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台灣什麼時候輪到在二次大戰期間發動戰爭,殺戮成千上百萬猶太人的德國人,高高在上來指指點點,自以為是台灣的上級指導員!
德國人憑什麼發出譴責聲明,並約見我國的駐德代表魏武煉?
中華民國台灣是一個有自己完全主權的國家,有法治來治理管轄自己領土內的事務。台灣執行5名死刑犯槍決,依法判死刑,該槍決就槍決,德國人『偉大』到伸手想介入台灣的治權,干預台灣內政!?實在太囂張了!
譴責?譴責個屁啊!
人權是普世價值!但是人權可不是包庇罪惡血腥的防護罩!人權可不是可以介入台灣內政的藉口及名義!
這五個殺人犯哪一個不是惡行昭彰、犯行重大,殘忍的殺害無辜的生命?這樣的殘忍,不是跟德國人近代歷史上的殺戮血腥行為,一樣泯滅人性、令人髮指、痛恨至極嗎?
這些殺人犯被槍決,台灣除了那些沽名釣譽用受害者的鮮血及苦難當養分的「廢死聯盟」外。大多數不鄉愿、明是非的台灣人都是叫好、大快人心的!
殺人兇手被給予最嚴厲的懲罰、剝奪其生命償還洗清罪惡,難道還要用「人權」的布包起來疼惜?
這些殺害無辜人命的兇手,比畜生還不如,可說是不是人,配談人權嗎?
人權要保護!但是不能濫情、鄉愿、無差別的適用!那是虛假、虛偽的人權主張!連上帝、佛陀、阿拉...也不會對於沒有人樣、人味的惡人給予濫情的寬恕!搞至高無上無差別的愛!
至惡的惡人不殺,善人何以服氣?
為惡不厲懲,惡人的行為豈會忌憚?
所以我最厭惡的是,用別人的痛苦來獲取自己名聲、實現自己理念的人!
這樣的假人權之名、包庇惡人的團體及國家,跟惡人何異?不是比惡人還可惡嗎?
利用惡人的罪、踩踏受害者的痛及血,踏出這些人的所謂的『人權者』至高無上的光環,不是更為邪惡黑暗嗎?
為善不一定會變成善!保護人權不一定會彰顯人類社會,適當、真正人權的價值!
這是德國人及所謂的人權主義者該深思的問題!
愛惡人的人權,推到極致!說不定會成人類社會動亂,最大的邪惡淵藪?!
爾愛其羊,吾愛其禮!
人權也是不能無限上綱到無差別的!應該有其界線!
而德國人在歷史上的殺戮血腥沾滿雙手,雖已懺悔!但是不能為了要凸顯其懺悔的行為,就刻意宣傳其人權的保護!德國人要為猶太人的冤屈死靈贖罪,請留在自己國內做。
因為德國沒資格對台灣該怎麼做,下人權指導棋的!
別自以為是人權價值標準及理念的至高無上制訂者!
這樣自以為是的人權善行呼聲,太狂妄了!
而高傲的不知分寸,用大國之姿來欺負台灣、介入內政,那太囂張至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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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樓. cjs2011/03/08 09:48.
版主,這條新聞擺太久了,
台中的大火,您也該給個良心的說法了吧? - 14樓. 草山2011/03/08 07:49…………………
“連恩在文章中特別強調,制憲者根本不在乎一般殺人犯的命運,
如果不是為了讓那些納粹魔頭脫罪,他們才懶得制訂第一○二條
呢。果然,一九四五年五月,基本法通過之後,總理艾德諾立刻
就要求美國占領軍指揮官釋放死刑定讞的納粹分子。指揮官聽進
了一部分意見,讓某些人犯免除一死,但是其他倒楣的則還是照
樣命喪黃泉。”真相原來如此!……………………
- 13樓. 草山2011/03/08 07:43痛恨死刑? 德國推廢死的底細
http://udn.com/NEWS/OPINION/X1/6196546.shtml
【聯合報╱黃瑞明/靜宜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台中市)】 2011.03.08 02:32 am
五名死刑犯被處決的消息,不僅讓廢死爭論再度成台灣社會關注焦點,德國政府的人權政策委任專員更立即譴責,要求我國代表向德國外交部說明。緊接著,歐盟外交部長也提出嚴正抗議。德國人的反應其實早在預料之中。《華盛頓郵報》的記者連恩在二○○五年就注意到,只要美國某州處決死刑犯,德國媒體就群起撻伐(但是德國政府絕對不敢訓斥美國大使)。他對此不以為然,於是深入調查,挖出了德國基本法第一○二條的底細。
這個條文不過寥寥數字(「死刑業經廢止。」),卻是許多德國人引以自豪的道德制高點:看吧,你們這些野蠻國度,為什麼不見賢思齊呢?我們如果問德國人這個規定的由來,答案一定是:當年的制憲者因為納粹的殺人罪孽深重,所以決心要廢除死刑,從此維護人權尊嚴。聽起來義正辭嚴,連恩卻別有發現。
二次大戰剛結束時,將近八成的德國人都支持死刑,所以即使向來主張廢除死刑的社會民主黨也不敢違抗民意倡議廢死,其他各黨更是如此。可是奇蹟還是發生了:屬於德意志黨這個小黨的制憲代表若伯姆居然提議了!他的動機何在呢?
