特里夏.斯巴克斯提醒我們,如果在社會環境中(如讀書小組或大學課堂上)讀一本書時,自己讀一遍原書並提出自己的觀點和意見是很有意義的。不管是誰在引導談話,我們都太容易同意這個人的觀點。只有一個人看書,我們才能有機會單獨與作者交流。
……

最後,習俗問題。在本章的開始,我們談到了一些把書展示出來的做法。在日本,找不到這樣做的人。走進任何一家日本書店,選好一本書,結帳的時候,店員都會給你一個白色的封套,它能夠很好地遮住書的標題和作者。當你在地鐵或公交車上讀書的時候,沒有人知道你在讀什麼。
如果你是Kindle用戶(或現在越來越多的其他各種電子閱讀器的用戶),你的隱私就暴露給了該公司。就有人可以查到你每次打開電子書,每次翻頁,每次做注釋的信息。這種社交閱讀關係不是你想要的,而只是你在進行電子閱讀時做出的浮士德式的交易。
紙質書就不會出現此類問題。除此之外,閱讀紙質書還有其他優點,我們將會在後文中討論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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