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參與115年書記官特考落榜
今天(115.10.7)是司法特考榜示的日子。
藝璉於今年8月8日及9日,至前鎮高中,參加今年司法特考,應考的類科是四等書記官。今日榜示,有些遺憾,沒有機會成為法院書記官。在書記官名額增加許多的今年,仍未能榜上有名,且部分科目(訴訟法)成績實在太不理想,應該檢討。
不過,當我登入系統查閱成績通知時,發現自己距離四等書記官的錄取門檻,只差0.16分,心中還是有些安慰。那表示,只要我再努力一點,來日,也可能成為法院或檢察署的書記官。從讀書精熟這方面,我期許自己,一定要再加油與努力。家師邱文彬老師說,社會科學沒有天才,都是靠累積而來。以前中文系的老師,也常講類似的話,學不可以已。
為什麼今年重新參與四等書記官考試呢?
記得第一次參加書記官考試,是民國98年,我21歲的時候。當時,我想早點考上公務人員,有一份穩定的薪水。我想像著,如果有穩定的薪水,無經濟上的後顧之憂,就可以放心讀書深造,藉著讀書,不斷提高涵養與道德。
當時我正在看朱元璋電視劇,用裡面的話,來想像形容有公職後安穩讀書的心情,大概就是: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築起個人的經濟壁壘,安心租個大房間,裡面裝滿喜歡看的書,不求成為人家心中的強者。
四等書記官,只要國民具有高中職學歷,即可報考。當年正在桃園中壢,就讀中央大學中文系二年級的我,努力嘗試,想要早點考個公職來安頓經濟。可惜,既未補習,也欠缺自修的基礎,沒有考上,而且差得很遠。
今年重新報考,意義有所不同。我曾考上過幾次公務人員考試,雖然皆非司法考試,但考試及公務的實務經驗,讓我比較不害怕準備司法考試。而且,我也想回應自己17年前的心願,順便跟親人說:雖然晚了17年,但是考過了。
今年差了0.16分,未錄取,故而暫無緣進入法院或檢察署,成為一位書記官。今年相對沒有那麼失落,因為有普考的錄取資格,正在保留中。面對職涯,我會考慮很久,如果今天榜示是錄取,我一定會在博士班/普考/司法特考/國中代課間,來回猶豫。而且,法院工作真的也是勞心勞力,我不確定我是否能夠。
落榜的結果,坦然接受。應該加強的科目(例如:訴訟法),我會虛心學習,利用每日固定的讀書時間,繼續慢慢加強。古語云:塞翁失馬,焉知非福?落榜自然不是幸運的事,不能強裝正向。但真的未必不是一種契機。
鼓勵自己,至少已經再次叩關法院書記官考試。現在考不上,不代表以後都考不上。認真做好現在的事情,過好現在的生活,未來有機會,或許能到院檢擔任司法人員,歷練一番,也未可知。在我而言,一切都是學習與閱歷。因此,悲歡離合,我不是無動於衷,只是全部都是課程與教材。
感恩,自己於民國98年,司法特考四等書記官落榜後,繼續在校外打工,闖蕩桃園十三鄉鎮市,度過精彩的一年。感恩,民國115年,前後相違17年,我又興起挑戰書記官考試之志。我為我的法律夢,躬行實踐了一些時間,是有行動力的學習者。
司法考試考生 張藝璉 115.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