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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坤卦 ☷☷ 下坤上坤-板書料資
2026/07/01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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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坤卦 ☷☷ 下坤上坤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彖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馬地類,行地无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无疆。

象曰: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初六:履霜,堅冰至。

象曰: 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六二:直方大,不習无不利。

象曰: 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无不利,地道光也。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无成有終。

象曰: 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六四:括囊,无咎无譽。

象曰: 括囊无咎,慎不害也。

六五:黃裳,元吉。

象曰: 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黃。

象曰: 龍戰于野,其道窮也。

用六:利永貞。

象曰: 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无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終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无咎无譽,蓋言謹也。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陰疑於陽必戰,為其嫌於无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⒉坤卦 ☷☷ 下坤上坤

《易經證釋》B.2 P.02 六十四卦,乾坤為首,明各卦皆自乾坤出。而坤又在乾後,明陰之生于陽。故言卦必先乾坤。

《易經證釋》B.2 P.01 坤卦卦象亦同乾,以六爻成象。而爻則異,乾為一,明數之奇,坤為--,明數之偶。數始于一成于二,坤爻--則二也,二者兩一,--者兩一,明所出也。坤出于乾,而為乾之變。故--生于一,而為一之變。

《易學大辭典》P.79 坤,八卦之一,卦畫為 ☷,由三個陰爻組成,表示純陰。《說卦》:「坤,地也。」、「坤,順也。」性質為順,取象為地等陰性物質。《周易》六十四卦之第二卦,卦畫為 ☷☷,下坤上坤。在消息卦中,坤卦配以建亥之月,即夏曆十月。《周易》以坤卦繼乾卦之後,寓有「天尊地卑」、「地以承天」的意旨。

《易學大辭典》P.80 全卦大義,在于揭示「陰」與「陽」即相對立、又相依存的關係。在這矛盾中,「陰」處於附從的、次要的地位,依順於「陽」而存在、發展。

呂純陽祖師:坤卦純陰,乾卦純陽,純陰酷冷,純陽酷熱,兩者皆不得圓滿,而萬物受害。陰為六,陽為九,兩卦合,數為十五,十五為月圓也。月乃坎卦之像,先天本屬坤卦,以其中藏乾家之陽,陰中藏陽,發柔順之光,萬物皆得利。月圓之義,遍滿天下,書不能盡載,惟口訣以示明。故曰:「月之圓,在乎口訣」也。

《周易本義》P.50 --者,耦也,陰之數也。坤者,順也,陰之性也。陰之數耦,三畫皆耦,之卦名坤,而象地。六畫之卦,上下皆坤,則陰之純,順之至也,故坤之名不易。

說卦傳:〈七章〉乾,健也。坤,順也。〈八章〉乾為馬,坤為牛。〈九章〉乾為首,坤為腹。〈十章〉乾為父,坤為母。

序卦傳:有太極然後有乾坤,有乾坤然後天地之位定焉,故受之以乾坤始焉。

《易經證釋》天地造化,萬物之源,皆始于太極;故易有太極,而兩儀乃生,乾坤是定。有乾坤然後天地開闢,萬化以基,故八卦啟焉。六十四卦錯于先天之道相對者也,後天之道相續者也。對則陰陽互呈,續則治亂疊見。

《易經心傳與天道》天地造化,萬物之始,皆源于太極,太極化而兩儀生,乾坤定,八卦隨之分列。有乾坤,而後天地定位,萬物衍化滋生。

雜卦傳:乾剛坤柔。

《易學大辭典》乾為天,天性剛健。坤為地,地性柔順。乾坤為六十四卦剛柔的根本,所以《雜卦》以此為始。

《易經心傳與天道》乾卦純陽,象徵至健。坤卦純陰,象徵至柔。故曰:「乾剛坤柔。」

《周易口義》夫乾用剛健,必以柔順而資之,故曰「乾剛坤柔」。

繫辭傳:《繫辭上‧一章》乾知大始,坤作成物。

《辭海》P.1189大始,猶言最初。《禮‧樂記》:「樂著大始,而禮居成物。」注:「著之言處也;大始,百物之始生也。」疏:「樂象於天,天為生物之始。」

《繫辭上‧六章》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生焉。

《繫辭上‧十一章》是故闔戶謂之坤,闢戶謂之乾,一闔一闢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

《繫辭上‧十二章》乾坤其易之縕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无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

《繫辭下‧二章》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繫辭下‧六章》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乾,陽物也。坤,陰物也。

《繫辭下‧十二章》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恆簡以知阻。

卦辭:【元亨,利牝馬之貞。】

《易經證釋》B.2 P.11 坤彖辭四德,元亨利貞,唯貞屬牝馬,與乾異者,明坤之本分也。坤,地也女也、陰也柔也,其所異乾者正在此。蓋四德唯利貞指性情,而其本分,在己之所守所行。守謂之貞,行謂之利;貞謂之信,利謂之義;義見于外,信存于內;義見于行,信存為守。守其所守,故曰「本分」。

《易學大辭典》P.80「元」為大為始,「亨」即亨通。坤之元亨與乾之元亨相合,表明乾坤共同為萬物之始,使萬物亨通。「利」為利益,猶說「利於」。「貞」即正。「馬」與龍相對,為地行之物,實指地。「牝馬」即雌馬,因其性情尤為柔和溫順,故兼喻地性的柔順,亦即順承天。此句大意為:坤亦有使萬物滋生、亨通之性,利於以柔順為其正。彖說:「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

《易程傳》P.076 坤,乾之對也,四徳同而貞體則異。乾以剛,固為貞;坤則柔順而貞,牝馬柔順而健行,故取其象,曰牝馬之貞。

《周易口義》㈠㈡P.32 凡坤之四德,與乾之四德同也。但乾以剛健之德資始萬物,坤以柔順之德資生其形也。其言「利牝馬之貞」者,蓋乾體至大,全用剛德,故於乾卦之下直言「元亨利貞」,而「不言所利」也。今坤主臣道,故言利牝馬之貞者,蓋馬取其服乘,有善行之才,而又牝馬,順之至也。以言地之為道,能順承天之氣,以生成萬物,无有休息。若人臣順承于君,而能宣君之令,行君之事,皆不失其正道,故言「利牝馬之貞」也。

