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大同電鍋(32元回收物)貪污案(清潔隊員將其侵占贈與拾荒老婦人)判刑確定,有人認為檢察官與法官於其等權限內,法理情均詳加斟酌,所謂以【貪污罪起訴】及【判決有罪確定】的不符人民期待,是法律(貪污治罪條例)過酷的問題,與其等(檢察官、法官)涉有不近人情乃至冰冷不如大同電鍋般的有溫度無關,在法言法,諒非無據,惟稍有補充。
清代詩人王士禎的題聊齋誌異説【姑妄言之,姑妄聽之,豆棚瓜架雨如絲,料應厭做人間語,愛聽秋墳鬼唱詩。】
美國前大法官霍姆斯説【法律的生命是經驗而不是邏輯】,膾炙人口,霍姆斯他為何特別標舉了【經驗】與【邏輯】,而為什麼【經驗】又比【邏輯】還要重要呢?
刑事訴訟法第155條第1項説【證據的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民事訴訟法第222條第3説【法院依自由心證判斷事實之真偽,但不得違背《論理法則》及《經驗法則》】。
我國現行法制的刑事訴訟法及民事訴訟法均明文有【經驗法則】與【論理法則】,然而並沒有如美國霍姆斯前大法官説【經驗】比【邏輯】更重要的明文,乃至説【經驗是法律的生命而不是邏輯】,諒有玄機(機關藏倉庫),又刑事法學理的所謂【實質違法性】(註)是否能為本案解套(即軟化僵硬的法條《貪污治罪條例》】,日後將分次逐一探討,惟阿丙0.6學殖未深乃至尚屬咿呀學語的階段,謬誤必多,因此以【戲説】兩字開頭,意指僅供參酌。
註:實質違法性的74年台上字第4225號最高法院判決先例(引自法務部網站)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id=B%2C74%2C%E5%8F%B0%E4%B8%8A%2C4225%2C001&type=J1&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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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以琳綠洲2025/12/15 20:33臺灣的稅法體系,可以說是在形式的基石上,不斷追求實質的圓滿^_^,故阿丙格主將實質課稅原則妙喻為那「動手拔人家鵝毛」,簡直是畫龍點睛,生動地勾勒出稅法在穿透形式表象時,那種既必要又略帶一絲凌厲的實質探究力道。這份貼切的形容,讓人會心一笑
- 4樓. 以琳綠洲2025/12/14 13:51謝謝阿丙格友的分享
我想起稅法中的「實質課稅原則」,核心在矯正形式與經濟真相的落差。稅捐稽徵法明確宣示:稅負判定必須回到交易的經濟實質,而不僅拘泥於契約標題或法律形式。換句話說,稅捐機關所檢視的,是資源與利益的真實流向,目的在穩定財政秩序並確保課稅公平。
我粗淺粗糙對對刑法領域:「實質違法性」則處理另一種更深層的問題。它追問的是:即便形式上構成犯罪,該行為是否真的具有侵害法益的「實質違法」?例如三十二元回收物的侵占案,若行為人未破壞公務廉潔或造成社會實質損害,那麼僵硬依循構成要件是否仍符合法治精神,就成了值得檢視的核心。
兩者看似分屬不同法域,思想上卻有共通底層邏輯。它們都企圖讓法律回到目的性與真實性,不被機械式適用的形式邏輯牽著走。差異在於:稅法以「實質課稅」對準經濟真相;刑法以「實質違法性」對準違法評價的正當性。
這兩種制度設計其實共同指向同一件事:法律的運作若不能扣住現實,就會偏離人民的期待。
以琳綠洲歡迎以琳綠洲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格主以【實質課稅原則】類比【實質違法性】,貼切比喻,獨門絕技(心法),長有知識,謝謝喔!
實質課稅原則與實質違法性,該等概念的建構無非都想將事物拉回到它原來的本質,即不讓堅守形式正義的迷途羔羊哭泣,即試圖揭開現象世界不實的神秘面紗,俗話説【一理通,萬理哲】,真實不虛。
【法律的運作若不能扣住現實,就會偏離人民的期待。】敬表贊同,而如同動手拔人家鵝毛的【實質課稅原則】也是吧。
阿丙0.6 於 2025/12/15 08:14回覆 - 3樓. 皓呆土豆2025/12/13 18:31若說法理不外乎人情 ,應視案情大小而言之 ,也要法律人似乎不應太僵化,如此一判 ,簡直是用大砲打小鳥吧 ~
歡迎皓呆土豆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格主説得好,【簡直是用大砲打小鳥吧~】敬表贊同
所謂【法理情】應該是普羅大眾均認同的【法理情】
不是檢察官或法官自己以為的【法理情】,毋庸置疑
尚書説【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真實不虛
阿丙0.6 於 2025/12/13 19:37回覆 - 2樓. 文武兩邊站, 可可疊羅漢2025/12/13 14:03
這個進步的民主政腐徹底實現了「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 1樓. Cendy Lee2025/12/13 08:19法不容情但不外乎人情這個判決讓人對後半段存疑它只凸顯了法律毫無轉寰餘地的冰冷而無絲毫溫度可言

歡迎Cendy Lee大姐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大姐所説極是,【憲令著於官府,賞罰必於民心】
工匠能模仿但無法傳神事物本質,人性也是,如同
早期諾基亞的手機廣告【科技總是來自於人性】,
而關於法匠與法學家之間的些微區別想必也是吧!
阿丙0.6 於 2025/12/13 08:29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