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到二十歲才認識我親生父母。當時我和女友分租一間公寓,一房一廳,他們根據警方資料找到我的號碼。幾次他們在電話那頭破口大罵之後,好奇心驅使下,我終於接受在老城區某間咖啡館跟他們見面喝一杯。為要認出他們,相約他倆在脖子上各圍一條黃檸檬色的圍巾為記。我等了半個小時以上才見他們出現。穿著綠顏色雨衣,宛然墓園裡折下來兩根青綠柏樹枝條。我做個手勢邀他們過來與我同桌。
- 我們想死你了。
他們點了一杯啤酒。眼睛盯著桌上的煙灰缸,喝一口。而當他們提到相愛的他們為了儘快揮霍中彩票得來的一筆小財而對我的沒有惡意的遺棄,我匆忙起身準備離開。
- 我們一共環遊了世界十七圈。
- 如今的我們,完全破產。
- 除了你,我們一無所有。
他們彎身過來噘起嘴唇。我稍作反抗,不過已經被他們攀上我的脖子,終於我雙頰上挨了輕吻。因為我想逃,他們就趕忙來坐我這條凳。老虎鉗子那樣一左一右擠住我。我不能喊叫,他們頂著我的下巴,同時威脅我要用圍巾勒死我。服務生像是沒看到發生什麼事似的,兩個女人用小湯匙慢慢攪動咖啡發出叮噹聲音,一個傢伙肘支在吧台上止不住傻笑。
- 我爸提醒我,我的生命由他所賦予。
他向我要求金錢賠償他的精子費用。我媽堅持我按月贍養,因為不敢說出我缺席的事實而造成她精神上巨大的損害,同時她要知道所有替補她位置的愛過我的陌生人。他們翻出我的皮包,搶去我的皮夾,我的手機,香菸。臨走前先告訴我千萬別報警,否則等他們放出來絕對將我碎屍萬段。
- 隔天,他們來按我家門鈴。
在門上撞了幾回想要破門而入。終於我還是開了門。電腦被他們裝進一個大袋子裡,還有我和我女友的所有衣物。然後,他們拳如雨下狠狠將我揍個半死,理由是一次還清他們應該撫養我期間欠我的所有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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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Hee552013/03/14 13:42我覺得第一人稱的男孩很虛。
怎可以不拼命護衛自己電腦。
如果不良二人宣稱擁有你的
"那根所有權"那麼該怎麼辦?
::有些人,個性比較柔軟。不是害怕。不是愚笨。不是懦弱。只是不知道該怎麼辦而已。
所以不是虛啦。虛就要補腎啊,廣告都這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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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會宣稱只擁有台北一o一大樓〈他們宣稱整一個島嶼都是他們的,害我又想到一個,那金門澎湖馬祖勒?〉
胡嬌 於 2013/03/15 03:51回覆 - 1樓. Hee552013/03/11 05:49一次性償還
這樣子
也不錯
意思是說
妳不再欠
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