【君子有攸往】

《易學大辭典》P.80彖說:「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君子」指有道德修養的人,「攸」為所,「往」即往行。此語意為君子有所往行。因其承「利牝馬之貞」(亦即柔順利貞)而言,故有體現坤德之義。程頤說:「君子所行柔順,而利且貞,合坤徳也。」

《周易口義》P.32「君子有攸往」者,夫坤體之利,唯至順至正,然後不失其常道。人臣之分,亦當執其正,而濟之以順。若順而不正,則失於諂媚;若正而不順,則失於悍愎,而有先君之事。是故,唯君子有全德,乃能循此道,始終不失其分。以此而往,无所不利,故曰「君子有攸往」也。

【先迷後得,主利。】

《易學大辭典》P.80「先」為領先;「迷」為迷失、失誤;「後」為隨後,即順從;「得主」相對「迷」而言,即不迷失,亦即正常。此句意為:坤領先於乾則迷失,順從於乾則為正常。彖:「先迷失道,後順得常。」程頤說:「陰從陽者也,待唱而和;陰而先陽,則為迷錯。居後,乃得其常也,主利。」

《周易口義》P.32「先迷後得,主利」者,夫乾者天道,坤者地道。言之人事,則乾為君、為父、為夫;坤為臣、為子、為婦。言其分,則君倡而臣和,父作而子述,夫行而婦從。若臣先君而倡,子先父而作,婦先夫而行,則是亂常道也。若能處其後而順行其事,不為事先,則得其主守,而不失為臣、為子、為婦之道也。

【西南得朋】

《易學大辭典》P.81「利」為利用,猶說利於;「西南」即西方和南方。以八卦配方位,西為坤、兌,南為巽、離,因四卦皆為陰性,故說「得朋」 (朋即朋友,意指同類)。利西南得朋,即利於在西方和南方獲得同類。彖說:「西南得朋,乃與類行。」崔憬說:「西方坤兌,南方巽離,二方皆陰,與坤同類,故曰西南得朋。」

《周易口義》P.33「西南得朋」者,西南,致養之地,陰之位也。今坤本陰,以陰之陰,是得其朋類而行。若君子未仕之時,必得明師賢友,以相切磋。蓋聖賢事業,尤甚淵博,獨學則不能成,獨見則不能明,固須資於朋類,而後有所至也。故〈伐木詩〉曰「自天子至庶人,未有不須友以成也」,是言人必得朋類,而事業可成也。

【東北喪朋】

《易學大辭典》㈠㈡P.81「東北」即東方和北方。在卦象與方位的關係上,東為艮、震,北為乾、坎,四卦皆為陽性,與坤陰相對立,故說「喪朋」。「朋」為朋友,意指同類。「喪」即喪失。此句意為:坤在東方和北方,則失去同類。而失去同類,又意味著與異類結合,陰順從陽。彖說:「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崔憬說:「東方艮震,北方乾坎,二方皆陽,與坤非類,故曰東北喪朋。」

《易程傳》P.079 西南陰方,東北陽方,陰必從陽。離喪其朋類,乃能成化育之功,而有安貞之吉。

《周易口義》P.33「東北喪朋」者,西南為陰位,東北為陽位。今離西南而反之東北,是以陰之陽,喪失其朋類。如君子之人,與師友講成道德,及其業已就,其性已明,務行其道,而薦身於朝廷之間,以求致君澤民之事,是喪失其朋類者也。

《周易譯註》P.35 尚先生取〈十二辟卦圖〉為說:指出坤居西北亥位,陰氣逆行,沿西南方向前行遇「陽」漸盛,若沿東北方向前行則失「陽」漸盡。而陰得陽為朋,故西南行「得朋」,東北行「喪朋」。

【安貞吉】

《易學大辭典》P.81「安」為安居,「貞」為正,「吉」為吉利。「安貞吉」意為安居於正則吉利。因坤之貞為牝馬(柔順)之貞,故安貞吉,亦即坤安居於柔順之正則吉利。彖:「安貞之吉,應地无疆。」程頤:「得其常則安,安於常則貞,是以吉也。」

《周易口義》P.33「安貞吉」者,言地體安靜,而永守其正。若天氣降於地,地則承而發生,是不妄有所發也。如臣之輔君,當常守安靜貞正之德,待君倡,然後和之,是亦不妄有所動,故得獲其吉也。

《御纂周易述義》㈠㈡㈢ 坤,順也。純陰至柔順,以承乾,故曰坤。乾為馬,故坤為牝馬。後天卦位,三女從母於西南,故坤得朋;三男從父於東北,故坤喪朋也。凡陰無元,以陽為元,坤元即乾元也。坤含乾元,順而亨之,其利普焉。是以順乾為貞,故曰牝馬,言順健也。人有形質,坤之屬也。故君子所行,皆法乎坤。乾者坤之主也,天者人之主也。坤順乾,人順天。逆天而動,如坤先乎乾,必迷於所往矣;順天而行,如坤從乾,後則得所主也。得主則無往不利矣。西南得朋,以佐乾,固利也;東北喪朋以從乾,亦利也。得朋喪朋,皆以順乾,此所謂牝馬之貞也。能安於此,則與坤同功,即與乾合德。其為吉,孰大焉!故君子之道無他,法坤之順而已矣。

彖辭:【彖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无疆。】

《易學大辭典》㈠㈡㈢P.81「乃順承天」這是就坤元與乾元關係所作的說明。「順」為順從,「承」為奉承、承受。因天為乾元統領,故天代指乾元,順承天,即坤元順從、奉承乾元(而生萬物)。唐‧孔穎達說:「乾是剛健,能統領於天;坤是陰柔,以和順承乎於天。」「坤厚載物」:「坤」為坤德,因坤為地,坤德亦即地之性;「厚」即厚實或廣厚;「載」為承載或含載;「物」即萬物。此句意為:坤德厚實(地之性廣厚),是以承載萬物。蜀才說:「坤以廣厚之德,載含萬物,無有窮盡也。」「德合无疆」:「德」即坤德,「合」為配合,「疆」為僵硬,猶言死亡。此句意為:坤德與乾德配合,而健行不已。蜀才說:「天有無疆之德,而坤合之,故云德合无疆也。」

