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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拾穗(40):尊重他物不偷盜
2022/02/11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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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無法華會上佛菩薩(合掌三稱)。

 

我們現在講到菩薩修學的六波羅蜜,分別是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

最近講過佈施,而持戒已經講了不殺生,感覺還沒講完,但我想就先這樣吧!詳細應該去戒場聽師父說,今天還是往下講第二條戒律,不偷盜,這是說不會在未經別人的同意之下,去拿取別人的東西,至於跟別人的財貨物質或精神勞力的交換,也都要合理合法。

我們都知道小偷不好、強盜更壞,一般人也不會做那樣的事情。但從佛教的眼光來看,有些很微細的事情要注意。

比如說你工作的時候,會不會用公司的東西來做自己的事情?會的話,可能要反省一下,然後想想怎麼區分開來,公司的資源就做公司的事情,自己的事情就另外想辦法去做。

這樣嗎?

私人公司不好,但公家的應該沒關係吧!

用公家的東西更要小心,濫用私人公司的東西,就是偷盜一私人單位,但如果是用公家的東西,那就是偷盜全國人的東西,這下債主可多了,論其因果報應,還都還不完。

可是大家都做,好像沒關係,過分謹小慎微,反而顯得奇怪。

最怕這樣大家都這樣,你自己想要有所不為時,阻力很大。我曾經聽過清末民初時有紡織工廠,工人下班後都會偷帶一點棉花之類的素材,大家都將這視為合理的利潤,但有人堅持不要,結果被人排擠,大家還擔心那人會去告密,於是先下手為強,反而栽贓舉發,那人被開除了。

我也遇過朋友擔任運動場地的管理員,那場地除了運動之外,也會被租借來當做音樂會等大型活動的場地。那些活動常常會辦到很晚,對方就會送紅包給工作人員,這都行之有年,向來都沒人有意見。

結果我這受過五戒的朋友過去後,他用「不偷盜」這標準來看,覺得自己加班已經領有加班費,那些廠商送的紅包實在不應該拿,於是就拒收。然而問題不是他一個人拒收就好,底下的工友發現自己「按例該領」的錢被新來的管理員拒收掉,大家很不高興,開始做怪,因此也很辛苦。

這該怎麼辦呢?

清廉守戒反而被人討厭,看來還是別對這些戒律瞭解太多,隨波逐流比較好。

短時間來看好像如此,但拉長時間來看你就會發現,大家交相爭利,最終會有不服爭吵的時候,鬧大起來,反而會更可怕。而你如果謹守戒律,不貪非份之財,對自己有些嚴謹的要求,這絕對是最好的保護。

我自己曾經遇過有學妹東西掉了,從客觀條件分析來看,當時只有我在場,她懷疑我拿了。我知道沒有啊!但真不知道該怎麼去解釋,心情很低落,認為所有的人都會跟著懷疑我。但沒料到跟我比較熟的人聽了都哈哈大笑,叫我放心,他們會幫我去跟那我不太熟的學妹解釋。

解釋什麼?客觀條件看起來,我也覺得自己嫌疑最大,因此一開始還很熱心幫忙去找,但越熱心她就越懷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

認識我的朋友說,看我平時用的東西,就知道我不會拿那些衣服、化妝品,因為那些對我而言沒有用。原來偷竊行為還要有動機,我平常少欲簡樸,遇到這種事情就自然有了保護力。可能還是會有人繼續懷疑,但周遭瞭解我的朋友就不至於受影響,我想,這樣也夠了。

如果發心受戒,書上說會有護法神在旁邊保護,我一開始覺得很奇怪,不太信這一套,但遇過一些事情之後就瞭解,世間很複雜,真的要靠「護法神」來讓自己化險為夷,只是這種「神」,跟一般觀念的神不大一樣。

那是什麼呢?

我現在的體會認為應該是種因緣吧!

也許有人會說,如果真的有保護,那我應該連被人懷疑都不會!明明還是遇到了,可見受戒不會比較好。

這就得說,人的過去世很長,未必生生世世都學佛,所做的也未必都是好事情,過去世的我應該也懷疑過別人,也拿過別人的東西,因此難免有因緣成熟業障現前的時候。如果我們照著過去的習氣,那真的很辛苦,然而受戒後自然會有善緣,詳細我也不知道怎麼說,總之就歸結一句話吧!南無阿彌陀佛。

奉勸大家,如果哪邊有清淨的寺院有三皈五戒的報名,不妨過去受持,詳細聽聽三皈的意義、瞭解五戒的內涵,然後在自己生活中去做,慢慢就能「熟處轉生,生處轉熟」,越活越光明,避免繼續糾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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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心念佛,修持淨戒故。

此等聞得佛,大喜充遍身,

佛知彼心行,故為說大乘。

  《妙法蓮華經‧第一卷‧方便品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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