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醉」不該! 員警酒駕肇事..........向警察致敬
2010/12/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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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12/16 16:28 蔡啟添
身為警察竟然知法犯法,今天凌晨,在金門發生一起員警酒駕的意外,一名38歲的吳姓員警疑似因為酒駕加上車速過快,撞上路上圓環,小轎車車頭全毀,吳姓員警骨折送醫,離譜的是這名醉酒員警所開的車,竟然還是已經註銷牌照,知法犯法,愧為人民保母
白色小客車撞的稀巴爛,車頭幾乎全毀,安全氣囊爆了開來,擋風玻璃碎裂,發生車禍的現場滿目瘡痍,就連圓環上的交通號誌,也被撞的東倒西歪,員警趕來車禍現場,聞到濃濃酒精味,懷疑酒駕開快車釀禍。
金門縣警局金城分局長吳在堂:「抽血檢測有酒精反應,據了解,肇事者是我們警察局勤指中心一名吳姓警員。」
初步調查發現肇事駕駛,竟然是一名警察,不但酒駕,還駕駛來路不明的車輛,依法光是酒駕就可以罰19500,再加上超速,罰1200元,開註銷牌照的車輛,罰3600元,知法犯法如果開單,加起來一共得罰24300元的罰鍰。
吳在堂:「車輛登記的車主,和肇事員警的名字不同,目前已經在做了解,當然我們會依法處理中。」
肇事員警送醫後發現,3根肋骨斷裂右小腿骨折,必須住院治療,身為人民保母,知法犯法,警紀敗壞再添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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