《周易正義》㈠㈡㈢「至哉坤元」者,歎美坤德,故云「至哉」。「至」謂至極也,言地能生養,至極與天同也。但天亦至極,包籠於地,非但至極,又大於地,故乾言「大哉」坤言「至哉」。「萬物資生」者,言萬物資地而生。初稟其氣謂之始,成形謂之生。乾本氣初,故云資始,坤據成形,故云資生。「乃順承天」者,乾是剛健能統領於天,坤是陰柔以和順承平於天。「坤厚載物,德合无疆」者,以其廣厚,故能載物,有此生長之德,合會无疆。凡言无疆者,其有二義:一是廣傳无疆,二是長久无疆也。

《易程傳》P.080 資生之道,可謂大矣。乾既稱大,故坤稱至;至義差緩,不若大之盛也。聖人於尊卑之辨,謹嚴如此。萬物資乾以始,資坤以生,父母之道也。順承天,施以成其功。坤之厚徳,持載萬物,合於乾之无疆也。

【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馬地類,行地无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

《易學大辭典》㈠㈡P.82含弘光大,是說:坤(地)包含萬物,使其皆能生發。尚秉和說:「萬物皆孕育於地,故曰含弘;萬物皆生長於地,故曰光大。」品物咸亨:「品物」即各式各樣的事物,亦即萬物;「咸」即皆、全;「亨」即亨通。此語是說:萬物(因坤德)皆亨通。崔憬說:「動植物各遂其性,故言品物咸亨也。」牝馬地類:「牝馬」即雌馬,「地」指坤,「類」即同類、同性。此語意為:牝馬即坤與地同類。王弼說:「乾以龍御天,坤以馬行地。」行地无疆:「行」為馳騁,「无疆」即不已。此說牝馬(即坤) 馳騁於地而不已。這是對坤的性質所作的形象描述。「柔順利貞,君子攸行」,意為:君子所行,應體現坤德,即柔順利貞。

《周易正義》㈠㈡「含弘光大,品物咸亨」者,包含以厚,光著盛大,故品類之物皆得亨通。但坤比元卽不得大,名若比眾物其實大也,故曰含弘光大者也,此二句釋亨也。「牝馬地類,行地无疆」者,以其柔順,故云地類。以柔順為體,終无禍患,順行地无疆,不復窮。已此二句釋利貞也,故上文云「利牝馬之貞」是也。「柔順利貞,君子攸行」者,重釋利貞之義,是君子之所行。

《易程傳》㈠㈡P.082以含弘光大四者,形容坤道,猶乾之剛健、中正、純粹也。含,包容也;弘,寛裕也;光,昭明也;大,博厚也,有此四者,故能成承天之功。品物咸得亨,遂取牝馬為象者,以其柔順而健行,地之類也。行地无疆,謂健也,乾健坤順,坤亦健乎?曰:非健何以配乾,未有乾行而坤止也,其動也剛,不害其為柔也。柔順而利貞,乃坤徳也,君子之所行也。君子之道,合坤徳也。

【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无疆。】

《易學大辭典》㈠㈡P.82「先迷失道,後順得常」:「先」為領先,「迷」為迷誤,「失」即失去、背離,「道」即常道。此語是說:坤領先於乾而迷誤,即背離了常道。「後順」即隨後,順從;「常」即常道。此語是說:﹝坤﹞隨後順從﹝於乾﹞,為遵循常道。「安貞之吉,應地無疆」:「應」為應和、配合,「無疆」即無窮、不已。此語是說:﹝坤﹞應和﹝於乾﹞,則地健行不已。王弼說:「有地之形,與剛健為耦,而以永保無疆。」尚秉和:「利貞則天地合德,合則相感,故曰應地無疆。」

《周易正義》㈠㈡「先迷失道」者,以陰在陽之先,失其為陰之道。「後順得常」者,以陰在陽之後,陽唱而陰和,人得主利,是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者,以陰而造坤位,是乃與類俱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者,以陰而詣陽,初雖離羣,乃終久有慶善也。「安貞之吉,應地无疆」者,安,謂安靜;貞,謂貞正。地體安靜而貞正,人若得靜而能正,卽得其吉。應合地之无疆,是慶善之事也。

《易程傳》㈠㈡P.082 先迷後得,以下言陰道也。先唱,則迷失陰道;後和,則順而得其常理。西南陰方,從其類,得朋也;東北陽方,離其類,喪朋也。離其類而從陽,則能成生物之功,終有吉慶也。與類行者,本也;從於陽者,用也。陰體柔躁,故從於陽則能安貞而吉,應地道之无疆也;陰而不安貞,豈能應地之道。《彖》有三无疆,蓋不同也:徳合无疆,天之不已也;應地无疆,地之无窮也;行地无疆,馬之健行也。

大象:【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易學大辭典》P.83㈠㈡「坤」取其本義為順。「地勢」即地之趨勢,言地勢而不直言地,意在排除地形,因為地形方直,含有剛意。地勢坤,是說地之態勢由上至下為順。「厚」即厚實,引義為仁厚;「德」為品德;「載物」即承載萬物,含有容人、育人之義。此句以人事明坤之性,意即:(君子效法坤) 以仁厚的品德容育萬物。

《周易譯註》宋衷曰:「地有上下九等之差,故以形勢言其性也。」王注:「地形不順,其勢順。」

《周易正義》「地勢坤」:地勢方直,是不順也;其勢承天,是其順也。

「君子以厚德載物」:君子用此地之厚德,容載萬物。言君子者,亦包公卿諸侯之等,但厚德載物,隨分多少,非如至聖載物之極也。

《易程傳》P.086 坤道之大猶乾也,非聖人孰能體之?地厚而其勢順傾,故取其順厚之象,而云地勢坤也。君子觀坤厚之象,以深厚之徳,容載庶物。

《周易口義》P.35 此先聖大象之辭。言地之形體,固本柔順,柔順者地之勢也,故能生成萬物之形質也。君子以厚德載物者,言君子之人,法地之道,以寬厚其德。使其器業廣大弘博,无所不容,以載萬物,使萬物无不得其所,皆如地之

⒉坤卦 ☷☷ 下坤上坤

初六:履霜,堅冰至。

象曰:履霜堅冰,隂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要訣】

⑴坤卦初六變爻後,下卦成震,震為足,足能行走,代表有「履」之象。

⑵觀十二辟卦,坤為十月卦。農曆十月北方降霜,意思是行走地面上,陰氣凝結成霜,天氣寒冷漸漸結成堅冰了。故曰「履霜,堅冰至」。

⑶卦之則:陽升陰降。陰陽循環之變化,陽自寒而暖,陰自熱而涼;陽則為風為日,陰則為冰為霜。因初六陰凝降於初,漸至六爻皆陰,象徵履步在霜的地面上,漸漸凝結成冰了。故曰「履霜,堅冰至」。

