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
Excerpt:娜塔莉.戴維斯(Natalie Zemon Davis)的《真假丈夫:馬丹蓋赫返鄉記》
2026/03/06 05:22
瀏覽21
迴響0
推薦0
引用0
Excerpt:娜塔莉.戴維斯(Natalie Zemon Davis)的《真假丈夫:馬丹蓋赫返鄉記》
因為我想冒個險,想用不同於一般史家的方式來述說過往的故事,才會有這本書的問世。馬丹蓋赫(Martin Guerre)的故事在歷史上已有好幾個版本。他是法國南部朗格多克(Languedoc)的富農,在一五四〇年代拋妻棄子,沒帶走任何財物。很多年都杳無音信後,他又返鄉回家了——至少大家認為回來的那個人就是他。但一家和樂的日子只過了三四年,有天妻子突然說回來的那人是冒牌貨,還把他告上法院。法院幾乎接受那個人的說詞,相信他就是馬丹蓋赫,但正牌馬丹卻在最後關頭現身。過沒多久,馬上有關於這樁疑案的兩本書問世,其中一本的作者就是本案的承審法官。法國各界對這案件議論紛紛,連偉大的思想家蒙田也有所評論。數百年來,許多關於冒名頂替案件與知名疑案的書籍都曾重述過這則故事,甚至庇里牛斯山山區的阿赫提加村(Artigat),也就是疑案發生的地點,村民也都還記得那些事件。這案子甚至成為一部劇本、兩本小說、一齣輕歌劇的靈感來源。
……
——娜塔莉.戴維斯(Natalie Zemon Davis),〈作者序〉
閱讀及分享娜塔莉.戴維斯(Natalie Zemon Davis)的《真假丈夫:馬丹蓋赫返鄉記》。
在圖書館的新書區意外發現這本彬霸翻譯的奇書。
所謂的「奇書」不僅止於原文題材的奇特,同時也在於以說書人(原案承審法官)的視角以及本書作者的評論角色,讓「真假丈夫」脫離鄉野傳奇,更細膩地從歷史或原告配偶的女性身分切入並探討。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書也援引蒙田的《隨筆集》,因為他曾經討論過這一案例,但沒想到曾經細讀《隨筆集》的自己卻是毫無印象?這恐怕需要再好好補課了……
以下摘要分享。
書名:真假丈夫:馬丹蓋赫返鄉記【四十週年經典回歸版】
The Return of Martin Guerre
作者:娜塔莉.澤蒙.戴維斯(Natalie Zemon Davis, 1928-2023)
譯者:陳榮彬
出版社:衛城
出版日期:2025/05
內容簡介
四百多年來,這則法國傳奇故事被人一再講述,多次被搬上舞臺和銀幕,更啟發無數創作者。當動機層層環繞、真相背後藏有別的真相,追根究柢的任務就落到不死心的歷史學家頭上。著名史家娜塔莉.戴維斯在擔任同名法國電影《馬丹蓋赫返鄉記》的歷史顧問之後,決意進一步挖掘歷史。她憑藉史學專業訓練和栩栩如生的文筆,從斷簡殘篇中重建這則膾炙人口的鄉野奇譚,更找到長年遭到埋沒的多重真相。
自從1984年首度出版,本書早已成為微觀史學與新文化史的經典代表,既是認識法國社會史的必讀之作,也為新一代讀者用來探討身分建構、女性自主及司法正義等歷久不衰的議題。今日世界早已遠離十六世紀,但冒名詐騙案的陰影卻沒有隨之遠去,反而成為當代資訊社會的一大難題。為什麼就連最親近的人,也會被冒名頂替者詐騙?如果詐騙是社會的產物,我們顯然需要穿越人心的迷霧,而本書就是不可多得的火力示範。
【Excerpt】
〈說書人〉
……
葛哈斯法官接觸到冒牌馬丹蓋赫時,認定眼前的男人跟他有些相似的特質。儘管冒牌馬丹只是個鄉農,但身繫囹圄的他卻臨危不亂、聰明敏捷且口若懸河。勒蘇厄赫寫道:「他看起來不只是在諸位法官面前複述那些事情,而是栩栩如生地把往事呈現在他們眼前。」葛哈斯則是說:「我不記得自己曾看過記憶力如此強大的人。」冒牌馬丹也讓法官們相信他是個正正當當的顧家男人,深愛著他那面容姣好的妻子。況且,身為一個曾因母親遺產而把父親告上法庭的兒子,葛哈斯法官又怎麼會覺得馬丹為了帳冊而跟親叔叔打官司是令人髮指的行徑?根據我的揣測,冒牌馬丹是個傾向於新教的基督徒,而且如果我猜得沒錯,那麼葛哈斯就更有另一個理由選擇相信他。
豈料,那個穿戴木製義肢的男人「如奇蹟般」現身,彷彿天意,彷彿天主降下恩典來保護皮耶蓋赫,並且讓葛哈斯發現自己其實搞錯了。兩年前,葛哈斯翻譯成法文的哈德良與愛比克泰德的對話錄出版,裡面曾有一段對話能促使他思考說謊這件事有多危險。
哈德良說:「有什麼是人類無法察覺的?」
Hadrian: What is it that man can not see?
