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層樓高的土方山,欲落腳花壇山坡敏感區,恐引發土石流、破壞水源及石虎棲地】報導,由日興砂石業有限公司主導「花壇鄉三家段土石方資源堆置場開發計畫」,預計將在彰化縣花壇鄉建立全國最大、面積達 20 公頃的土石方資源堆置場,距離花壇鄉主要聚落約 1.6 公里,開車 3 分鐘即可抵達;總填埋容量約 298 萬立方公尺,年轉運量 30 萬立方公尺。
環保團體與當地居民指出,除了地下水了將受污染,開發地為石虎出沒熱點,並屬於山坡地滑敏感區,計畫堆置高達 26 層樓的土方,對居民造成安全威脅,呼籲彰化縣政府撤回本案。
經查詢環境部【環評開發案論壇】公開資料,本開發案包含彰化縣花壇鄉三家段彰化縣花壇鄉三家段272、273、274、274-1、286、287、288、289、290、292、326、327、328、329、330、331、332、333、334、335、336、337、338、339、340、341、342、343、344、345、346、349-6、349-7、349-8、371、372、373、374、375、376、377、388、389、368、369、370 地號等共46筆土地。
本開發案開發場所,由國道3 號高速公路快官交流道出口,沿省道臺74 甲線(又稱彰化市東外環道)往花壇方向行進,於彰員路(縣道137號道路)路口左轉,沿縣道137號道路南行約2.8 公里過長平橋左轉南方一巷道路往東行進約2.9 公里即可到達。
再經查詢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屬【國土規劃地理資訊圖臺】圖資,本開發案所含土地使用分區均係山坡地保育區,其中花壇鄉三家段273、274、286、287、291、292、326、329、343地號等9筆土地的使用地類別都是林業用地,使用地主管單位是彰化縣政府農業處林務季野生動物保護科,其餘則是以該處農務暨植物保護科為使用地主管單位的農牧用地。
人稱茉莉花故鄉的花壇鄉,過往砂石、營建相關業者違規在鄉境山坡地範圍內之農業用地違規堆置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的情事時有所聞,日興廢土場在本開發案之前,從本文所引用之報導看來,過往可能有被檢舉、裁罰的紀錄。
本文所引用之報導,還有臺灣新聞媒體其它關於本開發案的報導,焦點也都集中在環境影響評估這方面,不過本開發案依舊不能忽略的,就是它所含土地都是【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所定義的農業用地,依該細則第2條之1第1項的規定,堆置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等,涉違反農牧用地、林業用地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第3項附表1中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本開發案的業者要想弄合法堆置營建剩餘土石方的場站,重點是仍須依照【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等規定,跟彰化縣政府水利資源處水利管理科、農業處農務暨職物保護科及林務暨野生動物保護科、地政處地用科申請興辦事業計畫的許可。
否則,業者的行為就可由花壇鄉公所查報,再由彰化縣政府農業處農務暨植物保護科、林務暨野生動物保護科審認現況不符合農業、林業使用後,移請該府地政處地用科依照【區域計畫法】第21條、【彰化縣政府處理違反區域計畫法罰鍰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處罰鍰並命令限期恢復土地容許使用。
本發案另一個不能忽視的重點,是所含土地都位於山坡地,須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規定,向彰化縣政府水利資源處水土保持科申請水土保持計畫許可,通過後還須依照【水土保持法】第8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整地施工,若未遵守,便可由該科依照【水土保持法】第33條第1項、【彰化縣政府水土保持法行政罰鍰裁量基準】處罰鍰並命令限期改善。
本開發案之所以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根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8條第1項第12款規定,是因為位在山坡地、開發面積共20.408366公頃(61,735.30715坪、21.04143甲、210.41434分)超過5公頃(15,125坪、5.1551甲、51.551分),而必須依照【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等規定辦理。
可是,儘管環保團體、在地居民等主張本開發案所含土地為石虎出沒熱點,不過經查目前尚未被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正式劃入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這兩種環境敏感區,中央主管機關是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在彰化縣則由彰化縣政府農業處林務暨野生動物保護科管。
還是那句老話,若地方環保團體、居民覺得一個地域是重要的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水源地之類的,那就及早結合中央或地方民代,向有關單位爭取現勘並依規定及程序公告劃設,而非等要搞開發案了才來主張,像是本開發案所涉及的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都是必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的要件,且無論開發面積大小都要做。
最後,本開發案所在土地之中,三家段272、273、274、286、338、339、368、369、370等9筆土地有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的分布,任意整地恐會增加土石流或大規模崩塌的風險,另外此地質敏感區是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依照【地質法】第5條第1項、【地質敏感區劃定變更及廢止辦法】第2條第4款、第13條第1項規定劃設的,土地使用者須依照【地質法】規定配合做地質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