《易學大辭典》P.83㈠㈡「履霜,堅冰至」:「履」為踐踏;「霜」為秋霜,代表陰氣始凝,喻坤初六;「堅冰」為堅硬厚實的結冰,代表寒冬,喻指初六的情景;「至」為將至。此語是說:踐踏著秋霜,預示結上堅冰的寒冬季節即將來臨。這說明:坤初六將順勢向上發展。就人事來說,漸積之事因有善惡之分,故宜區別對待。

《易纂言》㈠㈡ 初六,初之畫得六為坤之復。履霜,象也;卦之下畫為地,人所履也。霜者,露所結;露者,坤土之氣所化。堅冰至,象也,自五月一陰生,九月而五陰,陰消陽將盡,則露為霜矣。其時猶有一陽,未為純坤也,馴至十月則六陰為坤,而水凍為冰至,十一月以後而冰益堅。夫履霜在坤體未成之前,堅冰在坤體既成之後。然初履霜而已,知堅冰之必至,蓋陰盛必至於極,而陽消必至於盡也。有國家者能知此戒,則其於折奸萌,塞禍原宜早圖之,豈可坐待其盛哉。有象無占,占在象中。

《易程傳》P.088 陰爻稱六,陰之盛也,八則陽生矣,非純盛也。陰始生於下,至微也,聖人於陰之始生,以其將長,則為之戒。陰之始凝而為霜,履霜則當知陰漸盛,而至堅氷矣;猶小人始雖甚微,不可使長,長則至於盛也。陰始凝而為霜,漸盛則至於堅氷。小人雖微,長則漸至於盛,故戒於初。馴謂習,習而至於盛;習,因循也。

六二,直方大,不習无不利。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无不利,地道光也。【要訣】

⑴六二居下卦之中,而得坤卦之正位,其行為正直,代表直有方,代表地中正而不失以生萬物,乃能光大。故有「直方大」之象。

⑵六二變爻後下卦為坎,坤坎先後天同位,坤為先天之性,坎為後天之情。坎曰「習坎」,表示在後天要學習應對坎險的能力,方能脫險。坤曰「不習」,代表先天之性至善,天真純樸,回復到至善之地,不須學習而无所不利。故曰「不習无不利」。

《易學大辭典》P.83㈠㈡「直方大」:「直」為平直,在坤德為正直;「方」為形方,引義為不苟同,即表現;「大」為盛大,即坤德含弘光大。因坤六二處中得正,以陰居陰,故於此爻贊坤德。說明坤六二爻體現了坤德正直、不苟同和含弘光大。

《易學大辭典》P.84㈠㈡「不習」即無需學習,亦即自然之意。此說坤德自然而無所不利。

《周易口義》P.36㈠㈡ 直,正也,待夫陽之至,然後發而生成萬物,是其體安靜守正,而不為物之先也。方,義也;義,宜也。言生物无私,使各得其宜也。大者,言地體至大,无所不包,无所不容也。「不習无不利」者,言坤有三德,自然而物生,故不待修習而後能。以人事言之,則君子之人,其德素薀,其行素著,聖賢之事業已習之於始,至此用之朝廷之上,隨時而行之,且非臨事而乃營習,故无所不利。於卦則二為地之上,是萬物發生之時也。故三德之備,地道之美,盡於此矣。

《易程傳》P.090 二,陰位在下,故為坤之主,統言坤道。中正在下,地之道也,以直方大三者形容其徳用,盡地之道矣。由直方大,故不習而无所不利。不習,謂其自然,在坤道則莫之為而為也;在聖人則從容中道也。直方大,孟子所謂至大至剛以直也,在坤體故以方易剛,猶貞加牝馬也。言氣則先大,大氣之體也。於坤則先直方,由直方而大也,直方大足以盡地道,在人識之耳。乾坤純體,以位相應。二,坤之主,故不取五應。不以君道處五也,乾則二五相應。承天而動,直以方耳,直方則大矣直方之義,其大无窮;地道光顯,其功順成,豈習而後利哉。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无成有終。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要訣】

⑴六三變爻後,全卦成地山謙卦,代表山居地之下,有謙卑、謙遜之象,有「含章可貞」之象。

⑵六三居人位,坤爻代表臣道,象徵大臣應從王事,必須治理完美。故曰「或從王事」。

⑶六三言「无成有終」,是指臣道或妻道。非不能成,雖有功亦不敢自居其功,所以能「无成有終」。

⑷坤應順乾之造化,乾為大始,坤為大終,故曰「无成有終」。

⑸六三為下卦之終位,故有「終」之象。

⑹六三變爻後,下卦為艮,艮「所成終而所成始也」之位。

《易學大辭典》P.84㈠㈡「含章可貞」:「含」即含蓄,「章」為章美,「貞」為正。此句意即含蓄章美可得正通。坤六三以陰居下體之上,是為有章美而未露。未露,實質上是不敢先露之義,表明坤陰柔順,能順則為坤之正。「无成有終」意為:﹝坤或臣﹞不居成功之名,只是奉命終了份內之事。「无」即非,引義為不居;「成」即成功;「終」為了結。

《易纂言》㈠㈡ 含章,象也,含如口之含。陰陽相間,雜而成文,曰章。發生萬物粲然有章者,陽之為也,然非陰成之,則不可。坤陰含蔵陽氣于內,陽內陰外有衣錦尚絅,暗然日章之美,三變為陽有章在內。四含之於外,而不見其美也。可貞,占也;可以正主其事也。謂可不謂利,於義則可不能必其利也。或從王事,無成有終,占也。謂儻或從王事,雖無成完,而可以有終。蓋有人倡之已無全功,故曰「無成」。人倡之于先,己畢之於後,故曰有終。

《易程傳》P.093 ㈠三,居下之上,得位者也。為臣之道,當含晦其章美,有善則歸之於君,乃可常而得正。上无忌惡之心,下得柔順之道也。可貞,謂可貞固守之,又可以常久而无悔咎也。或從上之事,不敢當其成功,惟奉事以守其終耳,守職以終其事,臣之道也。㈡夫子懼人之守文而不達義也,又從而明之,言為臣處下之道,不當有其功。善必含晦其美,乃正而可常。然義所當為者,則以時而發,不有其功耳。不失其宜,乃以時也,非含藏終不為也。含而不為,不盡忠者也。㈢象只舉上句,解義則并及下文,他卦皆然。或從王事而能无成有終者,是其知之光大也;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淺暗之人,有善唯恐人之不知,豈能含章也。

