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岸台二線途經石門十八王公廟,據ㄧ般傳説相信,因緣於十七個人與ㄧ條狗由於遭遇船難,十七個人全都死亡,一條狗仍然存活,那條船隨著洋流漂上淡金公路旁,當地居民發現後於著手合葬十七個罹難者的時候,那隻尚存的忠狗境然奮不顧身跳坑殉情(道)陪葬(註1)(註2),補充如下:
個人認為,僅就那十七個人於遭遇船難的飢渴難耐之際沒有先將狗殺來吃,那十七個人的【神性已成】,由於那已經是【超凡入聖】的行為了,這可由法哲學討論關於緊急避難的【洞穴奇案】(註3)獲得證明。
孟子引用顏淵的話説【舜何人?予何人?有為者亦若是。】並不是説我們只要努力就可以變成舜,而是説如果舜處在與我們相同的情境底下,他如果沒辦法做得比我們好,那我們就是舜,甚至超越了舜而成為神。
遭遇船難的那十七個人於極度艱困的情境下,既沒有先殺狗來吃,也沒有自相殘殺(註4),而那條忠狗於十七個人先後死亡後也同樣的沒有因飢渴難耐而啃食主人們的身體,讚嘆狗【超凡入聖】,更是。
註1:交通部觀光署,十八王公廟
https://www.taiwan.net.tw/m1.aspx?sNo=0001091&id=3511
註2:新北市客家民俗信仰館,十八王公
https://www.hakka-beliefs.ntpc.gov.tw/files/15-1001-3495,c405-3.php?Lang=zh-tw
註3:洞穴奇案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6%B4%9E%E7%A9%B4%E5%A5%87%E6%A1%88
註4:知名法學家富勒(1902~1978)提出法律虛擬案例,試圖解析於緊急避難情境關於【同類相食】的問題,詳如【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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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樓. 郁勝2025/01/23 22:44狗的性格也各自不同。我同時養過兩隻狗,一隻溫馴,另隻兇悍。
一日騎機車慢行,帶兩犬出遊,天忽下雨,機車不慎滑跌,我暈在地上一分多鐘。
被那隻兇悍的狗仔舔臉而醒覺,另一隻早已嚇得飛奔回家。
我仍同等愛護兩犬,畢竟各自性格有所長也必有所短。歡迎預勝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郁勝格主愛狗ㄧ族有福,由於朋友多,
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始終不離不棄,
而狗同人ㄧ樣也是各有各的性情,
如格主所提【ㄧ隻溫馴,另隻兇悍。】
格主積善之家必有餘慶,重摔仍能逢凶化吉,可賀可喜,
【那隻兇悍的狗仔舔臉慰問,另一隻嚇得飛奔回家。】
【我仍同等愛護兩犬,畢竟各自性格有所長也必有所短。】
感性理性圓融,敬表贊同。
阿丙0.6 於 2025/01/24 02:50回覆 - 2樓. 阿丙0.62025/01/23 06:55
不同法學派如何給犯人判刑?⋯
- 1樓. 陳正華 牧師2025/01/23 01:10
謝謝阿丙分享!
多麼令人動容的一段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