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甲媽雲林上演「3女搶轎」! 鎮長卡C位擠走張麗善...最後女王是她〉、〈西螺大橋爆發藍綠首長搶大甲轎 顏清標今天發話了〉等報導,今年清明連假最後一天晚上,「大甲媽繞境進香」行經西螺大橋之時,發生雲林縣長張麗善、西螺鎮長廖秋萍、立法委員張嘉郡三人搶轎事件。
經查詢相關資料,搶媽祖鑾轎在臺灣也由來甚久,原指早期「彰化南瑤媽笨港進香」回程途經雲林縣莿桐地區時,當地村廟信徒為了邀福,故強搶媽祖鑾轎入內參拜,而當地的搶轎具有儀式性,是因為早先有一年「彰化南瑤媽笨港進香」返程行經雲林縣莿桐鄉準備過河時,因為天雨導致河水暴漲,加上天色已暗,便就近找附近的田地過夜,之後田地經多人踩踏而泥濘,但該年卻大豐收,這就使當地信徒相信媽祖到訪為帶來豐收,因此形成之後的搶轎習慣。
「彰化南瑤媽笨港進香」因地震震災而中止後,「大甲媽繞境進香」的進香熱潮因而升高,回程途經彰化地區,有些村莊的角頭們為表示能夠實現對村民的承諾、表示自己有辦法、爭面子,故彼此之間互相會搶抬神轎入莊,例如在1980年(民國69年),因地方信眾自行扛大甲媽祖鑾轎,曾2次被「搶轎」到八卦山上,事後被大甲鎮瀾宮的轎班人員等工作人員抬回。
這地方角頭搶轎主要發生在彰化市,南華大學宗教學研究所碩士生鍾秀雋在2010年(民國99年)便發表了此一地方風氣的碩士論文《彰化市角頭搶轎研究-以大甲媽祖過境為例》。
1984年(民國73年)起,由大甲鎮瀾宮的大甲媽祖鑾轎進到彰化市,都有彰化縣政府警察局彰化分局會協助派人護轎;直到2015年以後,彰化縣政府警察局彰化分局警力不扛娘傘與神轎,只在大甲媽祖鑾轎旁隨時有警力維安戒備。其後彰化警方改派上百位警力部署在年年發生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的民生地下道與週邊交通道路的去程與回程,進行交通管制與封閉道路等,俗稱「一級戰區」,防止鬥毆、推擠等搶轎衝突。
臺灣過往「彰化南瑤媽笨港進香」在莿桐鄉、「大甲媽繞境進香」在彰化市發生的搶轎,以社會學的角度看,前者似乎是接近於霍曼斯行為主義交換理論「價值命題」所說,因為當地信眾相信媽祖到他們那邊,那邊的住民就會大豐收,很有價值,因此就會強搶媽祖鑾轎;後者則似乎較接近高夫曼《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表演》之劇場理論或戲劇論所說,地方角頭是把媽祖神轎所在處當成自身表演的「臺前」,搶媽祖鑾轎則是其「表演」,觀眾自然是各自村莊的居民,涉及以村里社區或幫派之區分為依據的「內團體」與「外團體」之認同意識。
而最近在西螺大橋發生的雲林縣長張麗善、西螺鎮長廖秋萍、立法委員張嘉郡三人搶轎事件,我認為就是在爭「大甲媽繞境進香」所形成之行動者網絡中,財團法人臺灣省臺中縣大甲鎮瀾宮、大甲媽之外的另一核心位置,也就是抬轎者,為的就是要吸引這行動網絡內其他行動者,包括新聞採訪團隊、信眾、觀看現場直播或整點新聞連線轉播之網友們的注意,畢竟臺灣的縣市長、鄉鎮市長、立法委員都是要選舉的,與其說她們在搶轎,不如說她們在爭公眾曝光。
綜上所述,我認為臺灣宗教活動之搶轎習慣,較表層的因由可歸納為求取靈力以使自身或自家好運、團體(如幫派、村里社區等)領導人彰顯自己、爭取公眾曝光這三種,若往較根本的社會因素追溯,則不外乎媽祖向來是臺灣民間信仰的主流,是多人投注共同認同情感的圖騰,且親近媽祖被認為能驅逐厄運、帶來好運,此信仰的追求是一種文化目標,搶轎是其中一種手段,但目前看來不被臺灣社會規範所認可,至少,搶轎已被臺灣治安單位定義為「偏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