六四:括囊,无咎无譽。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要訣】

⑴六四變爻後成豫卦,豫為富裕、悅樂,象徵人生在世有富裕之時,豫不可鳴,鳴必有凶,故有「括囊」之象。

⑵六四變爻後,二、三、四互艮,艮為靜止,代表止于不可鳴,亦有「括囊」之象。

⑶二與四同功而異位,二多譽,四多懼,近也。六四居多懼之位,又近君王之地,講話必須小心謹慎,如括囊收束袋口,則無過咎,也無聲譽。所以爻辭言「无咎无譽」。

《易學大辭典》P.84「括囊」:「括」為結、結紮;「囊」即口袋;「括囊」即將口袋結紮起來,喻藏志不用。坤六四處六五之下,近於君位,是為有險,以其以陰居陰位,故有密藏之象。

《周易口義》㈠㈡「括」,結也。「囊」所以盛物也。坤是陰卦,六四本陰位,又以陰居之,則是陰陽之道不交,而君臣之間不相接也。然六四既當此否塞之時,則必括結其囊,藏其德,卷而懷之,以待其時。「无咎」者,言六四有聖賢之才,若非時而進,則為小人所害,今既能韜光晦迹,故得无咎也。「无譽」者,言六四既括結其囊,所以斂其才德,則天下之美譽,何由而至哉?故曰无咎无譽也。

《易程傳》P.098 四居近五之位,而无相得之義,乃上下閉隔之時,其自處以正,危疑之地也。若晦藏其知,如括結囊口而不露,則可得无咎;不然,則有害也。既晦藏,則无譽矣。能慎如此,則无害也。

六五:黃裳,元吉。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要訣】

⑴乾為衣,坤為裳,六五坤爻得上卦之中,中央戊己土,中土為黃色,故有「黃裳」之象。

⑵六五變爻後,三、四、五爻互艮。艮為土,坤亦為土,形成河圖中央戊己土,土居中為黃,象徵黃中通理,亦有「黃裳」之象。

⑶中原古時衣服,黃裳代表高尚、高貴的美服,象徵大吉祥。故有「黃裳,元吉」之象。

⑷六五居上卦之中,能得中道,行中理。變爻後,三、四、五爻互卦為艮,艮宮最奧妙,人生需要了解艮止,止於至善之地,而得大吉大利也。故有「元吉」之象。

《易學大辭典》P.84「黃裳元吉」:「黃」為中色,表示居中,又因古人尚黃,故黃亦有文飾之義;「裳」為下服,含文飾、在下二義;「元吉」為大吉。坤六五以陰柔處上體之中位,因其處中故稱黃;因其臣服於乾,故取裳象。此句意為:坤六五穿黃色下服﹝通情達理而臣服於乾﹞,而獲大吉。

《周易口義》㈠㈡ P.38 黃者,中之色。裳者,下之飾。蓋衣譬其君,裳喻其臣。以六五居上卦之中,而當公卿之位,是能執中道,施美利,而暢於四方,故獲元大之吉也。《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者,大凡五色備具,謂之文。今六五能居中,而施其美利,自內及外,自朝廷及天下,是得黃中之色,而可以見四方之色也。

《易程傳》P.100 坤雖臣道,五實君位,故為之戒云:黄裳元吉。黄,中色;裳,下服。守中而居下,則元吉,謂守其分也。元,大而善也,爻象唯言守中居下則元吉,不盡發其義也。黄裳既元吉,則居尊為天下,大凶可知。後之人未達,則此義晦矣,不得不辨也。黄中之文,在中不過也,内積至美而居下,故為元吉。

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黃。

象曰:龍戰于野,其道窮也。【要訣】

⑴坤卦上六居全卦之極位,極為窮,窮則變。上六陰爻變陽爻,陽為乾為龍,陰為坤為野。全卦變成山地剝,形成五陰剝一陽,而有戰象。因上六為坤地之外野,所以本爻辭言「龍戰于野」。

⑵天象無色曰「玄」,地為「黃」。因此陰陽乾坤交戰,天地黑暗日月無光,兩敗俱傷,而見其所流之血玄黃,是陰陽都受了傷害,故曰「其血玄黃」。

《易學大辭典》㈠㈡P.85「龍戰于野」:「龍」為二龍,一是真龍喻乾陽,二是「似」龍喻極盛之坤陰。「戰」為戰鬥;「野」即郊外,指卦上(或指卦外) 。此句是說:二龍在郊外大戰。因為坤陰盛極而「似」龍,真龍即與之一決雌雄。坤上六處坤卦之極,已至末路,物極必反,坤陰失柔順之道,以致與乾陽相爭,故有此說。「其血玄黃」:「其」指坤上六;「血」屬陰,喻坤上六為陰質;「玄」或寫作「元」,代表天色;「黃」為地色。此語是說:坤上六仍為陰質,但已有天地之色相雜、陰陽合居之勢。

《周易口義》㈠㈡㈢ P.38 龍者,陽之氣。戰者,戰敵之稱。野者,非龍之所處。言陰之為物,至微至柔,積而不已,至於彰著,必成堅冰。蓋自履霜,若能積其善,杜其惡,及其終則有黃裳之大吉。若不能杜其惡,以至害於而家,凶於而國,終有龍戰之災也。夫姦臣賊子之為心,其禍亂之萌,包藏之久,至此既不可遽滅之,則必有賢明之君,起而誅討之。然而,以陽來勝陰,不无相傷,故「血玄黃」也。玄者,天之色;黃者,地之色。言上下相傷之甚也。《象》曰「龍戰于野,其道窮也」者,言自細惡而不辨,至於盛大,以及于戰,是其道之窮極也。

《易程傳》P.103 陰從陽者也,然盛極則抗而爭。六既極矣,復進不已,則必戰,故云戰于野。野,謂進至於外也。既敵矣,必皆傷,故其血玄黄。陰盛至於窮極,則必爭而傷也。

