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新聞網【北部上萬車廢棄物南倒 偏鄉地貌變調】報導中,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局長表示,營建剩餘土石方不是【廢棄物清理法】規範的範疇,這番話,翻譯成白話就是:彰化縣營建剩餘土石方濫倒問題,跟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無關。
因為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平常遇到營建剩餘土石方的問題,大都是連具體的地點都沒弄清楚,就主觀地認為是堆在農地,而把案子往農業單位推,殊不知,臺灣有些看起來像農地的土地,其實是甲種、乙種、丙種或丁種建築用地、殯葬用地、交通用地,或者住宅區土地。
而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習慣把農地堆置營建剩餘土石方的問題全推給農業單位,除了是因為作為臺灣環保單位的一員,基於營建剩餘土石方不是【廢棄物清理法】規範之範疇的考量,還有一點就是【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有規定農地不能堆置營建剩餘土石方,但該條其實已有將營建剩餘土石方認定是有害物質。
依我之見,無論營建剩餘土石方究竟算不算是廢棄物,但可以確定的是,這種東西絕對含有對農作物生長、對土壤或地下水有害的物質,若恣意大量回填的話,恐會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而這就是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等環保單位業管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所規範的範疇。
農業單位固然可以在環保單位通報農地堆置營建剩餘土石方、砂石磚瓦或混凝土塊之後,確定實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所定農業用地之範疇後,函請土地所轄公所進行查報,又或者若環保單位已有稽查照片,可直接移請地政或都市計畫單位依法裁處,但若這類行為已造成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則環保單位還是應該要處理。
所以,不是說因為營建剩餘土石方不算【廢棄物清理法】的規範對象,環保單位就可以把案件推出去,而一副跟自己無關的心態。
- 1樓. blackjack2023/02/17 20:28
這個新聞其實已經算舊聞了,公視有報導,但政府似乎無法解決
現在農地不但種農舍、蓋光電、休耕,還可以倒廢土,看來台灣的農業政策,真的是擺爛了
有權裁罰農地違規的單位,在地政、都市計畫、環保、工業、商業、建築或能源管理單位,這是一大問題,因為這些單位的人,大都沒有農地農用的觀念,又常不想當壞人去開罰單或做其它裁處。 天蠍浪子 於 2023/02/17 21:09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