愛比克泰德:「其他人的真心與想法。」
Epictetus: The heart and the thought of others.
葛哈斯評論道:「事實上在人際關係中,最令人憎惡的莫過於造假與偽裝。但話說回來,我國在這方面極其不幸,無論在哪裡,都是最聰明的人最僅得把謊話說得漂亮,而且他們的虛假外貌與偽善言行往往也最受尊崇 。」
葛哈斯是否想過自己會被騙得那麼慘,慘到他不得不對該位騙徒的騙術佩服到五體投地?此等冒名頂替的罪行居然能做到長時間滴水不漏,居提勒「不得不撒的那千百個謊言」實在太過厲害。(誠如勒蘇厄赫所言:「他對答如流,幾乎像在嬉戲。」)借用新歷史主義思想家葛林布萊(Stephen Greenblatt)的話來說,無論是律師、王室官員或有資格入朝為官的人,都是懂得形塑自我的高手,深諳如何塑造出專屬風格,透過言行舉止、特有的姿勢手勢與對話方式來提升自己的地位,而且十六世紀所有剛剛成為位高權重者都是如此。但如果自我形塑過了頭,到了什麼地步就會變成說謊造假?早在蒙田以一篇散文向讀者們進行自我控訴以前,大騙子龐塞特就已透過他的高超創作力促使法官們注意到這個問題。
不,這並非展現出人類創造力的個案。這是葛哈斯的第一個反應。他認為居提勒應該是個懂得召喚惡靈的魔法師。居提勒是個背信棄義之人,因此遭判死刑可說是死有餘辜,而且無論從司法或從道德的觀點看來都是如此。然而,葛哈斯對居提勒的觀感確實充滿內在衝突。他身為位高權重的法國人,更能理解居提勒的所作所為,因此他的第二個反應是:這則奇案真的具有令人深深著迷之處。冒牌馬丹與貝彤黛之間這樁假戲真做的婚姻,一方面可說是錯得離譜,另一方面卻也是順理成章。
因為內心深受觸動,葛哈斯才會伏首案前,開始以鋒利筆觸把這樁故事記錄下來。這是他寫作生涯的另一個轉折,另一本以法文寫就的書。但最重要的是,儘管罪犯已經伏法,葛哈斯可以透過寫書來重新審判居提勒。既是再次將其定罪,卻也是在故事裡賜予他重生的機會。
〈瘸子〉
……
無論書寫動機是出於文學創作或法學專業著作,眾人在一點上所見略同:他們都把故事裡的居提勒塑造成一位創作天才,是世人該佩服、畏懼與羨慕的,同時也該敬而遠之。有幾位提及本案可能涉及施咒,但並未予以強調,因為當年法院審判的案件裡,巫師並不會被控涉嫌冒名頂替以藉此傷害無辜。然而,在這些重述著作中,全然不見貝彤黛重塑人生的敘事,也沒有人針對審判是否嚴謹提出質疑。必須在此特別說明的是,一直要到二十世紀,才開始有人從女性視角針對這樁案件進行評論。……
……
男性對於馬丹蓋赫奇案的普遍反應大致就如同前面所述,不過有兩位男性倒是例外。其中之一是曾投效軍旅的詩人給亞(Auger Gaillard),他跟葛哈斯同樣來自阿勒比傑瓦地區,而且也信奉新教。他的作品《奇愛畸戀》於一五九二年出版,有法語跟奧克語兩種版本。他在書中表達認同的並非那位「老練的騙子」,而是受騙失身的妻子:
……在貝亞恩與在法國
許多我見過的女孩都長相酷似
她們在許多地方來去自如
騙得我如霧裡看花
……
另一個例外就是思想家蒙田。他所寫的散文《瘸子》(Of the Lame)最初於一五八八年問世,許多人都認為蒙田在這篇散文約略提及土魯斯高等法院那宗刑案,只不過是為了要帶出「不應將巫師處以燒死的極刑」這個觀點。但蒙田論及的議題其實不限於巫術,而且通篇散文都隱約反映出他受到葛哈斯與《令人難忘的審判》影響。蒙田堅稱,想要瞭解真相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而且人類理性這種工具極其不可靠。他寫道:「真假可說是撲溯迷離,難以分辨……。無論真假,我們都是用同一雙眼睛來看待。」蒙田坦承自己在與人爭論時也不免會大動肝火,用雄辯滔滔的言詞來誇大所謂真相有多麼一目瞭然,而實際上我們都只是在堅持己見,用鐵與火般的強硬、極端手段逼迫他人接受。與其冒冒失失自認百分之百正確,倒不如事事都抱持保留,寧可在六十歲時還把自己當個徒弟般虛心求知,也不要才十歲就以為自已是個了不起的博士。
