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經一 《佛說無常經》
研經二 《佛說四十二章經》1 ~ 13章
研經三 《佛說四十二章經》14 ~ 28章
研經四 《佛說四十二章經》29 ~ 42章
第1週 釋經題/釋人題
研經的目的–解決生活中的問題,斷除煩惱的智慧,
為圓滿生命而學習,找到真生命–佛性、覺性。
聞 → 思 → 修 → 解決問題 圓滿生命
聽經聞法 思惟經義 落實修行
文字般若 觀照般若 實相般若
《佛說四十二章經》的重要性
第一部中譯佛經–具有開啟佛法東傳中土的歷史意義。
含攝五乘之經文–乃譯者從三藏十二部,取四十二章經,
以為諸宗之綱領。
* 五乘:大乘、小乘、聲聞緣覺、人、天
普被三根、三乘共教–內容融通大小二乘與頓漸之理。
佛遺教三經:《四十二章經》、《佛遺教經》、《八大人覺經》
此三經乃末法之導師,括三藏而無遺,統三乘兒宗極;
古德列為日誦經典。
佛祖三經:《四十二章經》、《佛遺教經》、《溈山警策》
ㄍㄨㄟ
是禪宗初學者入門必讀之典籍。
本經特色 – 文辭簡明
全經共計有2,339字。
分為四十二章,每段文字都很精簡,最短一章僅18字。
體裁就像儒家的《論語》。
研經次第
1. 釋經題:解釋經題
2. 釋人題:譯經的大德、法師
3. 釋經文:研究經文 –序分、正宗分、流通分
課程大綱
1.釋經題
目的:提綱契領–宗旨、要義
以名昭德–彰顯義理
方法:能所一對 賢首宗(華嚴宗)
通別一對 天台宗
佛說 四十二章 經
能所一對 能說之人 所說之法
通別一對 別 題 通題
五重玄義 天台宗 智顗大師
1.釋名–解釋經的題名
佛 能說之人 為 人法立題
四十二章 所說之法
2.辨體–辨別一經所詮之體性
體性–一部經之旨歸。
《四十二章經》以「大乘、中道實相」為全經所詮之體。
3.明宗–闡明一經之宗趣、宗要
《四十二章經》以「明心見性,見性成佛」為宗要。
4.論用–論說一經之功用、作用
一切經律論皆以持戒清淨、斷除煩惱為用,
既能自利,又能利他。
5.判教–判立一經之教相
佛說的法分為五時八教。(華嚴、阿含、方等、
般若、法華涅槃)
《四十二章經》暫歸為方等時,實質上每一時都有。
祖師五法 簡要易用
1.消文–
2.釋義–解釋字義
經:通題,一切大小乘修多羅藏,同名經
共通的題名
梵語修多羅,譯為契經
上契諸佛之理,下契眾生之機
契理:能了生死,斷煩惱,證涅槃。
契機:眾生能夠得益。
貫攝常法四義
貫:貫連言語文字,以顯示義理
攝:攝持甚深之理;攝受眾生
常:恆久不變
法:軌則,法則
佛說四十二章:別題,特別專屬的名稱
佛:能說之人。梵語佛陀,意為覺者。
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佛
四十二章:所說之法,約數標名
摘其最切要、最簡明者,集為一冊。
文略義廣
3.顯理–此經兼攝大小二乘,並匯歸一佛乘
前三章,三乘共教行果,聲聞乘、緣覺乘、菩薩乘,
皆以出家為因,了脫生死為果。
4.舉證–竺法蘭、迦葉摩騰尊者弘傳佛法
道教挑戰設焚經台證明真偽,
尊者示現神通攝受大眾,
證明佛經的真實與殊勝性。
5.勸修–具足正信,自己修行就能有所進步。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2.釋人題
迦葉摩騰 中天竺人,大月氏,( ~73AD)
漢明帝遣蔡愔於天竺求法,
永平十年(67AD)與竺法蘭至洛陽,建白馬寺,
譯四十二章經。為漢地之有佛法自此始。
建議明帝於五台山建廟,揭開五台山
佛國歷史。
竺法蘭 中印度人,諷誦經論數萬章,
為天竺學者之師。
譯經有十地段結經、佛本生經、佛本行經、
法海藏經等,後寂於洛陽,世壽60餘。
高僧傳列首位。
結語
透過經題釋義,了解此經為三根普被、三乘共教,
了解學習佛法要融通大小二乘與頓漸之理,
進而以此藉教悟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