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other day Mayor Han of Kaohsiung referred the intrinsic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na Taiwan and China Mainland as 指腹為婚. Well, it is a pretty good idea to me. But how do we say this Chinese idiom in English? Let me try it.
How about: "A prenatal betrothal appointed by the parents of both si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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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9/02/17 07:47還有
台獨想獨是沒有能力獨,找美國,找日本沒投懷送抱,沒有意義。
就像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即使同性戀,他們吵的不也是要求結婚?可見「結婚」有其利益不可忽視。台灣為子孫為全民福利,當然要結婚。要結婚,對岸就是既定的對象。所以「指腹為婚」的說法也是可以接受的。
唯一對象。 Reizuguo*格友說得對,台灣是中國人的領土,何來結婚一說。 講名份的指腹已經是最下限了。 任由他們各表/亂表真不知道伊於胡底。 Retiredbum 於 2019/02/17 08:02回覆 - 4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9/02/17 07:31譬喻
我自己也愛用譬喻,因為詞窮,因為疲於說理。有些事說理已經無濟於事,譬喻就省事了。至於「譬喻」也很難完美,如果能拋磚引玉,也是佳話。不然,也算是佳話,激勵大家思考。
「婚姻」的說法也是可以的,「指腹」代表一種預定,是本來就存在的。中國本來就只有一個,國共爭權造成的各據一方,只是一方暫時的離家出走。「離家出走」絕對不代表「脫離關係」,或「掃地出門」,或「嘔氣獨立」。
當作家族的團聚,獨派人士批評「民族主義」。既然不愛「家族回歸」,那就當成「婚姻」。如何婚姻美滿,當然是每個人都應該關心的。
今天我準備寫“你儂我儂”,韓式比喻又一説。 Retiredbum 於 2019/02/17 07:52回覆 - 3樓. reaizuguo*😻2019/02/17 06:42台灣原來不屬於中國嗎?
把兩岸統一比喻為結婚,
合適嗎?甚至合乎邏輯嗎?
這個比喻,民進黨是始作俑者
他們認為台灣是待價而沽
好個一廂情願!
如果真是這樣,那梧桐就是非法。
指腹為婚至少名份已定。 把兩岸關係比喻成男女婚嫁始作俑者好像是國民黨,20年前我在紐約親耳聽到吳敦義那廝把台灣比成未婚花樣少女,要憑自己意願尋覔一個如意郎君,中國大陸不能霸王硬上弓云云。 到今天國民黨還是這基調,真悪心極了。 Retiredbum 於 2019/02/17 07:47回覆 - 2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9/02/16 17:51進行曲
進行曲總是比較雄壯的。
翻譯之後還要能配合曲調,我記不清楚歌曲原來的調子。
這個歌詞也不容易翻譯,逐字逐句翻譯,失去雄壯的氣勢也是難免。
應該還無法用我寫的英文來唱,要作曲家才有這個本事。 Retiredbum 於 2019/02/17 08:05回覆 - 1樓.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2019/02/16 11:50Arranged marriage before birth
my version.
Pretty good, indeed! Thanks.
BTW, I have revised 試譯: "義勇軍進行曲" at http://classic-blog.udn.com/kkuo0810/124360998, as per your previous request. Retiredbum 於 2019/02/16 13:49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