在《瘸子》這篇文章裡,蒙田就是行文至此才開始明確地討論起馬丹蓋赫奇案:
年輕時我曾親眼目睹土魯斯高等法院的葛哈斯法官斷案,事後還出書討論這件某位男子冒充另一位男子的奇案。我記得(而且我能清楚記得的只有這部分)法官證明那個男人確實冒名頂替他人,並且判他有罪。這樁案件實在是古径離奇,不光是我們,就連他身為法官都覺得匪夷所思,超越常人能理解的範圍。既然如此,最後他竟然判處那個男人絞首死刑,在我看來是相當魯莽的。
如果是蒙田自己來斷案,他可能無法做出最後判決,就像那六十位來自阿赫提加村與薩亞村的鄉農無法分辨馬丹蓋赫與居提勒之間的差別。蒙田接著寫道:
我們就接受吧,法官在判刑時應該可以坦誠以告:「本庭對於此案完全不瞭解」,如此一來不是更為灑脫而正直?總好過古希臘亞略巴古(Areopagus)法院的法官們面對某個無法釐清或斷定的案子,內心糾結不已卻又不得不做出判決,最後只好要求相關人士等到一百年後再去出庭。
……
《瘸子》一文問世時,葛哈斯已經殉難將近二十載,儘管蒙田對他苛責過深,但奇特的地方在於,這篇文章的確傳達了《令人難忘的審判》一書的中心論旨。葛哈斯才十來歲時就已經表現得跟個博士一樣,而他在書上所簽的題詞是「A raison cède」,也就是「我屈服於理性」。但葛哈斯到了四十五歲時卻承認自己往往會受理性誤導,也坦承任何法官都很難區分到底什麼是真話,什麼是謊言。葛哈斯大可選擇建議刑事庭將居提勒判處流放的刑罰,或者強制他前往法王艦隊擔任划槳船工,卻還是建議判處死刑。但就是因為他自己用含糊其詞的方式在書中呈現馬丹蓋赫奇案,才讓蒙田有了責難他的空間。蒙田的任務容易多了,畢竟他不是以法官身分撰文,而是「彷彿聊天般」寫散文,而且也不用像葛哈斯那樣面對那亟待判決結果出爐,處於分裂狀態的阿赫提加村與蓋赫家。
對讀《令人難忘的審判》與《瘸子》,就能讓兩個文本獲得新的意義。蒙田在文中屢屢訴諸於人腿的意象,例如王子雙腿罹患痛風卻因為某位教士的「神奇手法」而治癒、瘸腿風塵女子的畸形雙腿,或是法國人的腿部細長而日耳曼人的腿部粗壯,但都可以透過兩個民族騎馬的習慣來解釋其理由。蒙田自己也是畸形的,意思是他難以理解:「在這世上我見過最與眾不同的怪物,最特別的怪人,莫過於我自己……我越因為自己的畸形而感到詫異,就越覺得不瞭解自己。」馬丹蓋赫與居提勒的腿部也曾是爭議的焦點,但問題在於,難道「那位從西班牙回來、一隻腿是義肢的男人」真的象徵著上天要懲罰罪人嗎?羅馬文豪賀拉斯曾說,懲罰往往像是穿戴著義肢那樣姍姍來遲,但就算腳程最快的罪犯終究也難逃懲罰。還有另一個諺語值得提起:「謊言像個瘸子,因為任誰都沒辦法跟他一起走很久。」葛哈斯相信自己確實將冒名頂替者繩之以法,但無論是在他的《令人難忘的審判》,抑或是蒙田的那篇散文,我們都可以從字裡行間看出令人內心惴惴難安的不確定。
