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院:馬英九無溢領 依法行事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遭特偵組檢查官侯寬仁依照貪污罪起訴,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高院發言人說明,認為馬英九所為不成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也沒損害機關財或利益,更不具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也與「公務背信罪」構成要件不合,因此判決無罪。
引用文章馬英九特別費案的判決書之我見,我早就說過,"看了這個判決書,假如檢察官(公訴人)還有臉上訴打二審的話,二審法院會支持一審見解的機率幾乎是可以百分之百確定的。"
最高檢察署或檢察長不趕快再次集會,亡羊補牢,藉此判決統一法律見解,不要再因人而異的選擇性辦案,現在還要繼續讓高檢署打上訴第三審的必敗官司,其動機也是令人不解。
老百姓的聲音 | |||||
| 2008/01/01 07:43 | |||||
雖然受到嚴厲的檢核 遏止歪風嚴格執行首長支領公費制度接受法律規範 卻不像其他人老是以死人作自己犯錯的擋箭牌 這可提醒警惕了多少行政主管 往後只期待 不是關在門內優柔寡斷的乞求老天爺保佑好人 而是像這次忍辱負重的帶領著台灣走出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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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定南 | |||||
| 2008/01/02 21:57 | |||||
http://blog.udn.com/chouhwa/527138 敬請人道支援八旬阿嬤【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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