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基本性質-----就是在人之所以為人的"自由意志"衍生出的"思想無罪"基礎上,所發展的多元社會!!
掌握了基本精神,才有論述的基礎,一切上層的建構物必須建立在"正確",清晰,明確的觀念上!!
當然,人民的基本生活一定是建立在最基本的"能維生"的最初始的經濟活動基礎上的!!
現象的面貌是多樣的---討論現象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應該要到"本質"的基礎討論定性的議題!!
人的生活也是漸進的,物質-->精神-->自由-->尊嚴!!
民主是人類文明發展必走的路---民主形式是多樣的,本質是尊重人之所以為人的"自由意志"!!
毛澤東有很清晰"唯物歷史的辯證觀"的概念及"實踐力", 1954年的"他發表的"論十大關係",好像就沒有"人民與政府關係"的論述!!
----英國的湯瑪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
一種適合"王室"被保留的結構----內閣制的議會制度,實務運作是”孟德斯鳩式的三權分立”。
另一種適應沒有"王室"的結構----總統或總理制的議會制度,變異較多;實務運作也多半是”孟德斯鳩式的三權分立”。
-----不清楚毛澤東是否有讀過這些人的論述,他沒有發展出一套"自我圓滿適合中國文化"的"人民與政府關係"的論述;但,他一定有思考這個問題-----否則就不會持續的搞出一個"壯志未酬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的"文化大革命",當然,缺乏適合中國文化"的"人民與政府關係"的理論指導,”砸爛”了舊的組織,要建立新的,也不可能有進展的!!
-----"人民與政府關係"問題沒有解決!!
現行中國的"人民與政府關係"完善嗎?
有沒有改善的空間?
論述在哪里?
有沒有方向?
該不該討論?
能不能討論?
敢不敢討論?
思想無罪--討論清楚了,才可能實施的!!
求是負有引導社會輿論的重要任務,這是中國社會對”推動民主改革”要求日益高漲的情況下,2009年的第六期的求是發表的”官方”的版本--為什麼必須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而不能搞“三權分立”--,如同法官或議長要求大家安靜的”定音槌”。 仔細讀讀,看看是如何論述這個大問題,這一”定音槌”真能達成安靜的效果嗎? 參看: 官僚制與中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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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必須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而不能搞“三權分立”(上)
秋 石
一、在我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們黨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偉大創造,是近代以來中國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是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長期奮鬥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願望。
1840年鴉片戰爭後,中國逐漸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國家。 積貧積弱、災難深重的中國向何處去? 各個階級、各個階層、各種社會勢力圍繞在中國建立什麼樣的政治制度和政權組織形式,展開了長期爭論和激烈鬥爭。
舊中國落後在什麼地方?(I.E. 是好問題,還需要在宏觀的社會基礎上深入的討論!!)
一開始有人認為落後在技術上,因此就有了“洋務運動”。 甲午戰爭不僅令洋務運動破產,也讓許多人認識到,與日本明治維新取得的成功相比,中國還落後在政治制度上。 這樣就有了康有為、梁啟超的“百日維新”運動。 他們試圖依靠光緒皇帝推行新政,制定憲法,建立議會。但是,“戊戌變法”既不可能得到人民大眾的理解和支持,也不能被清王朝以慈禧為代表的頑固派所接受,君主立憲制以失敗而告終,而封建專制制度也終於走到了歷史盡頭。
辛亥革命勝利後,孫中山試圖把西方的立法權、行政權、司法權與中國傳統的考試權、監察權結合在一起,建立資產階級共和制度。 但是,“三權分立”制度也好,“五權分立”制度也罷,在歷史上並沒有站住腳。 袁世凱不僅解散了參議院,甚至還廢除共和,復辟帝制。在隨後的十幾年間,參議院成為北洋軍閥的玩偶和道具,北洋軍閥搞偽憲鬧劇,製造的是一片混亂。
抗戰勝利後,國民黨政府為了欺騙人民,召開了“國民大會”,制定了所謂“憲法”。 但是,即使這樣的“憲法”,也根本沒有得到真正實施。 蔣介石集團徹底暴露了假民主、真獨裁的面目,把中國人民推入全面內戰的血雨腥風之中。
近代中國的政治發展道路一再見證,在封建專制制度解體過程中,君主立憲制在中國行不通;在封建專制制度解體之後,“三權分立”的資產階級共和制在中國也破了產,建立西方資本主義政治制度的嘗試屢遭失敗。 (I.E. 這一段前面都對的,歷史的本身就是不斷累積歷史的過程,1996年以後,蔣介石集團在台灣的”外來政權”,在直選總統的機制下,畫下了句點---五權的憲法架構有了真正實踐驗證的機會!! 這一段的發展正在進行!! 用了”屢遭失敗”的詞,是理性的!!)