因為我想冒個險,想用不同於一般史家的方式來述說過往的故事,才會有這本書的問世。馬丹蓋赫(Martin Guerre)的故事在歷史上已有好幾個版本。他是法國南部朗格多克(Languedoc)的富農,在一五四〇年代拋妻棄子,沒帶走任何財物。很多年都杳無音信後,他又返鄉回家了——至少大家認為回來的那個人就是他。但一家和樂的日子只過了三四年,有天妻子突然說回來的那人是冒牌貨,還把他告上法院。法院幾乎接受那個人的說詞,相信他就是馬丹蓋赫,但正牌馬丹卻在最後關頭現身。過沒多久,馬上有關於這樁疑案的兩本書問世,其中一本的作者就是本案的承審法官。法國各界對這案件議論紛紛,連偉大的思想家蒙田也有所評論。數百年來,許多關於冒名頂替案件與知名疑案的書籍都曾重述過這則故事,甚至庇里牛斯山山區的阿赫提加村(Artigat),也就是疑案發生的地點,村民也都還記得那些事件。這案子甚至成為一部劇本、兩本小說、一齣輕歌劇的靈感來源。
……
——娜塔莉.戴維斯(Natalie Zemon Davis),〈作者序〉
閱讀及分享娜塔莉.戴維斯(Natalie Zemon Davis)的《真假丈夫:馬丹蓋赫返鄉記》。
在圖書館的新書區意外發現這本彬霸翻譯的奇書。
所謂的「奇書」不僅止於原文題材的奇特,同時也在於以說書人(原案承審法官)的視角以及本書作者的評論角色,讓「真假丈夫」脫離鄉野傳奇,更細膩地從歷史或原告配偶的女性身分切入並探討。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書也援引蒙田的《隨筆集》,因為他曾經討論過這一案例,但沒想到曾經細讀《隨筆集》的自己卻是毫無印象?這恐怕需要再好好補課了……
以下摘要分享。
書名:真假丈夫:馬丹蓋赫返鄉記【四十週年經典回歸版】
The Return of Martin Guerre
作者:娜塔莉.澤蒙.戴維斯(Natalie Zemon Davis, 1928-2023)
譯者:陳榮彬
出版社:衛城
出版日期:2025/05
內容簡介
四百多年來,這則法國傳奇故事被人一再講述,多次被搬上舞臺和銀幕,更啟發無數創作者。當動機層層環繞、真相背後藏有別的真相,追根究柢的任務就落到不死心的歷史學家頭上。著名史家娜塔莉.戴維斯在擔任同名法國電影《馬丹蓋赫返鄉記》的歷史顧問之後,決意進一步挖掘歷史。她憑藉史學專業訓練和栩栩如生的文筆,從斷簡殘篇中重建這則膾炙人口的鄉野奇譚,更找到長年遭到埋沒的多重真相。
自從1984年首度出版,本書早已成為微觀史學與新文化史的經典代表,既是認識法國社會史的必讀之作,也為新一代讀者用來探討身分建構、女性自主及司法正義等歷久不衰的議題。今日世界早已遠離十六世紀,但冒名詐騙案的陰影卻沒有隨之遠去,反而成為當代資訊社會的一大難題。為什麼就連最親近的人,也會被冒名頂替者詐騙?如果詐騙是社會的產物,我們顯然需要穿越人心的迷霧,而本書就是不可多得的火力示範。
【Excerpt】
〈說書人〉
……
葛哈斯法官接觸到冒牌馬丹蓋赫時,認定眼前的男人跟他有些相似的特質。儘管冒牌馬丹只是個鄉農,但身繫囹圄的他卻臨危不亂、聰明敏捷且口若懸河。勒蘇厄赫寫道:「他看起來不只是在諸位法官面前複述那些事情,而是栩栩如生地把往事呈現在他們眼前。」葛哈斯則是說:「我不記得自己曾看過記憶力如此強大的人。」冒牌馬丹也讓法官們相信他是個正正當當的顧家男人,深愛著他那面容姣好的妻子。況且,身為一個曾因母親遺產而把父親告上法庭的兒子,葛哈斯法官又怎麼會覺得馬丹為了帳冊而跟親叔叔打官司是令人髮指的行徑?根據我的揣測,冒牌馬丹是個傾向於新教的基督徒,而且如果我猜得沒錯,那麼葛哈斯就更有另一個理由選擇相信他。
豈料,那個穿戴木製義肢的男人「如奇蹟般」現身,彷彿天意,彷彿天主降下恩典來保護皮耶蓋赫,並且讓葛哈斯發現自己其實搞錯了。兩年前,葛哈斯翻譯成法文的哈德良與愛比克泰德的對話錄出版,裡面曾有一段對話能促使他思考說謊這件事有多危險。
哈德良說:「有什麼是人類無法察覺的?」
Hadrian: What is it that man can not see?
