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說謊「白賊七」作偽證,被判三個月徒刑及解除其市議員權職。陳致中喊冤,說是政治追殺。而蔡英文替陳致中說話,說什麼「三個月可以申請服勞役的刑期算是輕罪,但卻被解除議員職權,都是不合理的法律規範造成,有必要檢討。 」
罪就是罪,無品無行就是無品無行!怎麼蔡英文對民意代表的道德標準認定是這麼低啊!
法律是社會道德的最低標準!
犯了法、被判了刑!那表示他的品行不好,道德的遵守是比一般庶民低的,他的行為是錯誤的。
民主選舉是「選賢與能」!
做個民意代表品行不好,被解除職務,那是剛好而已!蔡英文怎麼還在那裡有臉說要放寬檢討?難道要找一些阿貓阿狗、道德及人格比一般公民還低的人,來為我們服務啊?
這樣的規定行之有年,之前其他人被解職,怎沒看蔡英文「大主席」哼哈兩句?
為何法律一遇到陳致中,就該轉彎成不合理?
這蔡英文本身品行低,連帶的認為國家的法律標準,也要跟著降低嗎?
媒體說陳致中喊冤沒道理,跟蘇治芬收十億元一樣,都是刻意搞民粹的政治操作!不敢就事論事承認錯誤,真心反省!
但又認為法律對立委及地方議員被判徒刑解職的標準不同,是有「 不平等」的爭議!
立委要被判刑入監及褫奪公權才解職,地方議員只要被判刑、沒被褫奪公權也解職。這是中央民意代表及地方民意代表的權益不平等!還舉邱毅及顏清標當年入監,還保有立委身份的例子來說明!
是啊!這當然是不平等!
但我堅決反對降低標準,來修法!
不能像蔡英文護衛陳致中那樣修法!
而是要從嚴修!把立委適用的法律部分修嚴比照地方議員!
這才能讓這些民意代表,不仗勢亂來,知道要謹言慎行!
才不會每次丟臉到國外,讓台灣出名的,都是這些民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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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樓.2011/08/21 23:38哈哈~~又是一個搞笑的??
第 167 條 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圖利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
人,而犯第一百六十四條或第一百六十五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這位版主這麼強,有空也到我那來踢館吧...
有一則更爆笑:照片戳破謊言 地檢:陳致中是召妓男-Yahoo!奇摩新聞(一張在地下室要去開車的照片),請問妓女在哪??現在是流行國王嗎???我最期待司法院能讓這事件做成判例...最好能夠入憲..不然立法在刑民法也好,這樣社會會越多采多姿,存款不需要錢,我走進銀行,戶頭就多7億,真希望到時法院能站在我這一方,不然不就證明了雙重標準... - 22樓. 庄腳郎2011/08/20 10:25.
前面兩點到是說得挺好的
只是不知C大嫂作何感想
至於我們是不是人?
當然是囉!!!難不成妳還真把自己當"綠色xx"了
善良的力量,期待20年的不分區人選
1 王金平 2 王育敏 3 曾巨威 4 楊玉欣 5 邱文彥 6 洪秀柱 7 吳育仁
8 潘維剛 9 陳鎮湘 10 李貴敏 11 蘇清泉 12 陳碧涵 13 詹凱臣
14 徐少萍 15 紀國棟 16 陳淑慧 17 尹啟銘 18 詹滿容 19 楊志良 - 21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1/08/20 08:49.
就因為是「人」,所以才有迴避條款。
cjs你不是人,你是神.........................XX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 20樓.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2011/08/20 08:47.
拍謝拍謝,不小心把你升一級....
即使你在換個方式講,還是讓人懷疑你那個碩士是怎麼來的。
法官判不判緩刑,跟媒體報導刑法的規定有啥關係?
此事件,有問題的不是法官也不是媒體,而是你那顆腦袋不知裝了啥咚咚?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 19樓. cjs2011/08/20 03:34.
公理正義,豈能為繞指柔情所困?
是非黑白,豈能為枕邊細語所欺?
做人,若連這兩大支柱都倒了,又何以稱"人"?
諸位,仍是"人"嗎? - 18樓. cjs2011/08/20 03:19,
對不起! 我只讀到碩士,見笑了...
好吧,換個方式講;
法官既然不判緩刑,媒介又何必加寫個社會勞動,來掩飾法官自己
自由裁量的偏頗呢?
- 17樓. 尊氏2011/08/20 01:50兩套法律
法律再怎麼修,邱毅如果沒有入獄,都是假的。 - 16樓.2011/08/19 19:18呵呵! 美國執行官來啦!
CJS原來是貪扁代理人
美國執行官來啦???!!!
- 15樓. 草山2011/08/19 18:28而是要從嚴修!把立委適用的法律部分修嚴比照地方議員!
阿Q 兄說得好!哪個要亂來,就削去頂上三花,打回原形,重新修練。
選立委還是議員,都要花不少精力和金錢的,不怕廢去武功的,儘管過來就是。謝謝草山兄的贊同了! 台灣阿Q 於 2011/08/19 23:58回覆 - 14樓. 草山2011/08/19 18:21以我的標準,應該叫C大嫂把你關在房間,發動柔情攻勢,不要再放出來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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