中國要建立什麼樣的制度才能從根本上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I.E.這是個重要的”人民和政府的關係”大問題!! 不僅要深入的,更要定期的討論,因為,社會基礎的經濟活動的變化很快,上層的”政治結構”就不可能”長期不變”----甚至於”排他性的專政”主張都該要懷疑,進行辯證的!! 必需將”人民與政府關係”的內涵及實際,理性的認識清楚!!)
回答和解決這個歷史課題的責任,落在了中國共產黨人的肩上。(I.E. 這應該是全體中國人民的責任!! 中國共產黨,完成了階段性的歷史任務後,有類似法國大革命後建立的”寡頭壟斷”的利益團體,會不會也快成為要被改革的對象??)
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遵循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借鑒巴黎公社和俄國十月革命的經驗,在帶領人民為推翻三座大山而浴血奮戰的同時,對建立新型人民政權及其組織形式進行了長期探索和實踐。
早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和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我們党就創造了罷工工人代表大會、農民協會和工農兵代表蘇維埃。
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又建立了各階級階層代表人士參加的參議會和各族各界人民代表會議。
在為實現人民民主而不懈奮鬥的過程中,中國共產黨深刻總結近代中國政治發展的歷程和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權的實踐,得出了一個重要的歷史性結論,這就是: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後建立的政權,只能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同這一國體相適應的政權組織形式,只能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I.E. 這一段,"跳出來的結論”應該就是中國政府官方的立場!! 但要相信 : 過去的成功絕對不是未來來的保證!! 羅馬帝國是多麼的成功過? 如今安在哉!! 蘇聯是多麼成功過? 如今安在哉!!)
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體現中國社會主義國家性質、能夠保證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新中國成立6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鞏固和發展,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優越性。
    1949年9月,中國共產黨主持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大會通過的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正式確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人民當家作主創建了最好的組織形式。(I.E. 那麼,毛澤東領導的”文化大革命”為什麼要”砸爛”最好的組織形式? 這個世界可曾有過”最好的組織形式”?----這是應該要辯證的!!) 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國家。 這是我國的國體,也決定了我們國家的根本性質。 我國憲法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規定,確立了國家制度的核心內容和基本準則,體現了國家權力的歸屬問題。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根據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原則,在普選基礎上選舉各級人大代表,組成國家權力機關,由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其他國家機關。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徹底否定了中國歷史上社會政治生活中少數剝削階級對人民大眾的政治壓迫,否定了延續幾千年的少數剝削階級的特權,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人民大眾管理國家、管理社會的國家體制,實現了人民當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社會主義制度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基礎。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按照人民的意志制定法律法規、決定重大事項、選舉和任免國家機構領導人員、監督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工作,從根本上保證人民在國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證人民享有廣泛的民主、自由和人權,有利於廣泛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投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把全國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來,萬眾一心,有領導、有秩序地朝著國家的發展目標前進。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國家機構協調高效運轉確立了規範的政權架構。 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 各級人民政府作為同級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根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法規或作出的決議依法行政,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作為司法機關,依照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法規公正司法。 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保證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合理分工,協調一致地工作,有利於國家統一有效地組織各項事業,集中力量辦大事,提高效率。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我們國家有23個省(包括臺灣在內)、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在香港、澳門還設立了兩個特別行政區。 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職權,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民族區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的國家機關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一般地方國家機關職權,並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自治權。
這既有利於保證國家的統一,又有利於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既有利於實現民族平等,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又有利於促進民族自治地方的發展,維護民族的團結和國家的統一。
鄧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我們評價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政治結構和政策是否正確,關鍵看三條:
第一是看國家的政局是否穩定;
第二是看能否增進人民的團結,改善人民的生活;
第三是看生產力能否得到持續發展。”
這一論斷對於我們檢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功效和作用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新中國成立6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等各方面都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綜合國力極大增強,人民生活總體達到小康水準,人民民主不斷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全面推進,社會和諧穩定,國際地位和影響顯著提高。這些都充分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中國國情和實際的好制度,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優越性。
- 2樓. 金刀2009/04/07 00:52感謝您將小弟不夠成熟的"主觀意識"暫時剝離^^
從西洋神學的發韌與運作來談西方民主,真的是相當有縱深的一個討論。
在深刻自省應該理性以對的過程中,小弟的腦蹦出了一個問題希望能向您求教...