愛比克泰德:「其他人的真心與想法。」
Epictetus: The heart and the thought of others.
葛哈斯評論道:「事實上在人際關係中,最令人憎惡的莫過於造假與偽裝。但話說回來,我國在這方面極其不幸,無論在哪裡,都是最聰明的人最僅得把謊話說得漂亮,而且他們的虛假外貌與偽善言行往往也最受尊崇 。」
葛哈斯是否想過自己會被騙得那麼慘,慘到他不得不對該位騙徒的騙術佩服到五體投地?此等冒名頂替的罪行居然能做到長時間滴水不漏,居提勒「不得不撒的那千百個謊言」實在太過厲害。(誠如勒蘇厄赫所言:「他對答如流,幾乎像在嬉戲。」)借用新歷史主義思想家葛林布萊(Stephen Greenblatt)的話來說,無論是律師、王室官員或有資格入朝為官的人,都是懂得形塑自我的高手,深諳如何塑造出專屬風格,透過言行舉止、特有的姿勢手勢與對話方式來提升自己的地位,而且十六世紀所有剛剛成為位高權重者都是如此。但如果自我形塑過了頭,到了什麼地步就會變成說謊造假?早在蒙田以一篇散文向讀者們進行自我控訴以前,大騙子龐塞特就已透過他的高超創作力促使法官們注意到這個問題。
不,這並非展現出人類創造力的個案。這是葛哈斯的第一個反應。他認為居提勒應該是個懂得召喚惡靈的魔法師。居提勒是個背信棄義之人,因此遭判死刑可說是死有餘辜,而且無論從司法或從道德的觀點看來都是如此。然而,葛哈斯對居提勒的觀感確實充滿內在衝突。他身為位高權重的法國人,更能理解居提勒的所作所為,因此他的第二個反應是:這則奇案真的具有令人深深著迷之處。冒牌馬丹與貝彤黛之間這樁假戲真做的婚姻,一方面可說是錯得離譜,另一方面卻也是順理成章。
因為內心深受觸動,葛哈斯才會伏首案前,開始以鋒利筆觸把這樁故事記錄下來。這是他寫作生涯的另一個轉折,另一本以法文寫就的書。但最重要的是,儘管罪犯已經伏法,葛哈斯可以透過寫書來重新審判居提勒。既是再次將其定罪,卻也是在故事裡賜予他重生的機會。
〈瘸子〉
……
無論書寫動機是出於文學創作或法學專業著作,眾人在一點上所見略同:他們都把故事裡的居提勒塑造成一位創作天才,是世人該佩服、畏懼與羨慕的,同時也該敬而遠之。有幾位提及本案可能涉及施咒,但並未予以強調,因為當年法院審判的案件裡,巫師並不會被控涉嫌冒名頂替以藉此傷害無辜。然而,在這些重述著作中,全然不見貝彤黛重塑人生的敘事,也沒有人針對審判是否嚴謹提出質疑。必須在此特別說明的是,一直要到二十世紀,才開始有人從女性視角針對這樁案件進行評論。……
……
男性對於馬丹蓋赫奇案的普遍反應大致就如同前面所述,不過有兩位男性倒是例外。其中之一是曾投效軍旅的詩人給亞(Auger Gaillard),他跟葛哈斯同樣來自阿勒比傑瓦地區,而且也信奉新教。他的作品《奇愛畸戀》於一五九二年出版,有法語跟奧克語兩種版本。他在書中表達認同的並非那位「老練的騙子」,而是受騙失身的妻子:
……在貝亞恩與在法國
許多我見過的女孩都長相酷似
她們在許多地方來去自如
騙得我如霧裡看花
……
