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0日的立法院總質詢上,內政部提出的「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引發輿論爭議。這份草案將180種原屬「免役」的各類身心疾患大舉納入徵召,不僅將患者與民間醫師的專業意見排除在決策程序外,更無情地將身處弱勢的青年推向高度風險的服役環境。
按照行政院函釋規定:法規命令草案應至少預告60日,若要縮短期間,條件必須是「授予民眾利益或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然而,這份將大幅改變無數病患與弱勢青年命運的草案,預告期竟只給了短短45天。難道剝奪弱勢群體的免役權利,符合「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嗎?
如此嚴重侵害弱勢青年權利的草案,內政部事前竟未召開任何一場公聽會。非得等到民眾四處找立委陳情、國際特赦組織發文痛批此舉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國際人權標準、各醫學學會親自上門抗議後,政府才心不甘情不願地開始「檢討」。這種大頭症的官僚作風,完全將「廣納民意」視為無物。
因為沒有公聽會,民眾對草案內容一無所知。草案中增訂了「替代役A/B級」的區分,但具體差異為何?連內政部同仁也說不清楚,僅含糊表示「與成功嶺基礎訓練內容會有差異」,卻無法交代具體訓練內容。甚至說內容還沒定案,連書面報告都給不出來。一個原本預計4月初要施行,卻連主管機關自己都搞不清楚內容的制度,憑什麼強迫人民買單?
更惡劣的是草案的性別歧視,草案擬將原列免役的跨性別者改列替代役A級。然而現行新兵訓練預設所有替代役皆為「男性」,採取集體住宿與管理。這意味著,已使用荷爾蒙、身體產生變化的跨性別女性,將被迫剪去極短髮、入住男性大通鋪、在時間緊迫下共浴,赤裸裸地被迫暴露身體。
甚至役政司明確答覆會將跨性別族群維持免役體位,結果內政部朝令夕改,今天總質詢內政部長還是說「成功嶺會為跨性別者提供女生宿舍與衛浴空間」,不肯給跨性別女性能夠免役的承諾!
請問內政部如果願意尊重跨性別女性的性別認同,為什麼不讓跨性別女性比照生理女性不用當替代役,而是區別待遇地徵召到成功嶺,再給女兵待遇?且醫學學會在與內政部開會時,各領域專業醫師代表就一致提出,建議維持跨性別免役體位,並警告:「持續的性別否定與表達受限,將導致性別不安惡化、解離、憂鬱,甚至提高自殺風險;在陽剛文化強烈的軍事環境中,她們更將面臨嘲笑、排擠、霸凌乃至性暴力的高度威脅。」內政部為什麼還是凌駕醫學專業,做出這般踐踏人權的修法,講也講不聽?
對於成功嶺的醫療環境更是怨聲載道,役男普遍反映「醫務室爆滿」、「沒發燒到39度不能外出就醫」。但面對即將大量湧入的各類身心疾患役男,內政部對成功嶺的醫療量能卻提不出任何具體規劃。
國家的國防與役政改革,絕不能建立在剝削弱勢與踐踏人權之上。內政部應立即懸崖勒馬,退回這份充滿瑕疵的草案,重新召開公聽會聽取醫界與病友的聲音。莫讓以保家衛國為名的詔令,成為弱勢青年的催命符。
(作者為立法委員)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