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4.0「服務+科技+管理」展業計畫

企業使命
讓長者在不同失能階段,都能獲得連續、專業、有尊嚴的照護;讓家庭不再獨自承擔照顧壓力;讓照顧人才擁有更好的工作環境。
企業願景
以服務為根基、科技為工具、人才為核心,成為台灣具有品牌影響力與跨區域服務能力的長照集團。
真正的長照4.0,不是把長照機構科技化而已,而是把整個長照產業重新組織化、系統化及平台化。
第一章市場分析:為什麼現在是布局長照4.0的時機?
1. 台灣長照市場已經進入新的競爭階段
台灣在2026年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占比達到21%以上。
同時,長照3.0自2026年起正式實施,政策期間為2026至2035年,八大方向包括健康促進、醫照整合、積極復能、提升機構量能、家庭支持、智慧照顧、安寧善終及人力專業發展。
這表示未來十年,長照不只是社會福利政策,更是醫療、科技、人才及生活服務整合的市場。
2. 掌握五大市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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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需求 |
消費者痛點 |
可發展事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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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照顧 |
家庭無人照顧 |
居家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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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照顧 |
白天無人陪伴 |
日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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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照顧 |
中重度照護需求 |
住宿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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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與復能 |
功能退化、失智 |
專業照護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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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照護 |
人力不足、管理成本高 |
AI智慧平台 |
同一個家庭在不同人生階段可能需要的連續服務。
例如:
一位長者最初只有輕度失能,可能先使用居家服務;隨著家庭照顧壓力增加,開始使用日照服務;當失能程度加重,可能需要住宿照護。
如果企業能提供連續且適當的服務,便有機會建立長期信任與服務關係。
當然,各階段仍須依個案評估、意願、給付資格與適法性安排服務,不能為了留客而不必要地升級照護。
3. 市場競爭不能只看機構數量
五項市場資料庫:
- 各縣市65歲以上人口及失能人口。
- 各區域長照ABC據點與服務機構分布。
- 居家服務、日照及住宿機構的供需缺口。
- 當地照服員供給、薪資及流動率。
- 競爭機構收費、服務內容及家屬評價。
重要:高齡人口多,不代表該地區就適合開設機構。
必須同時考量失能人口、支付能力、競爭密度、人力供給、交通半徑、土地成本及轉介來源。
4. 全台市場布局:採取區域集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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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 |
目標市場 |
建議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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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 |
高雄、台南、屏東 |
第一營運示範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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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 |
台中、彰化、南投 |
第二成長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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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 |
新北、台北、桃園、新竹 |
第三擴張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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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部 |
宜蘭、花蓮、台東 |
在地合作與資源補足 |
我的建議:第一個區域總部設在高雄,建立南部示範營運中心。
但在實際選址前,仍須用鄉鎮市區層級的需求、人力及競爭資料進行評分,而不是單純因為城市規模大就決定進駐。
第二章企業定位:打造五大事業部
長照4.0控股與管理平台
品牌|財務|人資|法務|資訊|品質管理|策略投資
事業一:居家長照
居家服務、家庭支持、喘息媒合
事業二:社區日照
日間照顧、失智服務、復能
事業三:住宿照護
住宿式長照、專業照護
事業四:AI智慧長照
智慧監測、數位管理、AI分析
事業五:人才培育與管理顧問
人才培訓、管理制度、機構輔導、品牌及營運系統輸出
五大事業體的經營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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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體 |
啟動順序 |
戰略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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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長照 |
第1年 |
建立客源與服務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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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中心 |
第1–2年 |
建立實體服務據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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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機構 |
第2–3年 |
擴大服務承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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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智慧長照 |
