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聽了一下空中英語的廣播,有個字 transumer 聽內容和 consumer (消費者) 應該有相關,不過查了一些字典,幾乎查不到它的解釋。
Google 上說是 "旅遊購物狂",在 Urban Dictionary 上查到 的也差不多是這意思 (不過評價不高):
據《北韓日報》引述外電報道,家住美國佛羅?達州邁阿密的卡薩德拉-史密斯(音)不斷以新款皮包和服飾裝扮自己,但每月花銷只有800美元。這是因為,史密斯就是所謂的“Transumer”一族。
“Transumer”一族是指不購買物品而是“借用”的消費者。“Transumer”由“Transient”(短暫的)和“Consumer”(消費者)組合而成。該詞最初由荷蘭市場研究所“Trend watching”提出,現已在市場上廣泛使用。
“Transumer”一族借用的物品種類繁多,包括服飾、賽車、別墅、水上摩托,甚至寵物。
在美國,擁有是一種“美德”,但最近,加入Transumer一族的美國人不斷增多。“FractionalLife.com”等借租網站也廣受歡迎。
Transumer一族大致分三類,一種是為減少開支而不得不租用的消費者,另一種是比起“擁有”商品,只是想“體驗”一下的消費者。
佛羅?達國際大學教授羅德里格斯表示:“Transumer一族正努力擺脫對擁有商品的執著。”這類消費者不想將商品當作“寶物 (treasure)”一樣擁有,而是暫時擁有並得到滿足(pleasure)。(這一點在廣播中也有提到!)
最後一類是“Eco transumer”,也就是注重環保的消費者。他們認為,如果擁有商品,就要不斷生產新產品,這樣會加快對環境的破壞。在新澤西州經營租書店的金斯帕格(音)表示:“要想生產書和DVD,需要消耗巨大的自然資源。如果相互分享,可以減少資源消耗。”
Transumer 改買為租的消費者
文 顏伶如 | 全球中央雜誌
在經濟衰退時期,名牌皮包、服飾、手錶等奢侈品,常常是許多消費者縮衣節食之際決定「能省則省」的頭號目標。畢竟,這種時候很多人就算手邊有閒錢,也捨不得花在奢侈品上頭。
如果能像租影片回家看一樣,把名牌皮包或服飾租來用,如此一來既可省錢,又能維持外表「風光亮麗」,再說也符合「物盡其用」的環保概念,一舉數得,何樂而不為?
「過渡型消費者」(Transumer)就是在這樣的理念下產生的。
這個新字是拿「消費者」(consumer)做為基礎,然後換上「過渡的」、「短暫的」、「暫時的」或「過往旅客」(transient)單字當做字首,一頭一尾組合起來就成了「過渡型消費者」。
Transumer這個字最早於1990年代中期出現時,原本意思指的是「遷徙中的消費者」(consumers in transition),例如在機場航站裡買東西的轉機旅客、在觀光飯店紀念品店買東西的遊客等。全球設計暨商業顧問公司Fitch在2003年的研究報告,讓Transumer或Transumerism的新詞得以發揚光大。
隨著時代演進,後來Transumer這個字也被用來描述並不屬於「遷徙當中」的消費者。來描述「過渡型消費者」、「暫時性消費者」或「短暫型消費者」,例如選擇租名牌皮包而非買名牌皮包的消費者。
為什麼只租不買,或者改買為租?對於某些經濟條件較佳的消費者來說,花大筆錢買回家的奢侈品,沒過多久就覺得膩了、沒新鮮感甚至喪失流行感了,還不如用租的,可以享受踩在流行潮流最尖端的無盡樂趣。
對一般消費者而言,如果要每週、每月都購買新的名牌服飾,從經濟條件的實際角度來看根本是不可能實現的,用租的至少可以過過當「貴婦」的乾癮。尤其現在經濟不景氣,租用名牌服飾更加符合許多愛趕流行又不想花大錢的消費者的實際需求。
舉例來說,www.bagborroworsteal.com提供100%正品的名牌皮包、太陽眼鏡甚至手飾,香奈兒(Chanel)、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Prada、Coach等應有盡有,繳交每月5美元到9.95美元不同等級會員費用之後,可選擇某件物品要租用多久(除租金之外還要付商品保險金),但如果一次租三個月可享折扣,等到用膩了把物品寄回就可以換租其他東西。如果很喜歡,也可以用優惠價把物品買下。
在這個網站上,一只勞力士(Rolex)不鏽鋼錶鍊的鑲鑽手錶,一週租金為237美元,一個月租金為699美元。
想租法拉利(Ferrari)、保時捷(Porsche)等昂貴名車回家開嗎?繳交從8,000美元至1萬8,000美元不同等級會費加入Classic Car Club會員,就可以把名車開回家開30天至80天等期限。
「只租不買」、「改買為租」甚至「既能租,何必買」的消費概念如果繼續擴大延伸,隨著科技不斷發展而汰舊換新率非常高的數位相機、手機、MP3、筆記型電腦等電子產品,是否「以租代買」的型態也會日趨普遍,是非常值得觀察的市場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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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e to Know
全球中央雜誌另一篇講到 "宅男" 這個日本來的字 Otaku,用網路上最傳神的英文說法就是 indoorsman ,另外也提到這個字和傳統的 homebody 的差別,很清楚的說明:
正港宅男 足不出戶
文 顏伶如
自從源於日語的「宅男」一詞逐漸盛行之後,網路上就常常可以見到網友提出相同問題:「『宅男』要怎麼翻譯成英文?」
不同語言有著不同文化、歷史和生活習慣,某種語言所使用的特殊辭彙,經常很難在另一種語言當中找到可以百分之百完全對照的字面翻譯。
如果對「御宅族」、「宅男」等日本社會現況不瞭解的老外,就算看到用英文字母拼成的Otaku,恐怕也是一頭霧水。
從日常生活口語當中去尋找的話,homebody語意頗為接近,它的意思為「喜歡待在家裡的人」(person who likes to stay home)。
然而,「喜歡待在家裡」與「成天宅在家?,足不出戶」這種「宅男」之間,其實還是有一點程度上的差異。「宅男」要能找到巧妙的英文翻譯,確實不容易。
有趣的是,隨著人類社會不斷演進、發展,語言文字也不斷地創新、變化。三年前可能還不太流行的新詞indoorsman,如今在網路上已經相當普遍,這個字可以說是最貼近「宅男」神韻的英文了。
字首indoors意思為「在室內、屋裡」或者「往室內」,配上字尾「男人」(man),一前一後加起來就成為了「總是待在屋內不出門的男人」。
待在家裡不出門的indoorsman究竟在忙些什麼?Urban Dictionary上的註解是,打電腦、睡覺以及看電視體育競賽轉播,這些「戶內活動」占去indoorsman生活大部分時間,看來這果然是「足不出戶」的典型「宅男」了;至於釣魚、登山、露營以及打獵等戶外活動,肯定一概興趣缺缺。
Indoorsman這個字越來越熱門,腦筋動得快的商家,把這個字配上有趣的漫畫印製成T恤、馬克杯等幽默商品。
有一款印著「正港宅男」(Avid Indoorsman)字樣的T恤,搭配的圖樣是一個坐在電視機前的沙發上,拿著遙控器、戴著眼鏡、身材略胖的禿頭男,不知身為「宅男一族」的男士們如果收到這樣一件T恤當禮物,會不會有一種哭笑不得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