《周易正解》P.18 上六陰至極位,而與陽戰於野外,結果是陰陽皆受傷而見血。陰本應與陽和而成生化,今反與陽戰,則生機已息,萬物之命絕矣!故曰「其道窮也」。

《易經證釋‧宣聖講義》B.2 P.46 此一窮字,括盡一切,凡天地萬物皆由之以窮也。蓋坤為陰之主,萬物之母,而承乾以為生化者也。今不承順乾且陵逼之,以與乾戰,則生化之機息,而萬物之命絕矣。故曰「道窮」。言天地皆以道生,道窮則天地且盡,何況物乎。

用六:利永貞。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易經證釋‧宣聖講義》B.2 P.49 陽極變陰,則乾變為坤;陰極變陽,則坤反于乾,此定序也。坤爻至上六,其道已窮,其數已極,則變而之乾,為坤消以復于乾之象。以其有坤元存,不隨數而盡。卦雖消,其元不滅。則坤之大用永不失,故有用六之象,以見坤元永存也。

《易學大辭典》㈠㈡P.85「用六,利永貞」:「利」為利用或宜,「永」為永久,「貞」為正。此句是說:﹝坤卦為純陰柔順﹞宜永久保持其正。坤卦用「六」而不用「八」,表明其為純陰,為柔質。柔易失正,故告誡「利永貞」。「大終」:「大」為光大,「終」即終了。「大終」是說:﹝坤陰代乾陽,或地代天﹞光大終了其事。侯果說:「用六,妻道也,臣道也,利在長正矣。不長正則不能大終陽事也。」

《周易口義》㈠㈡ P.39 此言「六」者,陰之位,自初至終,皆有柔順之德,故曰「用六」。然既柔順,而不守其正,則為邪、為惡。故純用柔順,則利在永長,守其貞正,則不失臣子之道也。《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者,言既能用其柔順,又能永守貞正之道,則是臣子能以大義而終也。

《易程傳》P.105 坤之用六,猶乾之用九,用陰之道也。陰道柔而難常,故用六之道,利在常永貞固。陰既貞固不足,則不能永終,故用六之道,利在盛大於終。能大於終,乃永貞也。

《易經證釋‧宣聖講義》B.2 P.50 此言永貞之利,異乎他利;而用六之用,別于他用也。卦辭之稱大者,唯乾當之,為其无外,凡天下之物莫不覆也。坤之為德承天時行,雖曰无疆猶有方也,而乾則无方。坤之用六同于乾矣,故曰大焉,比于大哉乾元也。坤者代終,用六尤為有始有終,故永貞誠能終矣,終復于始,坤元不息之德也。故曰大終。

《周易譯註》P.32 以大終:陽大陰小,「以大終」猶言「以陽為歸宿」。《尚氏學》:言陰極必返陽。

文言:【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

《易學大辭典》㈠㈡P.86「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意為坤的本性極其柔順,但其動用也包含堅剛。「坤」為純陰,故說至柔;坤又兼「方、正」之德,「利永貞」,故說動也剛。「動」即動用,意指「至柔」為坤之靜體。坤的本性為至靜,又兼方直之宜。王弼說:「動之方直,不為邪也。」

《周易正義》「坤至柔而動也剛」者,六爻皆隂,是至柔也;體雖至柔,而運動也剛。柔而積漸,乃至堅剛,則上云「履霜堅冰」是也。又地能生物,初雖柔弱,後至堅剛而成就。「至靜而德方」者,地體不動是至靜,生物不邪,是德能方正。

【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易學大辭典》㈠㈡P.86「後得主而有常」:意為坤陰順從乾陽,以乾陽為主而遵守常道。「坤」為純陰,故說至柔;坤又兼「方、正」之德,「利永貞」,故說動也剛。參見「先迷後得主」、「後順得常」條。「含萬物而化光」:意即坤含載萬物,使之化育光大。「含」為含載,「化」即化育,「光」為光大。參見「含弘光大,品物咸亨」條。

《周易正義》㈠㈡「後得主而有常」者,隂主卑退,若在事之後,不為物先,卽得主也。此隂之恆理,故云「有常」。「含萬物而化光」者,自明《彖辭》「含弘光大」,言含養萬物,而德化光大也。「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者,言坤道柔順,承奉於天,以量時而行,卽不敢為物之先,恆相時而動。

《易程傳》P.107坤道至柔,而其動則剛;坤體至靜,而其徳則方。動剛故應乾,不違徳方,故生物有常。陰之道不唱而和,故居後為得,而主利成萬物,坤之常也。含容萬類,其功化光,大也。主字下脫利字。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承天之施行,不違時,贊坤道之順也。

文言:初六:【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周易正義》㈠㈡㈢㈣「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者,欲明初六其惡有漸,故先明其所行善惡事,由久而積漸故,致後之吉凶。「其所由來者漸矣」者,言弒君、弒父非一朝一夕率然而起,其禍患所從來者,積漸久遠矣。「由辯之不早辯」者,臣、子所以久包禍心,由君、父欲辯明之事,不早分辯故也,此戒君父防臣子之惡。「蓋言順」者,言此履霜堅冰至,蓋言順習隂惡之道,積微而不已,乃致此弒害。稱蓋者,是疑之辭,凡萬事之起,皆從小至大,從微至著。故上文善惡並言,今獨言弒君弒父,有漸者,以隂主柔順,積柔不已,乃終至禍亂,故特於坤之初六言之,欲戒其防柔弱之初。又隂為弒害,故寄此以明義。

《周易口義》㈠㈡㈢㈣㈤P.40「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此釋「履霜」之義。因先發此文,言君子之人,不以小善為无益而不為,故積日累久,至於大善,延及于乃子、乃孫,皆獲慶善之餘也。故《中庸》曰:「舜其大孝也與!德為聖人,尊為天子,富有四海之內,宗廟饗之,子孫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祿,必得其名,必得其壽。」其言大舜自匹夫,有一小善未嘗捨去,以至積為大善,而終享聖人之位,流慶于後,此積善之慶也。「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者,夫小人以小惡為无傷而弗去,故積小惡以至大惡,累小罪以及大罪,而終有殃禍加之於身,以至乃子、乃孫,皆受餘殃也。「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者,言君素寵其臣,父素寵其子,寵而不已,耳目之所狎,習荏成凶惡,以至包藏禍賊之心,非在弒君之朝,弒父之夕,驟使然也,蓋由積久漸漬,而成其凶災也。如此,由君之不早辨其臣,父之不早辨其子故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者,此先聖因履霜之戒,故引上文以結。蓋言順者,是言履霜而至堅冰,由順而積至之也。