第1年開始 |
建立管理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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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育顧問 |
第2年 |
支援擴張及對外服務 |
經營原則:不讓五個事業部同時變成五個燒錢部門。
第一年以居家服務及AI管理為核心;第二年才逐步擴大日照;住宿機構則須待土地、法人、法規及人力條件確認後再投資。
第三章政策與法規:創業前一定要完成的布局
這一章非常重要。
因為長照產業不是一般零售業,不能先租房子、裝潢、招聘人員,最後才開始申請許可。
正確順序應該是:先確定法人與經營架構,再做市場調查、場址評估、籌設及設立許可,最後才投入正式營運。
1. 建議採取的法人架構
我建議先規劃集團管理公司,再依照不同事業及法規需求設立營運主體。
集團管理公司
品牌、策略、財務、資訊、人力資源、投資管理
居家服務營運主體
依規定取得居家式長照機構許可
社區服務營運主體
日照及其他社區式服務許可
住宿式長照機構法人
依長照機構法人條例設立及治理,設置住宿式服務機構
科技服務公司
AI軟體、設備、資訊服務
教育顧問事業
人才培育、管理及顧問
這是建議的商業架構,不代表每個事業都必須獨立設立公司。實際持股、投資、法人設立與關係企業交易,應由律師、會計師及長照法規顧問共同確認。
2. 六項必須掌握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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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或規範 |
經營者必須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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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法 |
機構類型、設立許可、服務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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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
場地、空間、設備及人員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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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機構法人條例 |
住宿式機構法人治理與財產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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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 |
政府給付、服務項目及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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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勞動法令 |
薪資、工時、休假及勞動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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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消防及土地使用法規 |
建物用途、消防、無障礙及場址 |
重要法律關卡:
- 新設住宿式長照機構原則上必須透過長照機構法人設立,不能直接以一般公司名義開設住宿式長照機構。
- 居家、社區及住宿式服務均有不同設立標準。
- 住宿式機構設立規模原則上以200人為限,特殊情形須經專案同意。
- 社區式與住宿式服務通常須先取得籌設許可,再完成設立程序。
- 居家式機構須依規定申請設立許可。
- 跨縣市提供服務,須注意各地主管機關的許可及同意程序。
以上依《長期照顧服務法》、《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及相關法人規定辦理。
官方法規:
建議:第一年就要聘請專業法規顧問,建立集團法遵管理制度,不要等到要開第二家機構才補做。
第四章AI智慧長照:建立集團共同使用的科技平台
這是未來集團最值得投資的核心資產之一。
不建議自行從零開發一套完整AI系統。
初期應採取「成熟系統採購+API整合+客製化開發」方式。
1. 建立集團AI長照管理平台
平台建議分為六大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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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組 |
功能 |
預期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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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管理 |
個案資料及服務歷程 |
減少資訊斷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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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管理 |
排班、出勤及人力調度 |
提升排班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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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照護紀錄 |
語音轉文字、紀錄摘要 |
減少行政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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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預警 |
跌倒、活動及異常提醒 |
強化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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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平台 |
服務通知及照護摘要 |
提升溝通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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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儀表板 |
收入、成本、服務量及品質 |
支援經營決策 |
2. 建議AI導入優先順序
AI導入三階段
第一優先|第一年
行政及管理自動化
- AI語音照護紀錄。
- 智慧排班。
- 電子交班。
- 財務及營運報表。
第二優先|第二年
智慧照護設備
- 跌倒偵測。
- 智慧床墊。
- 異常活動警示。
- 遠距健康監測。
第三優先|第三年
AI決策及跨區域整合
- 個案風險趨勢分析。
- 服務需求預測。
- 人力需求預測。
- 跨據點營運分析。
3. 政府政策可以成為科技導入的助力
數位發展部已推動高齡照顧數位輔助計畫,包括AI行為分析、照護訓練、跨語言溝通及智慧照護場域驗證。另有健康照護AI相關產業輔導計畫。
集團未來可以:
- 與AI科技廠商合作。
- 與大專院校共同研發與教學合作。
