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律規定不清楚,有灰色地域時,責任在政府,不在當事人。
理由:因為當事人無修法權利,只有政府有此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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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事件,在政府本身行政團隊看法即未一致時,就不當做出裁決。
理由:經濟部長說:新聞局3月21日回函給經濟部投審會,當時新聞局認定,百
慕達股東持有的東方彩視申請投資聯意案,沒有違法。
新聞局長說:TVBS是百分之百的外資。
若TVBS事件本質與新聞自由無關,不是打壓新聞自由:
與事實相反:當尚未修改法律或法律規範不夠嚴謹時,而且當事人皆係依現行法
規送件,而正正式式取得政府核准證照時,政府無權語出不排除徹
照。所以是打壓新聞自由。
若不是打壓新聞自由,則TVBS事件,是政治/選舉事件:
理由:1] TVBS在今年5月即開始揭高捷弊案,當時涉案人層級不高,當時不聞
新聞局長說TVBS股份違法。可是當案情一直向上發展到總統府副秘書
長,往下發展就將是謝某人,再往下發展就將是陳X扁時,TVBS違法
事件就發生了。
2] 選舉將屆,不能再讓弊案拖累選情。
TVBS事件的結果:選舉前不會有真正的處理結果,選舉後更不會處理:
理由:1] 它是件政治/選舉的事件不是法律問題。
將會敗選的執政黨,選後一定改組;姚文智一定下台,繼任者不會再
去捅蜂窩。
2] 此事如同選舉前開的支票,將不了了之。(因為它是因應選舉產生的問
題)。
高捷弊案的結果:層級只到總統府副秘書長,他需扛起一切責任。
理由:1] 台灣的民主政治制度,尚未健全到能把總統彈劾下台。
2] 執政黨仍操控著台灣的司法制度。
高捷弊案、TVBS事件影響:資金繼續加快速度外流,技術菁英份子外流、資產階
級移民加快速度。失業率續增。社會治安日趨敗壞。
內在理由:1] 工廠因成本緣故,只能外移;去年台灣地區公司行號關門歇業達2
萬家了。
2] 政治腐敗貪污橫行,社會精英喪失信心,被迫出走。
3] 每逢選舉,民進黨即利用分隔族群,階級手段來爭取選票,時至
今日依然如此;選舉過後,當事人賺走一切後走人,族群、階級
裂痕卻將仍在。這種非我族類即異類思維將是台灣永遠沉淪的主
因。
外在理由:別人太強了。中國大陸10月單月的貿易順差創下120億美元歷史新高,今年前10個月大陸貿易順差更突破八百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145%。大陸海關的統計顯示,10月大陸進出口總值為1241億7000萬美元,連續八個月超過千億美元。而台灣貿易順差從國民黨執法時期的每年超過百億到了民進黨的逐年低降,今年全年預估貿易順差只在20~30億美元。
( PS. 今年前三季,台灣貿易順差僅19.4億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