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件撞衫趣事談起
2021/03/13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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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6日美國職業籃球NBA在Oklahoma City的一場球賽中地主隊《Thunder》穿橘紅色球衣, 客隊《Hawks》穿正紅色球衣, 雖然顏色接近但是有不同的滾邊, 兩隊人馬即使混雜站立還是可以辨別, 所以賽前沒有人察覺可能會有麻煩. 開賽後才發現兩隊10位球員快速的穿插移動時要瞬間判斷誰屬那隊有點麻煩, 雖然沒有嚴重到球賽不能進行實在是不方便, 趁半場休息時請地主隊換球衣解決這個問題.

普通人偶爾碰上穿相同或類似服飾的人沒有什麼了不起, 注重獨特形象的名人穿戴類似服飾即使不是在同一場合也會覺得尷尬, 香港人為此創出「撞衫」這個名詞, 沒想到籃賽球中依規定穿制服的球員也會有撞衫的煩惱.
我最初以為香港人真厲害憑空造出撞衫這樣有趣的名詞, 但是《百度百科》和其它資訊網站都說是源自歐洲, 還點明原文是dress same, 中文取音譯的諧音. 雖然不是無中生有, 我覺得想像力還是令人佩服. 不過dress same聽來像是洋涇浜英文 (註), 正確英文是dress the same, 也許不是完全源自歐洲?
註: 我的用詞有點誇張請包涵, 1979年伊朗人質危機時伊朗公布了一封人質的公開信譴責美國政府的作為, 專家研究後判斷不是人質寫的, 其中一個證據是很多地方缺冠詞, 他們特別指出忽略冠詞是非英語人士說或寫英文時常見的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