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4月2日川普宣布解放日,對世界各國課對等關稅,我國從最初的32%,經過冗長的談判,8月初降為疊加的20%,再到1月中與美簽署「台美投資備忘錄(MOU)」後,2月13日與美完成「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之簽署。對等關稅降為15%定案。

簽訂雙方是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與當年ECFA簽訂是海基會與海協會,這樣的安排有異曲同工之妙,也是我們不能不接受的「妥協」。

「貿易協定」性質接近正式協定,涉及關稅與市場准入,企業必須依循,因此政府公開全文以確保透明與可操作性。相較之下,「投資MOU」只是政策宣示與投資意向,屬行政性合作備忘錄,內容涉及投資金額、信用保證與供應鏈安全,敏感度高,政府僅公布概要而非逐字文本。但兩者未來都將送立法院審查,可預見過完年開議的立院將會非常熱鬧。

兩個文件對國家經建政策,民間產業發展都影響甚巨,但因為談判過程都是蓋牌,政府沒有跟民間溝通,產業界都是被動地被告知。政府不懂得善用民間力量、產業抱怨,作為談判後盾,就可能付出高額成本且無法爭取對台灣最大的效益。不過,對等貿易協定內容,算是談得不錯。政府宣稱總體來說達成六大目標,我們就不錦上添花,但可以指出幾點問題,供未來施政及與美互動參考。

首先是協定強調「促進經濟共榮、科技合作以及供應鏈韌性之共享價值」,但這可能是將台灣產業鎖定在美國戰略框架下,削弱自主性,若美國政策轉向,台灣恐遭受重大衝擊。而且表面上雙方都有降稅與豁免,但結構上台灣的降幅更大,是因美國提高關稅再降且附帶高額採購承諾;美方則在汽車、農業等敏感領域獲得重大突破。這就是令人質疑「對等」是否只是名義,實質上更偏向創造美國利益。

其次,文本中引依《關稅法》第100條規定,只對美國進口產品調整關稅,不會因此就需要開放給其他國家。但在WTO規則中,獨厚美國卻不適用於其他WTO成員,便違反了最惠國待遇(MFN)原則,禁止成員國對不同來源的進口產品採取歧視性待遇。這對我國爭取加入CPTPP會有致命的打擊。

第三,有關採購,分4年848億美元對美採購清單,值得注意這尚未包含賴總統口頭承諾的農業100億美元。這是怎麼回事?未來是否還可能吞更多?而且這些項目是如何而來?這些承諾是替美國企業創造市場,台灣納稅人卻要承擔成本。

第四,我方談判團隊堅守「糧食安全」原則與美方談判,包括稻米及米製品、雞肉等27項不調降關稅;但擴大開放美牛內臟,放寬牛豬產品萊劑殘留容許量,放棄進口逐項檢查,喪失對美製高風險醫材與新藥的獨立審查權,基改食品可能走後門……等等,政府應盡速提出未來對策,對社會交代。

總結而言,台美對等貿易協定背後仍潛藏供應鏈自主性等隱憂、WTO規則衝突、採購承諾與食安問題。台美戰略夥伴關係的建立,未來若過度依附美國,將削弱台灣自主性並加劇產業失衡。建議政府要能善用民間力量、統籌規畫,才能將協定化為契機,而非隱憂。(作者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講座教授、台大經濟系名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