另一個例外就是思想家蒙田。他所寫的散文《瘸子》(Of the Lame)最初於一五八八年問世,許多人都認為蒙田在這篇散文約略提及土魯斯高等法院那宗刑案,只不過是為了要帶出「不應將巫師處以燒死的極刑」這個觀點。但蒙田論及的議題其實不限於巫術,而且通篇散文都隱約反映出他受到葛哈斯與《令人難忘的審判》影響。蒙田堅稱,想要瞭解真相是非常困難的一件事,而且人類理性這種工具極其不可靠。他寫道:「真假可說是撲溯迷離,難以分辨……。無論真假,我們都是用同一雙眼睛來看待。」蒙田坦承自己在與人爭論時也不免會大動肝火,用雄辯滔滔的言詞來誇大所謂真相有多麼一目瞭然,而實際上我們都只是在堅持己見,用鐵與火般的強硬、極端手段逼迫他人接受。與其冒冒失失自認百分之百正確,倒不如事事都抱持保留,寧可在六十歲時還把自己當個徒弟般虛心求知,也不要才十歲就以為自已是個了不起的博士。
在《瘸子》這篇文章裡,蒙田就是行文至此才開始明確地討論起馬丹蓋赫奇案:
年輕時我曾親眼目睹土魯斯高等法院的葛哈斯法官斷案,事後還出書討論這件某位男子冒充另一位男子的奇案。我記得(而且我能清楚記得的只有這部分)法官證明那個男人確實冒名頂替他人,並且判他有罪。這樁案件實在是古径離奇,不光是我們,就連他身為法官都覺得匪夷所思,超越常人能理解的範圍。既然如此,最後他竟然判處那個男人絞首死刑,在我看來是相當魯莽的。
如果是蒙田自己來斷案,他可能無法做出最後判決,就像那六十位來自阿赫提加村與薩亞村的鄉農無法分辨馬丹蓋赫與居提勒之間的差別。蒙田接著寫道:
我們就接受吧,法官在判刑時應該可以坦誠以告:「本庭對於此案完全不瞭解」,如此一來不是更為灑脫而正直?總好過古希臘亞略巴古(Areopagus)法院的法官們面對某個無法釐清或斷定的案子,內心糾結不已卻又不得不做出判決,最後只好要求相關人士等到一百年後再去出庭。
……
《瘸子》一文問世時,葛哈斯已經殉難將近二十載,儘管蒙田對他苛責過深,但奇特的地方在於,這篇文章的確傳達了《令人難忘的審判》一書的中心論旨。葛哈斯才十來歲時就已經表現得跟個博士一樣,而他在書上所簽的題詞是「A raison cède」,也就是「我屈服於理性」。但葛哈斯到了四十五歲時卻承認自己往往會受理性誤導,也坦承任何法官都很難區分到底什麼是真話,什麼是謊言。葛哈斯大可選擇建議刑事庭將居提勒判處流放的刑罰,或者強制他前往法王艦隊擔任划槳船工,卻還是建議判處死刑。但就是因為他自己用含糊其詞的方式在書中呈現馬丹蓋赫奇案,才讓蒙田有了責難他的空間。蒙田的任務容易多了,畢竟他不是以法官身分撰文,而是「彷彿聊天般」寫散文,而且也不用像葛哈斯那樣面對那亟待判決結果出爐,處於分裂狀態的阿赫提加村與蓋赫家。
對讀《令人難忘的審判》與《瘸子》,就能讓兩個文本獲得新的意義。蒙田在文中屢屢訴諸於人腿的意象,例如王子雙腿罹患痛風卻因為某位教士的「神奇手法」而治癒、瘸腿風塵女子的畸形雙腿,或是法國人的腿部細長而日耳曼人的腿部粗壯,但都可以透過兩個民族騎馬的習慣來解釋其理由。蒙田自己也是畸形的,意思是他難以理解:「在這世上我見過最與眾不同的怪物,最特別的怪人,莫過於我自己……我越因為自己的畸形而感到詫異,就越覺得不瞭解自己。」馬丹蓋赫與居提勒的腿部也曾是爭議的焦點,但問題在於,難道「那位從西班牙回來、一隻腿是義肢的男人」真的象徵著上天要懲罰罪人嗎?羅馬文豪賀拉斯曾說,懲罰往往像是穿戴著義肢那樣姍姍來遲,但就算腳程最快的罪犯終究也難逃懲罰。還有另一個諺語值得提起:「謊言像個瘸子,因為任誰都沒辦法跟他一起走很久。」葛哈斯相信自己確實將冒名頂替者繩之以法,但無論是在他的《令人難忘的審判》,抑或是蒙田的那篇散文,我們都可以從字裡行間看出令人內心惴惴難安的不確定。
你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