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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控警逼上床 換取免訴
2009/04/24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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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控訴警官楊志宏載她到汽車旅館外,要脅發生性行為。洪玲玲攝

20090424蘋果日報

【洪玲玲、李文正╱台北報導】桃園縣一名少婦日前在網路聊天室答應一名男子包養,未料雙方見面時,男子表明警官身分將她逮捕,婦人事後指控警官藉口有文件未簽名,前天將她載往汽車旅館外,威脅半年內每周發生性關係一次,否則就將案件送辦;但警官昨否認威脅。

網徵包養被警揪出

   遭逮的少婦小如(二十三歲)住在桃園中壢市;遭指控的警官楊志宏任職北市信義分局,因執行「正俗專案」專抓賣淫及援交,曾獲得一百八十餘次嘉獎,但一年前,一名中國籍女子向媒體投訴,她遭楊威脅白嫖後又被他送辦,後因查無實證,楊未受懲。

   小如向《蘋果》記者表示,本周一在家上聊天室,楊找她談及包養等事,當晚約見面時被楊帶回警局漏夜偵辦。隔天楊來電表示,有文件要她補簽名,當晚到她家門口,表示「我可以幫妳壓案子,但要跟我去汽車旅館,每周一次為期半年」,但被她拒絕,返家後報警處理。

   對此,楊昨表示,因忘記讓小如簽下夜間偵訊同意書,才會開車南下,但小如上車後苦苦哀求勿將案子移送遲不簽名,後又為了找印泥蓋手印,耽誤一小時。信義分局分局長黃嘉祿昨則坦承,楊忘簽文件確有疏失,將調查楊是否涉及不法。

這個小百姓真的是有夠白目,想要在『官』的體制中告贏當『官』的?妳慢慢的等吧,最後結果又是『查無實證,不懲戒』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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