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4 聯合報】 台北市警方爆發員警涉嫌花錢買查贓績效的風紀案,目前查出五個警分局、十名員警捲入,賣績效給警方的是機車竊嫌賴炳男。警方正深入調查這些員警對賴嫌「左手偷車、右手賣績效」的情形,是否知情、甚至教唆。
這社會真恐怖,做業務的拼業績,有壓力的拼績效,似乎看起來一切都情有可原,不過看到人民保母們被逼到狗急跳牆,還是有點小難過,畢竟當壞事透過新聞報導傳出來時,還有誰記得你們抓了張錫銘的辛苦?
不過任何職業都一樣,一旦要看數字說話,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警察會為了績效,「涉嫌」(對不起,我一定要用這個詞,因為還沒蓋棺論定前,誰知道涉案人是知法犯法,還是誤入歧途)與竊賊掛勾,反正只要不出事,花點小錢能夠衝點業績,領考核獎金時反正還有賺,論投資報酬率來講絕對不賠本。
記者會不會也這樣,上面的長官要求你要跑個獨家,偏偏現在的電視台,每天都獨家來獨家去,配合著誇張的立體動畫,彷彿所有新聞都是獨家。這種壓力之下,會不會又有「先獨家、後修正」的作法?我想一定也會有,記者聽了個線民的消息,加上自己的新聞感推敲,因而假定出一個頗似真相的事實,獨家新聞因此誕生。
獨不獨家最重要,反正新聞錯了可以更正,新聞不正可以修正,這在政治新聞跟財經新聞裡面最多見,反正誰也不知道誰是所謂的「權威消息人士」,先報出來,如果到最後翻盤,只好推說主事者因為太早曝光,所以計畫趕不上變化。反正畢竟是新聞,這就跟樂透彩開獎之前,半版滿滿的彩經也都是獨家呀!
不過我比較好奇的事,社會線的記者跟警察的關係,可能比任何一條線的記者與其報導對象更為密切,在寫這種警界負面的新聞時,下筆的想法是什麼?是就記者會(新聞稿)文章改寫,還是可能真的知道更內幕的地方,卻又礙於與警察大哥們的關係,下筆時是稍微留情的一點。
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記者抓到警察犯了這樣的錯,又是大書特書,難保我們的民眾對警察的觀感又是雪上加霜,這也絕非好事,但若是不能藉由新聞報導,將警界中藏污納垢的事情見光死,我們又怎能奢望民眾重拾對人民保母的信心,不是嗎?所以我說,警察苦,記者更苦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