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幣沒有覆亡於抗日戰爭中,卻覆亡於抗日戰爭後......
2012/05/11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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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幣沒有覆亡於抗日戰爭中,卻覆亡於抗日戰爭後,「是抗戰後期的通貨膨漲,以及抗戰勝利後錯誤的貨幣整理及繼續抗戰的經濟特有的通貨膨脹所致。」
兩岸史話-從自由到壟斷
2012-05-11 01:20 旺報 【文/朱嘉明】
抗戰8年中形成的通貨膨脹態勢過程,即是國民政府經濟管理上的優勢減弱、劣勢上升的過程。
在抗日戰爭初期,沿海及東部地區的銀行、企業、機關和居民內遷,資金內流,使大後方各銀行吸收的存款數量普遍增加。如中國銀行,1936年的定期、活期存款分別為4.5億元,3.66億元,到1938年定、活期存款分別上升到7.85億元、4.64億元。銀行吸收存款的增加及資本的相對充實,增加了對企業投資的放款,對堅持抗戰的經濟作用至關重要。
後方企業單位猛增,截至1938年底為止,「戰區工廠遷入後方者,共有404家。」抗戰以來各省新建及復工的又有104家。大批廠礦企業的內遷,復工、新建需要注入巨額資金,而「政府給以經濟上的援助,合遷移、建廠與流動資金3項,得到貨款共約9百餘萬元,其中由國庫撥付占有4百萬元,其他則由銀行代付,政府給予擔保。」此外,銀行業購買政府債券,不僅有利可圖,還支持國民政府的戰時財政,增加後方交通生產事業的資本。特別是,後方銀行對交通生產事業和農業的貸款有長足進步。
抗戰和通貨膨脹
到1938年底,中國、交通、中國農民3行,在西南各地的農業貸款總數已達到2千5百餘萬元(其中中國銀行貸款7百餘萬元、交通銀行1千餘萬元、中國農民銀行6百餘萬元)。中央、中國農民銀行在1938年的農村放款累計達到5千6百餘萬元,較1937年的2千4百餘萬元增加1倍以上。法幣改革從金融方面有效支援了抗日戰爭,甚至可以認為,「中國如無1935年之幣制改革,決不能有1937年之抗戰。」
1937年盧溝橋事變爆發,中國在一年之內陷落的地區多為經濟發達地區,生產總值占全國生產總值的50%左右。這些地區的陷落使得在中國需要龐大軍需時,物資供應反而大減,形成對物價上漲的嚴重壓力。儘管如此,從1937年7月到1939年以前,通貨膨脹速度較為緩慢。物價上升指數還未超過法幣發行指數。以1937年6月為例,到1939年12月,法幣發行指數為3.04,而物價指數重慶為1.77。「在1937至1939年通貨膨脹的第一階段,普通中國人未受到其最壞的影響,因為消費品價格的增長與生產資料相比要慢些。」
通貨膨脹和緩的是因為:
一,人民愛國熱情高昂,堅決擁護抗戰,信任國民政府發行的紙幣,並透過認購救國公債等方式予以支援。人民群眾認購,對於國民政府彌補財政赤字、減少法幣發行起了一定的作用。
二,1937年、1938年、1939年農業收成較好,如重慶這3年的糧食價格指數均低於1937年上半年的平均數(只有1939年最後3個月的價格指數略有超過)。
三,抗戰初期,國民政府在上海拋售外匯,美英繼續在中國傾銷工業原料和工業產品,對市場物價也起了緩衝作用。
四,抗戰初期,人民群眾在戰爭和大轉移過程中,攜帶的現鈔數量增加,貨幣流通速度也趨於緩慢。內地與口岸間的交通路線距離遙遠,商業資本的周轉速度減低。如戰前四川商人往上海辦貨,其資本平均每年可周轉4、5次。戰局展開以後,貨物往返須繞道越南,運輸時間往往達半年甚至7、8個月之久,其資本周轉每年不到兩次,貨幣流通速度之減低,無疑需要增加籌碼。
五,商人擔心銀行不能保證支付,因此願意攜帶現鈔,不願意匯兌,這也增加了貨幣流通量的需求。
抗日戰爭前,央銀就沒有嚴格遵守現金準備6成、保證4成的規定。隨抗日戰爭的進行,國民政府逐漸實施「法幣通貨膨脹政策」。戰爭使財政赤字不斷擴大,法幣發行額不斷擴大,即以通膨彌補戰時財政。
修改法幣發行準備