《易程傳》P.109 天下之事,未有不由積而成。家之所積者善,則福慶及於子孫;所積不善,則災殃流於後世。其大至於弑逆之禍,皆因積累而至,非朝夕所能成也。明者則知漸不可長,小積成大,辯之於早,不使順長,故天下之惡,无由而成,乃知霜氷之戒也。霜而至於氷,小惡而至於大,皆事勢之順長也。

《易經證釋,宣聖講義》P.56 以履霜之初,知堅冰之至,此在乎辨象之早也。其氣自上而下,其行至順;其來雖漸,而其降必不可阻。如自高而卑,其勢易也。故履霜之微,即可見堅冰之厲也。凡善之積也如登,惡之積也如崩,陰之行也以降,陽之行也以升。故履霜堅冰,其始終之速,猶為惡者之積咎也。

文言:六二:【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无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易學大辭典》㈠㈡㈢P.86「君子敬以直內」:「敬」即尊敬,「直」為正直,「內」指內心。此語是說:正直出於內心,則必有尊敬之意。尚秉和說:「直則不撓……正直發於心,故曰直內。內直則必敬矣,故曰「敬以直內」。「義以方外」:「義」為仁義的義,通宜;「方」為形方,引義為不苟同;「外」即外物。此語意為:待人接物不苟同而得其宜。尚秉和說:「方則不詭隨,故曰方其義,言不苟同也……義方以接物,故曰方外。外方則無不宜矣,故曰「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立」為確立;「德」為道德;「不孤」即不孤獨,意指「大」。此句從倫理上解釋坤六二所謂「直方大」,敬義對直方,不孤對大。意為:敬義確立於心,人之德必然盛大。

《周易正義》㈠㈡㈢㈣「直其正」者,經稱直,是其正也。「方其義」者,經稱方,是其義也。義者,宜也,故事得宜,故曰義。「君子敬以直內」者,覆釋直其正也,言君子用敬以直內,內謂心也,用此恭敬以直內理。「義以方外」者,用此義事以方正外物,言君子法地正直,而生萬物皆得所宜。前云「直其正也、方其義也」,下云「義以方外」,卽此應云「正以直內」改云「敬以直」。正者,欲見正,則能敬,故變正為敬也。「敬義立而德不孤」者,身有敬義以接於人,則人亦敬義以應之,是德不孤也。直則不邪,正則謙恭,義則與物無競,方則凝重不躁。既不習無不利,則所行不須疑慮,故曰「不疑其所行」。

《易程傳》P.110 直,言其正也;方,言其義也。君子主敬以直其内,守義以方其外;敬立而内直,義形而外方。義形於外,非在外也;敬義既立,其徳盛矣;不期大而大矣,徳不孤也。无所用而不周,无所施而不利,孰為疑乎?

《易經證釋‧宣聖講義》㈠㈡P.58 坤卦以順為本,以後為正,以靜為德,以柔為道,而所成則同于乾也。坤六二爻文言亦明此義,以二爻為正位,而能配乾。內正乎位,外行乎時,道合于乾,而德不孤,故有「直方大」之稱也。直以正位,方以宜時;正內則敬,宜時則義;內有其敬,外著其義,是曰「全德」。以同于乾,故曰「不孤」。道行天下,德並不見,故曰「大」。前言大者,乾之稱也,唯坤克承乾,故曰「大」焉。

文言:六三:【隂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周易正義》㈠㈡言「隂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者,釋「含章可貞」之義也。言六三之隂,雖有美道包含之德,苟或從王事,不敢為主先成之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者,欲明坤道處卑,待唱乃和,故歷言此三事,皆卑應於尊,下順於上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者,其地道卑柔,无敢先唱,成物必待陽始先唱,而後代陽有終也。

《周易口義》㈠㈡㈢P.41 言為臣之道,當內含章美之德以待君。議論之所及,詢謀之所至,然後發己之素薀,以贊行君之事業,輔成君之教化。及其有所成功,則歸美其君,而不敢自居其成功,此所以盡為臣為子之分。故曰「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者,此先聖釋地之道,因舉大綱而言之。蓋凡為子當奉於父,為弟當事於兄,卑者當事于尊之類,皆下奉上之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終也」者,言地之為德,必待天之氣至然後發之,以贊成天之生育之德,是得其地道大終之義也。

《易程傳》P.112 為下之道,不居其功,含晦其章美,以從王事,代上以終其事,而不敢有其成功也。猶地道代天終物,而成功則主於天也,妻道亦然。

《易經證釋‧宣聖講義》㈠㈡P.60 六三之道,以陰行陽,而不得忘其陰。以地承天也,以臣事君也,以婦隨夫也,皆以坤之本分,而樂得其用也。故在坤辭曰「先迷失道,後順得常」,以坤道不可先也。陰雖有美,不宜顯也,故貴在含弘,含章可貞,坤之德也。為應乾而成貞,交乾而成章,含章則美內蘊,可貞則功外成。可者,克也、有功也。

文言:六四:【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无咎无譽,蓋言謹也。】

《易學大辭典》㈠㈡P.87「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代指陰陽之氣,「變化」意為交通,「草木」代指一切生物,「蕃」為茂盛。此句是說:陰陽之氣相互交通,使萬物得以生育繁茂。孔穎達說:「天地變化,謂二氣交通。生養萬物,故草木繁滋。」

「天地閉,賢人隱」:「天地」代指陰陽二氣,「閉」即閉塞不通。此句意為:陰陽二氣不相交通。孔穎達說:「天地閉,賢人隱,謂陰陽二氣不相交通,天地閉塞,賢人潛隱。」

《周易正義》㈠㈡「天地變化」謂二氣交通,生養萬物,故草木蕃滋。「天地閉,賢人隱」者,謂二氣不相交通,天地否閉,賢人潛隱。天地通,則草木蕃,明天地閉,草木不蕃。「天地閉,賢人隱」,明天地通,則賢人出,互而相通。此乃括囊无咎,故賢人隱,屬天地閉也。「蓋言謹」者,謹謂謹慎;蓋言賢人、君子於此之時,須謹慎也。

《易程傳》P.113 四居上近君,而无相得之義,故為隔絶之象。天地交感,則變化萬物,草木蕃盛,君臣相際而道亨。天地閉隔則萬物不遂,君臣道絶,賢者隱遯。四於閉隔之時,括囊晦藏,則雖无令譽,可得无咎,言當謹自守也。

