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川普政府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對等關稅違憲,不僅推翻原有法源,也暴露美國貿易政策工具在法律適用上的高度不確定性。隨後,美方迅速改以《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作為替代,先行加徵10%的臨時性附加費,並提高至15%,同時釋出未來可能援引第301條或其他法律途徑的訊號,試圖填補IEEPA失效後的政策真空。此舉再度加劇全球對關稅與政策風險的憂慮。

對內安定 對外保證

在此情勢下,《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自然成為焦點。我國談判團隊先前爭取到的豁免與優惠,是否能在新法源架構下延續,攸關產業與整體經濟穩定。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於24日記者會中說明,此判決無涉232條款,MOU已取得的優惠待遇不會改變,但ART會在既有基礎上與美方展開溝通。她提出「確認而非重談」的立場,應非消極退讓,而是高度審慎的戰略選擇,一方面避免在美國內部法律尚未定錨前貿然重啟談判,另一方面也維持既有協議所累積的互信與可預期性。

國際經貿協議一旦重新談判,往往意味著條款全面重開、要價全面重來,對談判籌碼有限的一方而言,風險遠高於收益。因此,「確認」本身就是一種防守,也是一種穩定器。

就實質內容而言,依據《貿易擴張法》第232條取得的汽車零組件、木材家具、航空零組件,以及未來半導體與其衍生產品的優惠待遇,原則上與IEEPA無直接關聯,應可順利延續。真正需要補救與釐清的,是涵蓋農業與部分工業產品的豁免安排,以及第122條臨時性附加費下,是否出現最惠國待遇被重複疊加、實質加重台灣負擔的問題。

若處理失當,不僅將延宕政策推動,更可能在國際間留下協議不穩定的印象,損及國家信用。因此,「確認而非重談」既是對內的安定訊號,也是對外的制度性保證。

川普近期的警告,更凸顯了此一策略的必要性。他直言,任何國家若企圖利用最高法院裁決「耍花招」,都將面臨更高關稅甚至更嚴厲的後果。這番話的核心訊息十分清楚:美國不容許既有協議被重新詮釋為對美方不利的工具。對台灣而言,一旦被誤解為試圖重啟談判或另闢蹊徑,極可能失去既有的優惠,反而招致更嚴苛的貿易制裁。

優化條款 穩固合作

然而,確認並不等於全面接受。川普近期再度指控台灣「偷走晶片產業」,此一說法不僅失真,也可能逐步形塑對台灣不利的政策敘事。台灣半導體的競爭優勢,來自長期制度投入、工程文化與高強度研發累積,而非掠奪或補貼。若未在確認過程中清楚表態,台灣恐被錯置為競爭者,而非供應鏈安全的關鍵夥伴。

因此,確認本身就必須包含必要的澄清與立場重申,明確指出台灣晶片實力源自自主研發與製程專利,而這正是台美合作得以成立的基礎。這樣的澄清不只是防禦,更能將錯誤指控轉化為深化合作的契機,回應美國在供應鏈重組下對台灣角色的高度期待。

進一步而言,談判團隊在確認既有架構的同時,也應修正明顯不合理、違背「對等」精神的條款。例如,以貿易協定形式要求我國國防預算長期高於GDP的3%,已實質介入財政主權;高達848億美元的採購綁定金額,將壓縮企業經營彈性,亦與節能減碳政策相衝突;要求衛福部食藥署(TFDA)讓渡對美製高風險醫材與新藥的實質審查權,涉及公共健康治理核心;終止美牛逐箱查驗及美豬百分之百逐批檢測乙型受體素的現行作法,也在社會上引發高度疑慮。這些內容,正是文本公布後被普遍認為不合理之處,理應在確認過程中一併修正。

總而言之,確認而非重談,並非對不利條款照單全收,而是在既有框架內落實真正的平等。《台美對等貿易協定》若要名實相符,就必須在制度與文字上體現對等精神,而非僅止於名義。台灣不應被視為被動接受者,美方亦不應以「上對下」姿態設定標準。唯有在相互尊重的基礎上,讓台灣的產業優勢與美國的市場需求彼此對接,才能真正創造雙贏,也為雙方在新一輪全球變局中,奠定更穩固的合作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