國民政府須修改法幣的發行準備制度,於1939年9月8日公布《鞏固金融辦法綱要》:現金準備的內容不再受限於「金銀外匯」,新規定增加短期商業票據、貨物棧單、生產事業之投資(即股票);發行法幣時國民政府所承諾 「十足準備」,「現金準備至少為百分之六十,餘則為保證準備」不再算數。只要有財政部的一紙借據,就可充當準備金。「通貨膨脹的基本起因是金融性的。政府通常向4家政府銀行借款,這4家銀行大量印刷新鈔票以滿足這種需要,使通貨數量大為膨脹。」1940年,中央政府又實施中央銀行統一貨幣發行。其結果不是貨幣發行得以控制,而是大為增加。法幣發行數量劇增推動了通貨膨脹。從此緩和的通貨膨脹轉入惡性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速度開始超過法幣發行增加的速度。
從1937年到1945年,紙幣發行增長了近3百倍,或按每年一百個百分點平均計算,紙幣的發行從1937年到1938年的27%,增長到戰爭結束的224%,價格的上升則更快,戰爭結束時已達到初始水準的1千6百倍,或者說,是以每年150%的平均速度增長。
貨幣的對內貶值和對外貶值,基本上一致。自1942年起對外貶值又快於對內貶值,按對內價值,1942年12月,1元法幣相當於1937年法幣的1分2厘8,按對外價值卻只值2厘4,此後一直保持5倍的差距。到抗日戰爭勝利時,法幣的發行額已達5千5百69億元,即約增發了4百倍,同期重慶地區物價上漲約1千8百倍。
生產供給不足的「非金融性」因素加速了價格上漲。1940年農業歉收,食品價格暴漲,刺激了整個通貨膨脹的進程;原本一些輕工業生產基地,例如布匹、藥品、紙張和電燈泡大多在沿海城市生產,現在成為日本淪陷地區,後方生產普遍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此外還有一個前面提到的軍事政治原因:日占區和共產黨控制的「抗日根據地」,法幣非法,遭到驅逐,導致法幣流通的範圍驟然縮小到國統區,物資大量外流,推高了物價。
抗戰8年中形成的通貨膨脹態勢過程,即是國民政府經濟管理上的優勢減弱、劣勢上升的過程,反映了國民政府沒有處理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間衝突的能力,與抗戰之後的惡性通貨膨脹直接相關。法幣沒有覆亡於抗日戰爭中,卻覆亡於抗日戰爭後,「是抗戰後期的通貨膨漲,以及抗戰勝利後錯誤的貨幣整理及繼續抗戰的經濟特有的通貨膨脹所致。」(全文完)
兩岸史話-從自由到壟斷
2012-05-11 01:20 旺報 【文/朱嘉明】
抗戰8年中形成的通貨膨脹態勢過程,即是國民政府經濟管理上的優勢減弱、劣勢上升的過程。
在抗日戰爭初期,沿海及東部地區的銀行、企業、機關和居民內遷,資金內流,使大後方各銀行吸收的存款數量普遍增加。如中國銀行,1936年的定期、活期存款分別為4.5億元,3.66億元,到1938年定、活期存款分別上升到7.85億元、4.64億元。銀行吸收存款的增加及資本的相對充實,增加了對企業投資的放款,對堅持抗戰的經濟作用至關重要。
後方企業單位猛增,截至1938年底為止,「戰區工廠遷入後方者,共有404家。」抗戰以來各省新建及復工的又有104家。大批廠礦企業的內遷,復工、新建需要注入巨額資金,而「政府給以經濟上的援助,合遷移、建廠與流動資金3項,得到貨款共約9百餘萬元,其中由國庫撥付占有4百萬元,其他則由銀行代付,政府給予擔保。」此外,銀行業購買政府債券,不僅有利可圖,還支持國民政府的戰時財政,增加後方交通生產事業的資本。特別是,後方銀行對交通生產事業和農業的貸款有長足進步。
抗戰和通貨膨脹
到1938年底,中國、交通、中國農民3行,在西南各地的農業貸款總數已達到2千5百餘萬元(其中中國銀行貸款7百餘萬元、交通銀行1千餘萬元、中國農民銀行6百餘萬元)。中央、中國農民銀行在1938年的農村放款累計達到5千6百餘萬元,較1937年的2千4百餘萬元增加1倍以上。法幣改革從金融方面有效支援了抗日戰爭,甚至可以認為,「中國如無1935年之幣制改革,決不能有1937年之抗戰。」
