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陳水扁因貪腐入獄到林益世案爆發,我一直認為這世上有公道與真理的存在.天真如我,有空就會上網寫寫文章罵罵這些國之蟊賊,好像2100的諸名嘴般,滿嘴跑著道德與真理,虔誠信仰著.不過,最近一件事改變了我的信仰,而且,我悲觀的發現,原來陳水扁與林益世們一直在我們身邊.
我才是傻蛋.
在2012年,我擔任社區監委.本社區建造品質不佳,管委會與建商來回交手2年多,取得進展有限,建商推拖拉的售服態度讓我們只好找上議員幫忙.
議員嘛,不就是為民喉舌,幫選民做這些服務的嗎?這位國民黨女議員,的確熱心,聽說她和建商老闆挺熟,但壞就壞在,她老公是賣房子的.賣房子的與建商之間,總是有利益上的牽扯,關係肯定好,所以議員真會為我們施大壓力,與建商撕破臉嗎?
當然不會.她電話是打了,不過,建商還是不理我們,換言之,找議員並沒有發揮作用.
後來,有位熟悉這裡面門道的社區”高人”發表他的看法,我們這些委員才幡然醒悟.一般這種事得用”喬”的,找議員直接跟建商談價碼,讓建商給社區一筆錢,一刀切,不用再為售後服務的事鬧得兩方不愉快 ,上法院.當然,幫忙喬事的人也得給錢,價碼大約是建商所給的錢的百分之X左右.
分析一下,這個議員並沒有開口要錢,電話也打了,算仁至義盡.如果接下來,我們真要她實心辦事,那麼這種牽扯到數千萬金錢的事情,我們就得識趣,主動和她談好怎麼分.想想也有理,不分點錢,誰願意真的在這上面賣老臉和熟識的建商”喬”,純做選民服務?
而且,她就是收錢也不犯法,沒貪汙.社區拿到錢,建商不用再負責售服工作也給了議員面子,而議員可拿到一筆可觀的協調費用,局面三贏.
這結局聽起來美妙,可議員賺這筆錢算啥選民服務啊?這不過藉著人民給她的權勢,利用這個權勢和各方協調,從中抽佣.請問,這是我們把立委或議員選出來所期許的事情嗎?公權力是這樣巧妙運用的嗎?公私兩不誤,又有大把錢可入袋,難怪這麼多人搶著選這些議員立委!
這根本是一門生意,穩賺不賠的生意.
大家想想,如果沾到點錢的事情都可以這樣喬,有幾個議員會不肯這樣幹?道德上或有瑕疵但並不犯法,當白花花的銀子自動捧到你面前,要不要?各種利益結構體都用這種方式來喬事情,愈深入地方就愈是如此,潛規則行之有年,彼此早就形成一種共生利益結構,則,敢一點的議員會不會像林益世那樣搞呢?
議員是這樣的在喬事賺錢,那麼立委呢?
我真的找不出理由告訴我自己他們能夠有什麼不一樣?
收了錢,就沒有乾淨的,把持不住的人比比皆是.我們看到的是滿口仁義道德的林益世,私底下的暗盤交易有多少?真是天才知道!
這種文化根深蒂固,一個願給一個願收,能夠不養出更多的陳水扁,林益世麼?
所以,我們這些天真者,真是傻蛋!
竟天真的相信一堆林益世們在電視上侃侃而談!
- 6樓. 黑雨2013/04/06 09:23
- 5樓. 佟湘玉2012/10/26 22:41果真都是中国人
如题!
哈哈
路爲紙,地成冊,行作筆,心當墨,記錄無限,丈量天下 - 4樓. 方正平2012/08/28 00:01
- 3樓. 舒塵軒客2012/08/27 09:08為何林益世們無所不在?
格主自己都給了答案...
是選民自己給了這些民代特權!
如果大家不會去"找議員幫忙"
美其名是選民服務
其實就是要議員耍特權. 走小路!
- 2樓. 放逐生2012/08/27 02:11收錢還可叫別人代收
我常說陳水扁最笨,自家人收錢並且放在家人帳號 ,使一家人都受司法追訴. 當然,司法上有一見解,如果你矇著臉犯案,表示您尊重司法,那麼阿扁就是太囂張了.
議員立委公務人員貪污只要有白手套,是抓不到的. 祗有貪小便宜的,沒人罩,當然露餡. 試想大隻的沒有幾千萬上億,她們看得上眼嗎?這用土地與金融產品支付賄款,如何去抓?何況透過親朋好友白手套過過水抓它們談何容易?
尤其像銀行與中鋼,政治人物把它們民營化,意思是從此以後,公司仍在我的眼皮下管制 ,但我不再有圖利與貪污的問題. 而且民意代表沒有職務上直接關係,楷多少油,都不犯法.
- 1樓. 陽明山2012/08/27 02:10找議員來喬
本來也沒甚麼? 建商規避應有的責任, 就應該走法律途徑來解決. 李敖這輩子告人不餒, 告的很起勁, 後來人家都怕他, 所以要告建商, 是正當途徑. 只是如果花費大, 你可以找律師談條件, 看看可不可以省下律師費. 也就是付給議員的錢付給律師就是了. 看哪個比較有利. 當然找律師是比較正當, 但有風險, 可能告不贏. 但律師通常會分析輸贏來決定要不要上法庭. 如果有那種簡易的民事法庭, 不用請律師, 就自己研究一下法規, 自己去辯護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