- 與長照機構合作進行場域驗證。
- 評估符合資格的政府補助或研發計畫。
但不要將政府補助列入基本營運收入,也不要預設一定能取得補助。
另外,所有AI系統必須建立資料授權、權限管理、加密、稽核及個資保護制度。AI可以協助分析,不能取代醫療專業人員的診斷與臨床判斷。
第五章人力配置:打造跨區域長照集團的人才供應鏈
未來長照集團最大的風險,不是沒有市場,而是沒有足夠的人力支撐市場。
衛福部長照3.0相關資料指出,2024年底全國長照服務人員約100,420人,並將持續強化人力培育、留任及智慧科技應用。
1. 集團總部建議人力配置
以下為第一階段建議編制,非政府法定最低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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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人數 |
|
集團執行長/總經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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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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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及會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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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及品質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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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及教育訓練 |
2 |
|
AI及資訊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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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開發及品牌行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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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及採購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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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4人 |
2. 第一階段服務單位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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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規劃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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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服務團隊 |
40–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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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中心 |
12–1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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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部管理團隊 |
14人 |
|
合計 |
66–80人 |
居家服務人員以照服員為主,實際需要多少人,應依服務區域、個案數、每週服務時數、交通距離、排班及休假計算。
日照人員則須依核准服務類型、實際收托人數、失能及失智組合、專業人員配置與設立標準核定。不可只按照上述預算編制作為法定人力配置。
3. 建立集團人才學院
在第二年建立「長照人才培育中心」,訓練五種人才:
- 第一線照顧服務人才。
- 居家及日照督導人才。
- 失智與復能專業人才。
- 長照機構管理人才。
- AI智慧照護應用人才。
並與大專院校、職業訓練單位及合法培訓機構合作。
未來集團擴張時,最重要的不是再到市場上大量挖人,而是有能力持續培養人才。
4. 人才留任制度
我建議建立以下制度:
- 薪資及職級透明化。
- 年資及專業證照加給。
- 督導升遷制度。
- 員工心理支持。
- 交通與排班合理化。
- 教育訓練補助。
- 團隊績效及品質獎勵。
長照集團的核心競爭力,不是有多少張床,而是有多少優秀人才願意長期留下來。
第六章3,000萬元以上投資預算
新台幣3,500萬元作為第一階段資金規劃基準。
這筆資金的目標不是一次買地、蓋機構、開很多據點,而是建立一個能夠在36個月內完成第一個區域示範營運模式的集團。
1. 初期投資預算配置
NT$3,500萬
第一階段規劃投資額|新台幣
圖表
3,500萬元創業投資配置,屬於顧問規劃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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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 | |
|
日照場地及設備 |
800萬元 |
|
AI與資訊系統 |
500萬元 |
|
營運週轉金 |
700萬元 |
|
居家服務籌設及營運 |
400萬元 |
|
人才招募及培訓 |
300萬元 |
|
總部與法務財務 |
250萬元 |
|
品牌與市場開發 |
150萬元 |
|
風險準備金 |
400萬元 |
|
投資項目 |
預算 |
|
日照場地、裝修及設備 |
800萬 |
|
AI與資訊系統 |
500萬 |
|
營運週轉金 |
700萬 |
|
居家服務籌設及營運 |
400萬 |
|
人才招募及培訓 |
300萬 |
|
總部、法務及財務 |
250萬 |
|
品牌及市場開發 |
150萬 |
|
風險準備金 |
400萬 |
|
合計 |
3,500萬 |
2. 各項預算使用
A. 日照場地及設備:800萬元
建議先規劃一處租賃型日照中心,初步以20–30人規模作為營運模型,最後依場址、設立標準及地方核准條件決定。
預算包括:
- 場地押租及前期費用。
- 無障礙空間改善。
- 消防及安全設備。
- 日照活動及復能設備。
- 家具、資訊及交通相關設備。
這是概算,並不代表任何場址都能以800萬元完成設立。
B. AI與資訊系統:500萬元
建議採用現有成熟系統整合,不從零開發完整軟體。
預算包括:
- 長照管理系統。
- 電子照護紀錄。
- 排班與薪資管理。
- AI語音紀錄。
- 智慧監測設備。
- 資安與資料整合。
C. 營運週轉金:700萬元
- 人員薪資。
- 租金。
- 水電及行政費。
- 設備維護。
- 開辦初期營運虧損。
- 給付請款及收款時間差。
D. 居家服務:400萬元
包括籌設、營運準備、招募、督導、教育訓練、資訊工具及初期營運資金。
E. 人才培訓:300萬元
建立內部教育訓練制度、主管培訓及外部專業合作。
F. 總部、法務及財務:250萬元
包括集團架構規劃、會計師、律師、法規顧問、公司設立及管理制度。
G. 品牌與市場:150萬元
建立集團品牌、網站、招募品牌、家屬溝通及市場開發。
H. 風險準備金:400萬元
預防裝修追加、招募延誤、開辦時間延後及營運不如預期。
3. 住宿型機構如何處理?
