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有蹊蹺:商業邏輯探討(六)
2017/11/04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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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柏林的BER機場因基礎設施不全,延宕5年仍未營運,受害者可能有誰?
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航空公司跟機場內的商家。以航空公司而言,Lufthansa航公司為了新航線增聘200名機組人員,並建立一個規模好比足球場的維修中心。但現在機組人員只得被轉移到L航的廉價分支部門,並且部分的維修中心轉為供私人機隊使用。以商家而言,餐廳已經預先在航廈裝好烤箱和洗碗機,服飾店已經進貨,玩具店也將產品上架,Haru-Reisen GmbH原本買了3輛巴士專走機場路線,現在必須得虧本售出。BER的營運公司補償商家的一個方式,就是將其移到BER在Tegel和Schonefeld的機場分部。
2. 為什麼教科書商每幾年就要再版一次,儘管內容並沒有什麼差別?
因為書商要避免書一直在二手市場流通,抵銷需求。學生可能將用過的書賣給二手書商,二手書商再將書賣給新的學生,以此類推,這樣就沒有人要去買出版社的嶄新教科書了。所以出版社才要出新版,讓舊版的書失效。廠商的促銷方法,就是每次再版都會送免費copy給大學教授,讓大學教授吃人嘴軟拿人手短,要學生都用新版的。
3. 賣家出貨給買家,產品在運送途中,存貨所有權應該屬於誰?
對於沒有學過會計的人,這應是一個思考許久的問題。幸運的,這並非複雜的辯論:只要貨運費是誰付的,所有權就是誰的。如果賣家付運費,即FOB (free-on-board) destination,就是賣家的;如果買家付運費,即FOB shipping point,則就是買家的。
4.IASG是一家飛機零件的經銷商,他不想把資金綁在購買存貨上,解方為何?
International Airline Support Group, Inc與供應商簽訂「寄售合同(consignment agreement)」其中,供應商作為銷售商(consignor),將存貨運往代理商(consignee)的倉庫或零售間。銷售商仍握有產品的所有權,而代理商將從銷售金額從抽成。
5.某廠商開始買回自己的股票,這代表什麼意思?
第一,買回股票是用來與員工分紅或給予股票選擇權;第二,認為股票價格過低(較其認為的應有水平低),故交易買回;第三,欲促進該廠商的股票交易;第四,買回股票以避免被惡意併購;第五,藉由降低流通在外股數,以衝高每股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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