《易經證釋‧宣聖講義》㈠㈡P.61 六四爻為外卦之始,即乾氣之窮。以陰行陰,氣否道塞,為非時之數,有閉藏之形。居外而不能遠望,內而不能中。文言曰「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以見君子出處必有時,作息必有方。而上應天地,下察草木,或動或靜,或語或默,各有數也。用時則用,隱時則隱,不敢違時,以招毀譽。故慎言行,審出處,知分善守,以固其中。順數有常,以絕其害。此象辭之為括囊,而不干咎譽也,為其能謹耳。

文言:六五:【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易學大辭典》㈠㈡P.87「君子黃中通理」:此釋坤六五「黃裳」之黃。「黃中」即黃色居中,因古人尚黃,故「黃中」又說成「文在中」或「美在其中」。「通理」即通達事理。此句意為:文(美)在心中,通達事理。程頤說:「黃中,文居中也。君子文中而達於理。」「正位居體」:此釋坤六五「黃裳」之裳。「正位」即尊位。「居體」為居下體(從裳為下服之義引申),即以陰柔居五、臣服於乾之義。此句是說:坤六五面對尊位,而不失為臣之體。朱熹說:「雖在尊位而居下體,釋裳字之義也。」

呂純陽祖師:「君子」者,有道之士也。「黃」為正色。「中」指吾心。「黃中」猶言正心也。「理」者,天理也。「體」者,指內德也。「四支」,雙手兩足也。言君子內心通達天理,守其內德,美在內心;而表現於四支,發於修道積德之事業。內外兼行,美之至也。故曰:「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易程傳》P.115 黄中,文居中也。君子文中而達於理,居正位而不失為下之體。五,尊位在坤,則惟取中正之義。美積於中,而通暢於四體,發見於事業,徳美之至盛也。

《易經證釋‧宣聖講義》P.63 德合而用,充有其內而發于外,行于表而貫于中,此本末兼賅,體用並至之象,故稱之美也,唯君子至焉。內有其善,行明其德,不忘其守,不失其位,乃能貫通一切,達于无窮,故曰「黃中通理,正位居體」。此卦爻之德,而君子之行也。

文言:上六:【隂疑於陽必戰,為其嫌於无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易學大辭典》㈠㈡P.87 「隂疑於陽必戰」。隂盛似陽,陽必同隂戰鬥。「疑」通擬、通比。朱熹訓「疑」為「均敵而無大小之差」。隂陽和諧是有條件的:陽大隂小,隂必從陽。隂既盛極,與陽偕矣。是疑與陽也,不相從則必戰。

宋祚胤提出新解:坤卦為陰卦,乾卦為陽卦。坤陰對乾陽有了疑慮,以至發生戰鬥。其實是一個典故。周厲王倒行逆施,內外交困。隂疑於陽必戰,意味著厲王的王后,也在起來反對厲王了。

《周易口義》㈠㈡㈢㈣P.43 言其「疑」者,蓋其始不杜凶惡之漸,以至於極盛,則疑忌之心生,而僭竊禍亂之事作,以至見侵於陽,而陽與之戰也。「為其嫌於无陽也,故稱龍焉」者,此坤六爻皆陰,故无陽。龍,陽也。此稱之者,蓋言陰至於此既已極盛,則是至於建子之月,必有一陽之生,以消退群陰,使之不能有為也。猶如亂臣賊子,為惡已甚,則必有剛明之君子,與之戰而滅之也。此蓋聖人不容陰之過盛,故稱「龍」以存戒也。「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者,言陽微陰盛,以至相敵。然而陰雖至極,猶不能離其陰類,故雖見敵于陽,但稱血也。猶臣雖盛極,見侵於君,猶不能離臣之分也。「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者,玄,天之色。黃,地之色。以其上下相敵,必有相傷,故玄黃之色錯雜於其間。然陰雖至盛,終不能勝于陽。猶臣之道,惡雖至盛,亦終不能有其成也。此皆聖人存戒於人君。言於履霜之時,則必察其臣之所為,而進退之。故至此,可无龍戰之事也。

《易程傳》P.116 陽大陰小,陰必從陽,陰既盛極,與陽偕矣,是疑於陽也,不相從,則必戰。卦雖純陰,恐疑无陽,故稱龍。見其與陽戰也,于野,進不已而至於外也。盛極而進不已,則戰矣。雖盛極,不離陰類也,而與陽爭,其傷可知,故稱血。陰既盛極至與陽爭,雖陽不能无傷,故其血玄黄。玄黄,天地之色,謂皆傷也。

《易經證釋‧宣聖講義》㈠㈡㈢P.65 陰雖盛,不得无陽,无陽則陰不獨存,以坤之承乾而後行也。今不承乾而欲亡之,是无陽也。无陽則天地滅絕,神形灰燼。故象辭雖當亡陽之際,不為无陽之名,乃假稱為龍,明其有陽在也。其血玄黃,曰血者,以陰雖變,未離其類也。何以言之?則血為有形也、陰類也。坤上六陰雖盛,然非變為陽。則雖與龍戰,而仍見其血。龍无血也,以假陰為陽,牝馬擬龍,則有血焉,故稱血,明其假龍也。今稱血玄黃,為天地之雜,則似陽亦有血也。蓋由于龍非純陽,血為雜品,以天之氣雜地之形也,故稱血玄黃。玄非血色而雜于血,故曰天地之雜也。天之色皆地之色也,因陰陵陽而戰,戰則俱傷也,雖陽有損,陰又甚焉,故玄黃皆以血稱。可見陽之所損,乃陰之所受也。陰不得彊于陽也,此先後之分、尊卑之序定也。坤雖有德不先于乾,有用不過于乾,以其為地道也。

結論:講述乾坤大旨

《易經證釋‧復聖講述》P.71 八卦之象,由 ☰、☷ 變化而成。六十四卦之象,則由 ☰☰、☷☷ 變化而成。則全易各卦,莫不出于乾坤。而乾坤又實為變化之原體也。乾與乾无變化也,坤與坤亦无變化也。其有變化,必起于相交,交則變矣。故乾坤為變化之主,亦變化之原體。又由其相交,而後有變化也。故乾坤二卦為全易之本,亦生化之本也。

以上資料出處:正心講堂易經課.上課講義。

正心講堂:2.坤卦(坤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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