第三年才正式進入住宿機構的實體投資階段。
原因是住宿式機構涉及:
- 長照機構法人設立。
- 土地及建築物條件。
- 籌設許可。
- 建築、消防及無障礙工程。
- 專業人員配置。
- 長期資金與營運風險。
住宿式服務須依法採長照機構法人架構,並且機構間的財務及會計帳務有獨立管理要求。
3,500萬元第一階段資金,第三年進行土地及建物評估、法人籌設與融資安排,另行準備專案資金。
住宿機構的投資金額,必須依自建、租賃、改建、床位規模及地方土地條件重新估算,不宜在未取得場址資料前承諾固定金額。
第七章收入結構:如何讓長照集團真正獲利?
這裡我要特別提醒:
長照機構不是只要有服務人數,就一定能獲利。
必須把服務量、給付收入、成本、人事、空間使用率及收款時間全部算清楚。
1. 五大收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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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來源 |
主要內容 |
經營角色 |
|
居家長照 |
合規長照給付及自費服務 |
基礎收入 |
|
日間照顧 |
合規長照給付及合法自費項目 |
核心收入 |
|
住宿照護 |
住宿費及依法可收取的服務費 |
長期收入 |
|
科技服務 |
AI系統及設備租賃服務 |
新成長收入 |
|
教育顧問 |
合法培訓、機構管理顧問 |
延伸收入 |
其中,政府長照給付收入須依核定項目及支付基準計算,使用者自付額須依法收取,不得任意減免或重複收費。
2. 三年收入占比目標
集團收入結構目標,不是已驗證的市場平均值。
圖表
集團收入組合目標比例,為策略假設,非實際營收預測。
|
居家服務 |
日照服務 |
科技及其他 | |
|
第一年 |
65% |
25% |
10% |
|
第二年 |
45% |
35% |
20% |
|
第三年 |
35% |
35% |
30% |
第三年預計才開始納入住宿照護專案,因此此圖的第三類「科技及其他」還包含住宿服務及顧問等收入,實際占比須依專案啟動時間調整。
3. 集團一定要建立單位經濟模型
我會要求財務長每月追蹤以下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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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 |
管理目的 |
|
每位個案平均收入 |
掌握營收能力 |
|
每小時服務成本 |
掌握居服毛利 |
|
照服員工時利用率 |
掌握人力效率 |
|
日照平均使用率 |
掌握場地效益 |
|
每位員工營收 |
掌握生產力 |
|
人事成本占營收比 |
掌握成本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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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帳款天數 |
掌握現金流 |
|
家屬續用及滿意度 |
掌握服務品質 |
真正要管理的不是營業額,而是每一個服務單位能不能產生合理的貢獻毛利。
4. 三年財務目標設定
先設定三種財務關卡:
- 第一年度:確認單一區域服務模式能否達到損益兩平的條件。
- 第二年度:確認第二個據點是否能在合理期間內達到正向營運貢獻。
- 第三年度:確認集團總部成本能否由多個成熟據點共同承擔,並形成正向營運現金流。
這比一開始訂出漂亮的營收數字更有經營價值。
第八章三年執行計畫:36個月如何從零建立集團?
