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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見死不救___談新醫德(我的出版品)
2010/05/14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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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要「見死不救」!



(摘自40年前拙作「子不與新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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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3) :
13樓. 悠閒
2010/05/15 23:06
人生一趟
人要活得好‧不要活太老。

可求不可得啊奈何

那個不想好

如意?

大概心中尋得到吧

心外無好喔

我又相親2010/05/16 10:31回覆
12樓. 嘟嘟.
2010/05/15 16:30
到最後一定要自己做主人

要怎麼死    應該尊重領牌的人怎麼想   ...  若領牌的人已經無法自主   該順其自然   該退休   就不該逗留  或者說  還逗留的人   應該退休日未到   只是換了場所上班    從全自動變成了機械式  ....  

人生無常   提早規劃死相是必要的   我的想法比較特殊   會跟女兒談論要死不活時   該怎麼做才會讓我  “舒服”  其實   溝通這回事最重要    ...必竟是人生最後一次的主張了   誰敢不從啊 ?

人生一次最後的主張?

說的好

死有餘威呗

怕死

活好好的人才怕

到末期

視死如歸者看過幾個

包括先母親大人

妳七少年八少年

談死幹什麼玩來啊

談活的嘻嘻哈哈吧

我又相親2010/05/16 10:49回覆
11樓. 湘野莫佬*~我跟親愛的去台北了~
2010/05/15 09:09
你知什麼是我說

比翼雙飛美嬌隨~~石榴裙襬心心窩~~那是老哥哥說的~~

這次四川雲南旅遊是去年就約定的行程~~我同學+岡山鎮公所退休公務員一行七人(不帶太太)~~半自助旅遊~~精彩可期~~


湘野莫佬~(U莫~莫代誌)~~歡迎光臨~~敬請賜教!!!

===========

美中不足啊

我又相親2010/05/15 09:34回覆
10樓. 林秋玲
2010/05/15 09:01
我相信醫生

病人第一 醫生不可能見死不救  醫生要救人 也要看病患的家人要不要   有些病人家屬要放棄 醫生當然救不得

多年前我媽糖尿病昏迷  我的家人都要放棄 覺得她活到八十歲也可以了  我硬是不肯 從南投醫院轉到中山醫院

大家都嫌我雞婆 我只能扛起責任  不但出醫藥費 還到醫院照顧  醫生看我這傻勁 一直對我說 要把媽媽救活  昏迷一個月的媽媽 真的醒過來了  

醒過來是好事  後續的照顧才是大事  出院回家後  每星期我台北南投兩頭跑 回去幫她洗澡 擦床消毒  最後我的沒時間等於放棄自己的媽媽 兩個星期沒回去 老媽也走了 

老媽多活8個月 讓我體會孝道是什麼   我懷疑自己  救了老媽  是否多給她痛苦呢   

救 有時只是討個心安   不救 也許是個解脫  啊 要說這個醫德 就見仁見智了



是見仁見智事

我親家母腦溢血一年多

昏睡迄今

24小時抽痰__因怕噎住而...

屎尿且不談

74歲人

昨天眼科媳婦回來看我倆時

我就不敢言語

印尼這位看護很盡職

一年多算活嗎?

很難講喔

我又相親2010/05/15 09:50回覆
9樓. 湘野莫佬*~我跟親愛的去台北了~
2010/05/15 08:14
不談新醫德~~
明天出遊~~暫關機~~大家保重~~88~~

湘野莫佬~(U莫~莫代誌)~~歡迎光臨~~敬請賜教!!!

莫佬兄   平安旅遊

別喜新忘舊ㄟ

臨別秋波___蔬果笑果

比翼雙飛美嬌隨

石榴裙襬心心窩

你知什麼是我說

我又相親2010/05/15 08:48回覆
8樓.
2010/05/15 00:36
醫德品

要見死不救___談新醫德 是哥哥你著作的嗎

要見死不救___談新醫德 是哥哥你著作的嗎___三十幾年前的"子不語

新編"內一文,吵冷飯呗‧妳認為呢?該救不救呢?

我又相親2010/05/15 08:57回覆
7樓. 老查居士新書4-明月依然在心底
2010/05/14 23:02
6樓. 淡水老何~閉關中!
2010/05/14 22:17
安樂死

呵呵~原來有這一條嗎?若非意外的死亡,現階段有「放棄急救同意書」,簽署了同意書,對自身臨病終時可以有自主權。

看過一些友人癌症病發化療的痛苦,耗費金錢仍逃不過死亡,個人覺得無可救助時,政府應立法允許病患實施「安樂死」,以維持病人最起碼的尊嚴,不當藥廠的實驗品!


要政府做這種事

不知民國幾百年

真的末期折磨無望生的昏迷不醒者

家屬可以叫醫生消極治療__治痛不給營養

自然睡中"走"了

存歿均解脫是吧?

我又相親2010/05/15 09:42回覆

5樓. 綠荷
2010/05/14 14:48
要見死不救___談新醫德

若非意外的死亡,現階段有「放棄急救同意書」,簽署了同意書,對自身臨病終時可以有自主權。

但「醫者父母心」,病患送急診,醫師一般還是本著救人第一,盡量搶救病患,往往疏忽病歷內夾著一張「放棄急救同意書」。

醫護的專業,全神貫注在救護病患身上,但對自己醫療行為當中的法律責任,是不甚明瞭的,不幸遇到難纏的家屬,醫護雖然費盡心力把人救活了,也會造成醫療糾紛。

所以救與不救的緊要關頭,對醫師來說,也是很掙扎的難題!


 

若非意外的死亡,現階段有「放棄急救同意書」,簽署了同意書,對自身臨病終時可

以有自主權。 ______綠荷懂的好多,我所謂"要見死不救"指的是七八十歲絕症昏迷不

醒的老者,醫療進步,能以灌注營養活命好幾年,像這樣的病人不灌注營養就安祥"回

去"‧

但「醫者父母心」,病患送急診,醫師一般還是本著救人第一_________沒錯,老三半

夜三庚都常常被電到急診處救命,那是天職,如果是老重患者,家屬只要口頭說一聲

並簽同意書即可‧那是指救醒還是死的老重昏迷不醒者‧年青患者絕對救到底‧

 三重一家中型醫院,幾個被殺血流不止及氣喘...它怕,都叫人轉大醫院,往往死於路

途中‧因為只要醫生摸他身而死的話,家屬要不說你治死或....致使它"見死不救":這不

是我文章的意思‧

我又相親2010/05/14 18:42回覆
4樓.
2010/05/14 13:05
大哥哥 午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