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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民主: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2014/04/29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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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不要告訴我"我做這件事情,是基於公理,正義.雖然,它不符合民主程序..."

我會奉勸這些人"找一個符合你期望的國家,去居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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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錄自陳真的文章"陳真醫生談服貿.禁食.反核四."

陳真 (醫師):本名陳興正,台灣台南人,台灣知名精神科醫師.黨外運動人士.英國劍橋大學科學哲學系博士生,曾受國民黨迫害,民進黨初期人士,但在1998-1999年間逐漸不認同民進黨的理念而離去,曾在台灣立報,連載哈巴狗電台專欄.

林義雄"我相信政治是一種科學.我願抱著(對就是對,錯就是錯)是非分明的態度,投身政治.我相信,民主的過程緩慢而瑣碎,我們必須忍受民主的(平淡)."但是,事實上,在他眼裏,政治似乎比較像是一種宗教,而且是排他性很強.認為自己是絕對真理的那樣一種宗教.

台灣的問題就在於...其實,人們根本不在乎是非.人們基本上,並不相信...一個良善社會,必須建立在基本的是非與基本價值之上.政客或媒體要他關注什麼,抬舉什麼,或打壓什麼,仇視什麼,其支持者就一概照指令行事,真是乖到嚇死人;媒體或政客要他們愛誰,他們就愛誰,要他們恨誰,他們就會恨誰,要他們沸騰,他們就會好像瓦斯爐那樣,讓人任意開開關關,好像完全沒有半點腦子的感覺.

這些人,就像索羅斯所說"對於真相,或理性,絲毫不感興趣."他們很樂意,根據顏色判定敵我,至於是非黑白,或各種漂亮辭彙,對他們來講...純粹只是一種打擊敵人的手段.因此,當你訴諸理性,與是非黑白,對他們將毫無作用,因為,那些東西根本不是他們在乎的.

索羅斯原本非常相信他的老師Karl Popper的說法"一個社會,只要資訊充足,真理真相便能顯現,彷彿便能自動導向一個開放社會的形成."但美國社會,事實上卻不是如此.索羅斯說,他覺得很震驚,難道他長久以來所相信的Popper的想法錯了嗎?後來,索羅斯得出一個結論就是"真理,真相,光是顯現並沒有用,一個開放社會形成的前提要件,必須是它的社會成員(普遍在乎)普世價值與真相."

有人以一種純粹主觀,甚至是社會機制運作之外的所謂多數決,來賦予某個事物優越於其它命題的特殊道德地位,那意味著...這套社會機制,是無法存在的.因為機制之上竟還有個太上皇式的,根據命題內容進行審查來給予不同評價地位的一套私密運作存在.就像小說"動物農莊"裏那些革命成功之後的豬一樣.豬仔們認為,因為自己的某種價值優先性,所以,他們決定立法保障...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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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你聽過李明依當年的那首廣告歌曲,中的一句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因為是廣告歌曲所以自己去找來聽)

在個人主義的社會裡,保障私人的權力,被重視和尊重.因為,那是你的私領域.但是,當你進入到公領域時,那麼,你就要知道...你要尊重多數的意見.所以,在歐美的社會裡,連你家的草皮,沒有按時請人或是自己來割草,也不行.你家的外牆,也不能亂塗鴉.

當然,理論上是如此,但是,事實上並非如此.即便是美國,這個號稱是民主國家也未必.對美國人來說,私領域很重要,但是,公領域則是(只是較台灣還懂得尊重普世價值.)理由很簡單,在一個由中產階級和中上階級所掌控的國家,它的人民還懂得"服從多數,尊重少數."所以,他們的總統選舉,選舉人票較多的勝利者,卻是總票數較少的人,但是,他當選了,獲得全民支持,因為,他是依照遊戲規則選出的.

台灣的這些人,在自己的私領域,非常重視保障私人的權利.但是,對他之外的一切都是公領域.他都可以為所欲為,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他們忘了,別人之所以容忍他們,是因為...他們對別人,不構成任何的影響.尤其是,在台灣的社會裡,一般人,普遍的有一種觀念,就是"公家的東西是大家的,所以,是大家的損失,不是我個人的損失."也就是在這種心態下,讓一些人格有缺陷的人,(假公濟私),將公家的東西,當作是自己的.

拼命的推廣社會福利措施,來圖利自己的選民.

濫用公家資源,例如大學.和研究機構,如中研院.成為這些人的私領域,工作場所.

公共電視等機構,成為這些人推展自己理念,打擊反對的對象,的私領域,工作場所.

最後,將公家的機構破壞,也是理所當然.

因為,他們認為"我們是多數."所以,我們做的事,要由全民來承擔.

他們弄錯了,全民會承擔...將他們送入監獄.

所以,如今,任何人不要告訴我"我做這件事情,是基於公理,正義.雖然,它不符合民主程序..."

我會奉勸這些人"找一個符合你期望的國家,去居住吧."

李明依-加一點想像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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