以下是整個計畫的核心。
第一年:2026–2027-建立基礎與示範據點
主要任務
- 完成集團法人及營運架構。
- 成立第一個居家長照服務主體。
- 建立第一個日照示範據點。
- 招募核心管理團隊。
- 導入AI照護紀錄及排班系統。
- 建立財務、法規及品質制度。
第一年里程碑
- 1個區域營運總部。
- 1個居家服務據點。
- 1個日照中心。
- 完成集團SOP。
- 完成AI管理系統第一階段。
第二年:2027–2028
區域複製與擴張
主要任務
- 將服務拓展至台南、屏東等鄰近市場。
- 建立第二個日照中心。
- 擴大居家服務團隊。
- 發展失智及復能特色服務。
- 建立人才培育中心。
- 完成智慧監測設備整合。
- 與醫療院所及社區建立轉介合作。
第二年里程碑
- 2個區域服務中心。
- 2個日照據點。
- 居家服務跨區域運作。
- 建立集團人才培訓制度。
- AI管理平台完成第二階段。
第三年:2028–2029
集團化與跨區域發展
主要任務
- 進入中部或北部市場。
- 評估住宿型機構法人設立。
- 推動住宿式機構籌設或策略合作。
- 建立集團AI決策平台。
- 發展外部機構管理顧問服務。
- 建立區域主管及多據點管理制度。
- 評估策略投資與合作展店。
第三年里程碑
- 3個區域營運中心。
- 2–3個日照據點。
- 居家服務跨區域網絡。
- 住宿型機構完成籌設評估或啟動專案。
- 建立可複製的集團管理模式。
時間軸以2026年第四季開始籌備為基準。所有據點數量皆為經營目標,須以許可、場址、人力及資金到位情形調整,不代表保證完成。
第九章集團經營儀表板:董事長每個月應該看什麼?
長照4.0集團管理指標
90%+日照使用率目標
成熟期目標,依據點容量調整
90%+人力排班到位率
服務排班與人力需求管理
100%法規及必要訓練完成率
依職務及法定要求管理
100%重大事件追蹤率
事件通報、改善及結案
每月必須追蹤的六大面向
- 財務:營收、毛利、營運現金流。
- 人力:招募、離職、缺勤及加班。
- 服務:個案數、服務時數及使用率。
- 品質:跌倒、感染、申訴及改善。
- 市場:新案來源、轉介率及續用率。
- 科技:系統使用率、行政工時節省及設備異常率。
以上90%是建議的管理目標,不是法定標準,也不應為追求數字而犧牲照護品質。
第十章 創業最大的五項風險解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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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風險 |
可能造成的問題 |
顧問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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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不足 |
無法承接個案 |
先招募核心團隊再擴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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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錯配 |
裝修完卻沒有週轉金 |
分階段撥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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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不熟 |
籌設延誤或違規 |
設立專責法遵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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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張過快 |
多據點同時虧損 |
單點達標後再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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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導入失敗 |
投資設備卻無人使用 |
先試點、再驗證效益 |
- 第一個據點未形成穩定營運,不啟動大規模展店。
- 沒有足夠人力及主管,不新增服務據點。
- 沒有完成法規、財務及品質評估,不投入住宿型機構的大型資本支出。
策略建議:
- 第一階段:先建立南部示範營運中心。
- 第二階段:以居家及日照形成區域服務網絡。
- 第三階段:建立住宿型照護及AI管理平台。
- 第四階段:將成熟的營運模式複製至全台灣。
附錄文件
- 《長照4.0集團完整商業計畫書》:包括企業架構、組織圖、事業體定位、投資者簡報及市場競爭策略。
- 《3,500萬元投資與五年財務預測表》:包括資金配置、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各據點損益兩平及投資回收分析。
- 《高雄首發市場選址與營運計畫》:包括行政區市場評分、居家服務及日照中心選址、人才招募、場地條件及籌設時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