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選舉的時刻------1996年台灣實施的直接民選總統,這十多年來的競選社會教育人民"做自己的主人"意識的覺醒提升了多少?對自己的抉擇的理由能夠"辯證"的清晰嗎?
國民黨目前是台灣最大的"政治團體"----未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也會是,會對台灣未來的民主法治架構的運作產生重大的影響;但是,台灣兩個最大"政治團體"的體制都有著"列寧式革命政黨"的元素,都是威權的政治架構,是不能"契合"當初"政黨不分區立委"設計的原意。
應該持續的轉換為類似西歐基督教民主法治架構的以"公民社團"為運作單位的機制!!國民黨體制的轉換還是要持續的進行,應該當做好領頭羊的示範:
----將黨產處理掉,當然,以前許多"黨政不分的黨務工作人員"退休的照顧,是歷史遺留物,必須處理,這是還未完成的工作;
----黨務政務分開,將所謂"中央委員"及"中央常務委員"等以黨領政的革命政黨遺跡,逐步"徹底"消除,和中國共產黨組織的屬性"完完全全"的剝離,這是非常大的"質變工程",是李登輝對台灣民主法治化未完成的工作;
----轉變建立新的公民社會的"政團",教育人民" 做自己的主人 ",以理念動員人民的認同,成為對政黨支持的重要理由,讓台灣的民主法治走向"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否則,走向"分贓貪污"印度,菲律賓或低度發展國家式的"異質化民主"的概率是非常高的;
撥亂反正 李登輝 及"宋奸巧"多年建立的"地方黑金結構"阻力很大,回顧看看,馬總統剛當選時,監察委員提名同意權的行使,是如何被"國親反革新勢力"聯合修理的;
回想一下王金平及吳伯雄當時的"言行嘴臉"-----如今可以"些微"的見到成效,這也是 "宋奸巧" 必須參選的重要因素之一!!
當這些國民黨結構問題逐步的解決,那麼,在立法院"間接投票機制必然之惡"現象面的問題 :
---如,明訂間接投票選議長必須是記名投票,消除每四年一次亮票及監票醜態;
---如,有害於財團的"國土計畫法草案";
---如,資本利得課稅的法案;
等等許多"公民社社團"支持推動的"公義法案"自然能夠通過!!
有一天,國民黨能夠完成轉變,做為示範帶領所有的政黨轉變,那將是中華民國民主法治的一個躍進-----這才是台灣能夠"持續存在"並”演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重要的工作!!
也只有馬英九"曾經展現並堅持這些理念"----這是正面期待並唯一支持馬英九再連任四年承擔重要責任的理由!!
- 1樓. JKTsai 老鼠嫁女兒2011/12/26 13:38那唯二怎麼辦?
那偶可當不成「蔡王爺」啦?
這是像具有排他性的"老婆"-----只有"唯一"!!台灣民主法治結構大環境改造完成-----文化集合中"民粹的元素"比重降低了-----理性的候選人就不必那麼辛苦的需要"德之賊"的面具妝扮自己;那麼,選舉的過程就成為"理念的陳述",每一次的選舉後,"公義的價值觀"就更普及些;在這種環境中成長的國民就具備了"獨立因子",當每個人民是獨立的,這樣組成的"公民社團"如何不獨立了?Tomas 於 2011/12/26 23:12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