1937年盧溝橋事變爆發,中國在一年之內陷落的地區多為經濟發達地區,生產總值占全國生產總值的50%左右。這些地區的陷落使得在中國需要龐大軍需時,物資供應反而大減,形成對物價上漲的嚴重壓力。儘管如此,從1937年7月到1939年以前,通貨膨脹速度較為緩慢。物價上升指數還未超過法幣發行指數。以1937年6月為例,到1939年12月,法幣發行指數為3.04,而物價指數重慶為1.77。「在1937至1939年通貨膨脹的第一階段,普通中國人未受到其最壞的影響,因為消費品價格的增長與生產資料相比要慢些。」
通貨膨脹和緩的是因為:
一,人民愛國熱情高昂,堅決擁護抗戰,信任國民政府發行的紙幣,並透過認購救國公債等方式予以支援。人民群眾認購,對於國民政府彌補財政赤字、減少法幣發行起了一定的作用。
二,1937年、1938年、1939年農業收成較好,如重慶這3年的糧食價格指數均低於1937年上半年的平均數(只有1939年最後3個月的價格指數略有超過)。
三,抗戰初期,國民政府在上海拋售外匯,美英繼續在中國傾銷工業原料和工業產品,對市場物價也起了緩衝作用。
四,抗戰初期,人民群眾在戰爭和大轉移過程中,攜帶的現鈔數量增加,貨幣流通速度也趨於緩慢。內地與口岸間的交通路線距離遙遠,商業資本的周轉速度減低。如戰前四川商人往上海辦貨,其資本平均每年可周轉4、5次。戰局展開以後,貨物往返須繞道越南,運輸時間往往達半年甚至7、8個月之久,其資本周轉每年不到兩次,貨幣流通速度之減低,無疑需要增加籌碼。
五,商人擔心銀行不能保證支付,因此願意攜帶現鈔,不願意匯兌,這也增加了貨幣流通量的需求。
抗日戰爭前,央銀就沒有嚴格遵守現金準備6成、保證4成的規定。隨抗日戰爭的進行,國民政府逐漸實施「法幣通貨膨脹政策」。戰爭使財政赤字不斷擴大,法幣發行額不斷擴大,即以通膨彌補戰時財政。
修改法幣發行準備
國民政府須修改法幣的發行準備制度,於1939年9月8日公布《鞏固金融辦法綱要》:現金準備的內容不再受限於「金銀外匯」,新規定增加短期商業票據、貨物棧單、生產事業之投資(即股票);發行法幣時國民政府所承諾 「十足準備」,「現金準備至少為百分之六十,餘則為保證準備」不再算數。只要有財政部的一紙借據,就可充當準備金。「通貨膨脹的基本起因是金融性的。政府通常向4家政府銀行借款,這4家銀行大量印刷新鈔票以滿足這種需要,使通貨數量大為膨脹。」1940年,中央政府又實施中央銀行統一貨幣發行。其結果不是貨幣發行得以控制,而是大為增加。法幣發行數量劇增推動了通貨膨脹。從此緩和的通貨膨脹轉入惡性通貨膨脹,物價上漲的速度開始超過法幣發行增加的速度。
從1937年到1945年,紙幣發行增長了近3百倍,或按每年一百個百分點平均計算,紙幣的發行從1937年到1938年的27%,增長到戰爭結束的224%,價格的上升則更快,戰爭結束時已達到初始水準的1千6百倍,或者說,是以每年150%的平均速度增長。
貨幣的對內貶值和對外貶值,基本上一致。自1942年起對外貶值又快於對內貶值,按對內價值,1942年12月,1元法幣相當於1937年法幣的1分2厘8,按對外價值卻只值2厘4,此後一直保持5倍的差距。到抗日戰爭勝利時,法幣的發行額已達5千5百69億元,即約增發了4百倍,同期重慶地區物價上漲約1千8百倍。
生產供給不足的「非金融性」因素加速了價格上漲。1940年農業歉收,食品價格暴漲,刺激了整個通貨膨脹的進程;原本一些輕工業生產基地,例如布匹、藥品、紙張和電燈泡大多在沿海城市生產,現在成為日本淪陷地區,後方生產普遍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此外還有一個前面提到的軍事政治原因:日占區和共產黨控制的「抗日根據地」,法幣非法,遭到驅逐,導致法幣流通的範圍驟然縮小到國統區,物資大量外流,推高了物價。
抗戰8年中形成的通貨膨脹態勢過程,即是國民政府經濟管理上的優勢減弱、劣勢上升的過程,反映了國民政府沒有處理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間衝突的能力,與抗戰之後的惡性通貨膨脹直接相關。法幣沒有覆亡於抗日戰爭中,卻覆亡於抗日戰爭後,「是抗戰後期的通貨膨漲,以及抗戰勝利後錯誤的貨幣整理及繼續抗戰的經濟特有的通貨膨脹所致。」(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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