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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2014/05/06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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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八:12)

創世記裡第一章講到神的創造,神在創造的第一天,就以說話的方式吩咐說:『要有光。』結果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這是創造的第一天。我們都喜歡早上一早起來,就能看見晨光。ㄧ個陰霾的早上,可以給人的心情加上一點的陰沉,而一個有陽光的早晨,可以讓人整天充滿了朝氣和活力。

健康的人喜歡活在光中,因為光帶來生命,帶來一切看得見的景物,帶著啟示,也帶著生命中的各樣驚喜。不喜歡光照,而喜歡待在黑暗裡的人,不是因為從未領略過光的顯明,就是心裡深處有著另一種不想讓人知道的隱情。

人如果不接受光照,必定要在黑暗裡行。人在黑暗中看不見任何的景物,只能摸索前進,碰見一個是一個,碰見兩個是一雙,但是從來不能領會,為甚麼總得要摸著身旁的東西往前?

人的一生也是如此,沒有人一出生就知道自己是誰,也沒有一個人一出生就知道自己為甚麼要來到這個神所創造的世界裏。人或許有可以打開的雙眼可以看的見身邊的景物,但這些神的創造只是把神的一些特徵顯明出來而已。我們的肉眼看不見神。要能真領會神,必須藉著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必須藉著我們的靈。主向著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如果我們要看得見屬靈的事情,要能領會生命的事,就得接受主在地上所說的每一句話。這些話都在聖經裏。神要賜給我們的生命,是永遠的生命,絕不是活個幾十年,然後帶著一大堆的問號被埋在土裏。

主耶穌是生命的光,仔細看他身上的見證,必定可以領會生命是怎麼一回事。而所有信了主的信徒,也都是光明之子。使徒保羅向著帖撒羅尼迦人說:『你們都是光明之子,都是白晝之子,我們不是屬黑夜的,也不是屬幽暗的。』(帖撒羅尼迦前書五:5)所謂光明之子,英文是”sons of the light”,也就是“眾光之子”。基督徒在地上,作光的見證。

我願意我的朋友都信主,都成為光的兒子,一起見證這生命的光。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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