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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鞍溪堰塞湖,為何只能等死、等滅?
2025/09/27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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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後直接潰堤,造成有史以來的最大堰塞湖潰堤滅村、淹死人的大災難,真是何止滿目蒼夷、斷垣殘壁,根本是直接滅街、滅村,真是慘絕人寰。

從2024年花蓮壽豐鄉0403大地震造成馬太鞍溪地層、土質鬆軟,之後於今年七月直接形成堰塞湖,上游因雨形成了水量以千噸持續增加的危險不斷累進升高,但是在中央政府機構及學者團隊的開會及觀察判斷下,做成的決議是因為「爆破有危險,引流也有危險,山上也沒路」,所以持續觀察、通報、設水位計,然後叫花蓮縣政府接獲中央政府通報後,進行村民疏散避難,以垂直避難(為主)、依親、撤離為輔。結果是原先的預測到十月初才會溢流,完全是失準,而在溢流、潰堤後由原先通知撤幾百人,到9月23日忽然連續通報要求撤離8000人。也就是忽然要求花蓮縣政府幾小時就緊急撤8000人,這是不可能的任務了。因而造成了傷亡慘重,家破人亡的慘劇!

從這個悲慘災難事件,我看見了,民進黨政府的「該作為而不作為」,專家團隊「因小失大」的受專業侷限考量。對堰塞湖的處理,只有「等死、等滅」的處理方式思維,只有讓花蓮光復村的村民撤離,把花蓮人的房產、農田、公有設施,在潰堤後直接埋掉,只要人能逃離的選項。

完全沒有「防範於未然」,在還沒形成更大災難前,就解除危機的選項。因為沒山路可上去,所以不考慮用重型直升機把山貓吊上去處理(因有危險),因為(沒立即危險),而爆破工程人員有危險(所以沒人有擔當敢承擔決策責任,所以就繼續等著讓其溢流潰堤)。

也就是與其要在溢流、潰堤「是必然下」,只是時間問題,馬上下決策做「爆破」、「引流」發生要承擔的「責任」,不如就拖著、觀察、通知下游民眾避難,來得「不用負責」。

只是沒想到,明知溢流潰堤必然發生下,「不勇於任事,大家消極看著等發生」,最後是沒有評估到「預測及管控失準,專業被老天打臉」,演以為「人定勝天」,最後是「集體專業團滅」,造成了極大的「大水淹光復」的以數十條人命,做民進黨顢頇政府的錯誤決策的代價!

困難環境及危機不斷上升的情境下,拯救人命的決策必然有危險,需要承擔責任,但這不是居高位的官員該勇於承擔的嗎?

走一條輕鬆的路,大家都會。但是「現在不做,將來必後悔」的艱鉅作為,及勇於承擔,是在這個民進黨政府裡是看不到的!

不能爆破?不能引流?不是不能做到,或做不到,而是沒人敢承擔決策若造成工程人員損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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