西方世界對於"理"或者"事務本質"的窮盡是相當理性且具有邏輯的。但若我沒有理解錯誤,其實中國自古對於這兩者也有諸多討論。但不知為何,在這樣的探究的過程中,西方人所找到的"自我價值"以及"人民與政府之間關係的界定"促使西方世界從王權不斷過渡到全民普選的「民主」發展以及民主制度的確立。...而東方人找到的"自我價值",以及"人民與政府之間的關係"卻走向權力流轉相當緩慢且難以出現個人而傾向"集體意識"發展的威權體制政體?
如果從窮盡事物本質的角度來看,西方與東方的哲學思想家都有做出一些見解。我必須向您坦承,無論是西方哲學家或東方哲學家的思維與概念我都沒掌握得非常精確...但我仍有疑問,在於即便是東方哲學家探討出了一些問題的根本...政治制度卻沒能走向民主...這其中究竟是哪個環節漏了勾...若您不棄,還希望能與您討論。
很不願意將中國和西方比較-----"價值觀"就出現了,爭論優劣,沒完沒了-----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中國的文字很奇特----單音獨體----當社會發展文明進展了,抽象的意涵越來越多,特別是東漢佛教傳入中國後,中國的文字的不足以表達佛教的許多抽象意涵-----就只好將梵文直接音譯-----窮則變,變則通,將兩個單音獨體組成"語詞"表達;或用典或故事-----如"三隻小豬"等等簡化為"成語",表達抽象意涵;
另一種的對單音獨體擴充的方法就是用"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六種方法造字----有了這實用的"運作",中國的文字就沒有往"符號化" 的方向演化,沒有發展出"字母"-----中文用"象形、指事、會意"法則造的字,就很難"見字發音";
為什麼要說這一段了? 當用一個不精確的文字,很不可能表達"精確的抽象意涵",就好像不可能用一個精確度只到"釐米"的儀器去量測"毫米"的距離;
我們要"窮究"的----一定是"形而上的性質",這絕對是抽象的意涵;
我認為----"價值觀"就出現了,有"價值觀"才會有"我認為"----在沒有廣泛和西方接觸前,運用中國的文字不可能建立"窮究,明理,知微"的環境!!
中國文字的不精確,邏輯也無從發展----居然可演繹出"白馬非馬"----中國的"稀哩呼嚕"就是能存在,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中國到了明朝的王陽明(1472年-1528年),提出"格物致知";"知行合一"....概念的探討,也是,碰到"不精確"的中國文字,陷入了泥沼不能建立"自我圓滿"的體系!!
中國每一次接觸到深刻的新文化-----經過時間的融合-----在中國可以發展出一段"實用的"富裕;
第一次是佛教文明----經過東漢,三國,南北朝的融合----到唐朝建立盛世;
第二次是基督教文明----哥倫布1492年,啟動大航海的探險,1583年,利瑪竇到中國起算,到現在有四百多年----除了"太平天國"外-----看不到民間社會的融合----但是,"上層建構物"的教育機構;政府機構;經濟結構等等,都是由基督教文明"移植"的,後續發展正在進行,一個文明必需被基層的人民接受才能稱為"融合"------這次基督教文明是由"船堅炮利"的武力帶來的----對多數的基層人民的影響不深刻的,真正的說,要發展基督教文明為基礎的民主制度,還要假以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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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文明和中國式的佛教文明可利用BLOG----這新的"工具"影響力會和1440年,約翰內斯·古騰堡發展出的活字印刷----傳遞相互影響,也許,能完成被基層人民接受的融合!!