當時占領軍已經在紐倫堡進行過多次大審,其中一級戰犯早被絞死,許多二級戰犯雖然也將同此下場,但是遲未執行。若伯姆跟納粹的淵源頗深,為了營救命在旦夕的同路人,於是想出了規定廢除死刑的妙計。沒想到不僅社民黨附和,更大的基督教民主聯盟也表態支持,它的黨員裡面不少人也同情納粹,第一○二條自然就通過了。
連恩在文章中特別強調,制憲者根本不在乎一般殺人犯的命運,如果不是為了讓那些納粹魔頭脫罪,他們才懶得制訂第一○二條呢。果然,一九四五年五月,基本法通過之後,總理艾德諾立刻就要求美國占領軍指揮官釋放死刑定讞的納粹分子。指揮官聽進了一部分意見,讓某些人犯免除一死,但是其他倒楣的則還是照樣命喪黃泉。
在廢死運動上,德國是關鍵火車頭。二戰之前雖然有瑞士與荷蘭這類小國廢死,但是不成氣候。隨著經濟復興的成功,德國在西歐的份量越來越重,他們也乘勢推銷基本法的價值觀,特別是強力推動歐洲人權公約的通過,要求所有會員國廢除死刑。除了白俄之外,今天的歐洲各國全部廢除死刑,窮本溯源,德國居功厥偉。但是,我們必須知道的是,他們的廢死其實是偶然造就的產物。基本法第一○二條是在違背民意的情況下制定的,相較之下,臺灣走的模式才是民主國家的正常之路。
【2011/03/08 聯合報】@ http://udn.com/
- 12樓. 植物(晴晴--好可怕)2011/03/07 23:18請問德國
請問德國政府:一、你們廢死有沒有經過民意?還是執政者的淺(私)見?二、請問人權可不可以背離民意?三、請問受害者的人權在那裡?四、請問你們政府懂不懂:「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的政治哲學?歐盟、德國...:管好你們自己的事吧!世界是不一樣的。廢死聯盟...:如果廢死是少數人的意見,請服從多數人意見;如果廢死是多數人的意見,請立刻推動公投吧。我們也譴責不尊重他國的歐盟、德國...。 - 11樓. 野口女2011/03/07 14:29不敢
不敢譴責中國 只敢譴責台灣 人權也是有被壓制的
最喜歡從折射裡 看你的不小心 - 10樓. cjs2011/03/07 01:58.
- 9樓. 北美隱士2011/03/07 01:17處決死刑犯是台灣的內政問題,也是對歐盟的公關問題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4951192
台灣和歐盟之間目前比較重要的大事是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另外則可能包括一些開放對台灣武器出口限制等。 經過這次槍決後,可能很多歐洲議會議員都會記得當初2000年台灣有一位連戰被邀請到總統府共商國是,會中連戰提出不該廢核四的建言,事後連戰才剛離開總統府,民進黨執政的行政院就宣布停止核四興建工作。 如果下次他們投票支持對台灣的自由貿易協定,也可能和這次類似,貿易協定一生效,就又聽到台北看守所的四個槍聲。
若是將貿易跟死刑犯的執行綁一起,那歐盟就不該跟美國等有死刑的國家貿易了。不然當標準多重時,那就是表明了是欺負人。跟人權無關! 台灣阿Q 於 2011/03/07 12:10回覆 - 8樓. cjs2011/03/06 14:57.
蠻族的後代,瘋狂的基因,
這種民族的話能聽嗎?
感謝版主此篇,
看完吐出一口悶氣,自己就不用再花時間寫文吐氣了.
- 7樓. 麥芽糖2011/03/06 13:36頂!
謝了! 台灣阿Q 於 2011/03/06 13:47回覆 - 6樓.2011/03/06 12:24不贊成! 台灣阿Q 於 2011/03/06 13:13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