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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用鞭刑改善社會治安罷
2015/06/08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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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在菜市場聽到一些中年家庭主婦跟菜販聊天,談到最近發生的國小女童被割喉案及其他一些社會暴力事件,他們都認為是因為政府沒有採取嚴厲的手段處理那些事件,所以才會一再發生,無法遏止。

他們指的嚴厲手段就是嚴刑峻法;如同一位主婦所說,抓到了那些殘忍的兇手,就應該馬上執行死刑,以儆效尤,如此一來,就沒有人再敢犯案了。

怎麼又是政府 ? 怎麼有些人又責怪馬英九總統 ? 難道作父母的人沒有責任嗎 ? 學校該負起什麼責任呢 ? 我們的社會又應該對這個問題挑起什麼責任 ?

父母愛子女是天經地義的事,可是看看一些新聞報導,若干父母溺愛孩子已到了離譜的程度;很多富二代一天到晚不做正事,穿名牌、駕豪華轎車、泡夜店、玩女人、甚至吸毒、賭博、聚眾尋仇,一旦案發被警方逮捕,他們的父母還氣急敗壞趕去,跟警察大聲咆哮,指責警方,及至那些有錢人家的子女被檢方依據罪嫌起訴後,他們的父母還不惜貲財,聘請大牌律師替兒女辯護。

許多父母縱容兒女的結果,有些反而招來殺身之禍;在新聞報導中不乏實例,有些不務正業,一天到晚吃喝玩樂、吸毒的年輕人,為了不滿父母或祖父母不肯繼續供他們揮霍,竟把自己的親長殺了,有些年輕人在家裡討不到錢,乾脆去搶去偷,殺人縱火。

走進現在的學校,已看不到 "禮義廉恥" 這個原本是所有學校的校訓,什麼尊師重道早已被拋到九宵雲外,學生根本不把老師放在眼裡,教師也不敢管學生,免得為自己找來麻煩。 這些年輕人在家裡沒有良好的家教,在學校裡又沒受到 "忠孝仁愛信義和平" 的倫理道德教誨,只剩下原始的獸性,於是就出現了在捷運上殺人、在學校裡割學童喉嚨那些慘絕事件。

世道淪喪到了如此地步,司法可說應是最後一道防線,可是在民粹和被扭曲的人權理論干預之下,許多判例可說簡直不符正義的法則,有些作惡多端的人終於被判了死刑,又有一些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和宗教界人仕跳出來反對,他們認為,死刑並不能夠杜絕那些犯罪事件。

他們主張用教化代替極刑,但是那些惡行重大的人,在家庭裡、在學校、在社會,乃至在監獄裡,沒有被教化好,出了牢獄之後,依舊故我,難道還能信賴教化嗎 ?

最讓人無法理解的是一些宗教團體和社會意見領袖,他們原本有力量、有條件推動改善社會風氣、重振倫理道德的事,可是他們都不願為這個社會奉獻一點心力。

也許菜市場裡的那些家庭主婦和菜販講得有道理,亂世用重典,唯有澈底貫徹法治,我們才有機會再看到我們曾經擁有的安祥社會;民主原本是以法治作依據的,沒有法治的民主其實不是真民主,只是一些政客用來愚弄人民的論調,一些壞人用來為惡的藉口而已。 .

假如有人認為採行嚴峻的法治會使獄人滿為患,同時也不應該用納稅人的錢去白養那些罪犯,那就不妨學學新加坡,修法開始執行鞭刑,凡是酒駕、毒販、經濟犯、詐騙犯等犯行還不構成殘暴者,都可以鞭刑加以警誡,視罪行輕重施以適當鞭刑,打得他們皮開肉綻,看他們還敢不敢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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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jasminek
2015/06/09 23:17
你也用了「天龍國」這個流行難懂的字眼。
謝謝指正,我的確錯了。 吳育剛2015/06/10 07:50回覆
1樓. 徐百川
2015/06/09 19:04

當年日本人就是對台灣人當街打耳光、踢屁股,使得台灣人守法重序。灌煤油、砍手掌、殺頭,使得小偷近乎絕跡(因為飢寒交迫,總是會鋌而走險,所以只是近乎絕跡,無法禁絕)。

皇民餘孽至今仍然感念日治時代夜不閉戶的德政,引為美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