Tomas 於 2009/04/07 10:50回覆 - 1樓. 金刀2009/04/06 22:54喔~中國共產黨真的不簡單...
我終於看到一個比國民黨&民進黨還要敢公然扯謊的政黨了...
即便其中有一些問題確實被提出...但不是被唬弄過去就是被似是而非的轉移焦點...即便講的是以農工為主體的社會民主政治...但中國共產黨似乎不願意承認他們跟歐陸尤其北歐社會民主政體最大的不同,在於「中國的政體仍然在一黨專政、一黨威權的政府主宰下,壓抑了公民社群」。不但整個國家在各種政治、社會議題尤其牽涉到權力與利益競合的思想,開放有限;...就連基礎的政府v.s公民社會的論述都想來個一言堂 ...
可愛至極...
華人 ... 總是為了把握眼前的權力與利益將自己的作為找到一個論述的框架...而這個論述框架...也往往只是既得利益者權力與利益合理化解釋。
至於版主說的,政府v.s公民的權力與利益結構能不能討論、敢不敢討論 ...... 小弟認為這得看整個社會、政治、經濟結構是否有突破性的轉變。否則,只要資源分配、權力競合的機制兩千年來如一日 ... 那整個社會的脈動與稀有性資源分配的遊戲規則也必定蕭規曹隨的陷入無限迴圈...
小孩兒一點拙見 還請Tomas老師不吝賜教
提出問題---進行定性的討論---但"定性"要"窮究"到源頭,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認識"發生了什麼事? 才可能進一步探討-----為什麼會發生? ------ 這一步是很重要的"窮究"提問,能提出好問題----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人類文明的進步就在於能夠"懷疑"而"提出好問題"!!
將"自我"的價值觀當標準-----就吵不完了!! 不談論"..公然扯謊.."的意涵,但,還是有些性質面的東西可以再進一步的演繹!!
威權制度"統治"下的社會-----壓制了多元而顯出的"效率"和"秩序"是不穩固的;
民主制度下"建立"的社會-----尊重並容忍多元,"效率"和"秩序"較能夠持久,是建立在"行進中的動態平衡"-----有如腳踏車,在行進中不斷的修正前輪的方向----成熟的民主制度,要建立在"有理想且理性"的公民社會的基礎上----定期的"評鑑"人民的意願,修定人民的授權,所謂的"定期"----多半的內閣制是是有彈性的"不超過"三年;
現行西歐基督教文明的民主制度,是有深刻的宗教神學倫理的邏輯基礎的----基督教西傳到希臘時,要說服希臘人放棄他們的多神信仰---讀讀希臘神話,就知道有多少神了----就必須建構"神學的邏輯",必需"自我圓滿",當然,辯論分歧一定會發生的,"宗教裁判"就是必要手段(I.E. 可參考 : "宗教裁判所"系列文章);另一方面就必須建立"神學理論"-----其中最重要成為體系的理論是 : 奥古斯丁(Aurelio Agostino d`Ippona, 354-430)對”自由意志”的探討 (I.E. 可參考 : "文明進化的軌跡(十二)-基督教文明(八)-1-人的自由意志")-----因為有理論基礎,就是西歐基督教文明有旺盛生命力的根本原因!!
有ㄧ則新聞 : 不滿教會領袖護扁 李登輝再修神學---- 他認為台灣人缺乏宗教心,但若沒有信仰,就不會有是非與公義的觀念。-----若了解西歐基督教文明的發展,就可以"懂"他在說什麼!!
中國比台灣大,人更多,文化的"融合"更困難-----一定會發生,看看"太平天國"的教義,就是"典型的中國文化融合同化西方文化"的現象----像蛇生吞食物----需要時間消化,但,沒有"自我圓滿神學理論",中國的宗教感覺"怪怪的"卻不缺信徒!!
如何發展出"適合"中國文化的民主制度? ------ 是有意義值得探討的題目!!
Tomas 於 2009/04/07 00:22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