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説不要錢的東西最貴,不論是實體的贈與還是抽像的給惠,基本原因在於【感情債】並沒有公定的價格,或也涉及濃厚的主觀價值判斷,乃至關於感情債世界的市場機制紛亂。
俗話説【真心換絕情】,肇因於每個人都習慣站在自己立場所為的主觀價值判斷,彼此都認為誤上了對方的賊船,彼此都認為自己的眼晴被蛤肉所沾黏致識人不明,彼此都認為【真心換絕情】的受有很大的委屈。
我們生活在這個世界,除了有自然本質的親屬身分關係(身分法)外,還要有維持生命所無法或缺的財貨需求,即俗話所説開門七件事的柴米油鹽醬醋茶,試問古今中外有那個偉人可以不必吃飯竟還能維持腰桿的挺直。
按我國民法關於財產生活的規範(財產法)可以區分為絕對性的【物權】及相對性的【債權】。
【物權】是對所有物(自己東西)的使用、收益、處分的權能(限),只要是自己的東西ㄧ般來説都可以隨心所欲,不必要有別人的相應配合,所以稱為絕對權。
【債權】是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請求權限,必須要有有債務人的真誠配合,否則仍然要被歸類為【單相思】的範疇,衡之過去的歷史經驗,除了有其他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權⋯等等之外,常常會有【真心換絕情】的抱怨。
前陣子跌破專家眼鏡的美債(美國國債及美國公司債),從【送分題】變成【送命題】,日來又再跌破專家眼鏡的【逆轉勝】,或也符應了數學原理的【負負得正】。
早上於網路收看一位美債專家解析關於美債相對性的議題,涉及國際間實力強弱的比較,如同國際貨幣的強弱也是比較而來,並非【它們】有本質上的強弱,其他涉及的所謂避險需求或避險工具也是。
感謝該專家的解析觸動了個人原初固有債權相對性的概念,前後概念相互對照,認為該美債專家的解析似乎言之成理,因此為文記錄下來,惟仍然堅信所有的【人為概念】都僅是相對的真理,不可能有人能夠看見永恆的真理,該所謂的【真理】,是指如康德所説的【物自體】,它是無法被人所認識,除非如古希臘柏拉圖所描述的理想國,除非是基督世界裏有位無所不能的上帝。
引自阿丙0.6部落格,痞客邦https://abing06.pixnet.net/blog/post/17601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